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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山: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同意《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随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现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以及公司管控模式的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八)同意《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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