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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敏女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本人于2023年5月16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敏,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九峰山实验室顾问等职务。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15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次数6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010004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审议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的报告,按照要求出席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进行了解、沟通,提出合理建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一起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管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提名财务负责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聘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本人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续聘贾居卓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同意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同意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发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尽忠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敏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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