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强)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耀强,本科学历。现任浙江和诚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现场出席董事会。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审计机构会计师加强沟通,督促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战略和投资项目及时地提出自己的专业性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助力公司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耀强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