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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卫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星股份、华灿电讯、中英科技、鹿得医疗、凤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始终恪尽职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会认真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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