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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需求,公司能够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

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此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内 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募投项目“新能源储充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页无正文,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房桃峻缪希仁冯 玲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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