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54,808.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69,876,288.4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59,162,115.34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46,343,151.9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60,334,591.3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三)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达到或者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基于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