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倍轻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2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3,323,585.9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9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49,673.10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862.02 | 27,862.02 | 15,089.96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8,801.08 | 8,801.08 | 8,801.08 |
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010.00 | 5,010.00 | 4,000.0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合 计 | 49,673.10 | 49,673.10 | 35,891.04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5,891.0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1,082.7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33.1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480.9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37.2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4,563.6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70.4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897.7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897.76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国投证券已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公司、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国投证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雄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天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朝阳门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3144 | 6,082,913.3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 | 633140691 | 14,509,704.47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四海支行 | 755913787510503 | 0.0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 | 79190078801400002186 | 50,040.1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3209 | 95,729.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博支行 | 120918656410660 | 32,620.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雄楚支行 | 127906217410618 | 33,381.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支行 | 11050162530000001177 | 117,361.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天地支行 | 755951173810502 | 604,407.8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朝阳门支行 | 129913047610919 | 265,676.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3242 | 185,768.65 |
合计 | 21,977,603.98 |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18,977,603.98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1,977,603.98元的差异为97,000,000.00元,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产品类型 | 购买日期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终止日期 | 截至期末是否赎回 | 受托机构名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9/25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3/24 | 否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净值型 | 2022/1/20 | 大额存单(可转让) | 3,000.00 | 2024/1/20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净值型 | 2022/6/20 | 大额存单(可转让) | 2,000.00 | 2025//6/20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 |
固定利率类 | 2023/12/7 | 3个月定期 | 1,700.00 | 2024/3/7 | 否 | 徽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合计 | -- | -- | 9,700.00 | -- | --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9,700万元,包括:
(1)2023年9月25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80%,到期日为2024年3月24日;
(2)2022年1月20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可转让)”3,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7%,到期日为2024年1月20日;
(3)2022年6月20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可转让)”2,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3.3%,到期日为2025年6月20日;
(4)2023年12月7日,购买徽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发行的“3个月定期存款”1,7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75%,到期日为2024年3月7日。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时针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增加研发办公楼租赁装修费以及研发课题费的投入,并相应减少对软硬件购置的投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倍轻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倍轻松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891.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80.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563.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7,862.02 | 15,089.96 | 15,089.96 | 2,389.68 | 12,778.96 | -2,311.00 | 84.69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8,801.08 | 8,801.08 | 8,801.08 | 614.52 | 2,585.22 | -6,215.86 | 29.37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5,010.00 | 4,000.00 | 4,000.00 | 476.70 | 1,199.50 | -2,800.50 | 29.99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0.00 | 8,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9,673.10 | 35,891.04 | 35,891.04 | 3,480.90 | 24,563.68 | -11,327.36 | 68.44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公司研发方向的调整,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的进度有所放缓;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过程中,由于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自有人员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由于公司渠道策略的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进度有所放缓;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9,700万元,包括: (1)2023年9月25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80%,到期日为2024年3月24日; (2)2022年1月20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可转让)”3,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7%,到期日为2024年1月20日; (3)2022年6月20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可转让)”2,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3.3%,到期日为2025年6月20日; (4)2023年12月7日,购买徽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发行的“3个月定期存款”1,7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75%,到期日为2024年3月7日。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时针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增加研发办公楼租赁装修费以及研发课题费的投入,并相应减少对软硬件购置的投入。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翟平平 | 顿忠清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