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在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拟申请额度 | 融资期限 |
1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61,000 | 不超过36个月 |
2 |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包括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4,000 | 不超过60个月 |
3 | 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包括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000 | 不超过36个月 |
4 | 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包括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4,000 | 不超过96个月 |
合计 | - | - | 170,000 | - |
注:经核查,上述融资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为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额度;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融资额度及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融资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