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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23234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7,577,3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股票代码30006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于春江陈榆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
传真0591-865502110591-86550211
电话0591-838569360591-83856936
电子信箱yuchunjiang@ceepower.comchenyu@ceepower.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已构建“智能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综合服务”双轮驱动业务格局。设备制造板块,公司专业从事输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铁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矿企业等。新能源综合服务板块,涵盖地面集中式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开发、投资建设、EPC工程总承包、后期运维服务,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生产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工商业高耗能企业等。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向储能领域拓展,推进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工商业储能柜等储能产品的研发、测试优化相关工作。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智能电气设备制造业务智能电气设备制造是公司长期专注的主营业务、发展根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成熟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完整的制造产业链,业务规模稳步扩大。

智能电气设备制造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电气和轨道交通两大应用领域,包括中压配电柜、预制式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等一次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开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等一二次融合产品及预制舱式模块化智能变电站,广泛应用于城市及农村配电系统、铁路电力系统、发电厂及工矿企业配电系统、社会基础设施、医院高校及高端楼宇等下游。2)新能源综合服务随着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发布及“双碳”目标的提出,公司将业务由传统的设备生产制造扩展到新能源领域,布局光伏发电、光伏电站EPC、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生产销售及充电站的投资、运营,及储能产品的研发、储能项目EPC、光储充EPC等相关业务,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能源需求。

①光伏发电领域

公司从事的光伏业务处于光伏产业链下游—光伏发电系统,涉及的光伏发电业务主要为光伏电站持有运营、光伏电站EPC业务。

a.光伏电站持有运营业务

该业务包括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为用户提供绿色电力,提供先进、高效的能效管理解决方案,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该业务以子公司上海熠冠为主体,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在江苏、上海、安徽、湖北、广东等光照资源较好及经济发达的地区与工商业大型企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运营光伏项目。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办理出售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的相关事宜。

b.光伏电站EPC业务

该业务以子公司中能祥瑞为运营主体。中能祥瑞拥有完整的实施光伏电站EPC业务系列资质。随着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中能祥瑞将业务由原来的电网工程施工业务扩展到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涉及光伏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合同洽谈、方案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并网发电、运维等系列环节,为业主提供满意的交钥匙工程服务。

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领域

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公司业务涉及充电桩的生产、销售及充电站的投资运营。

充电桩的生产销售:公司依托在电气设计、装配以及检测等方面工艺及技术优势,已研发、生产多种不同型号的直流、交流充电桩产品、储充一体机、充电机器人等产品,并可以广泛应用在不同充电场景。

充电站的投资运营: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为用户提供不同场景下的充电服务。

③储能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储能业务布局。一方面,自主研发便携式储能、工商业储能柜、移动储充产品;另一方面,基于公司在传统输配电设备业务、新能源相关业务的良好发展基础以及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及新能源EPC的方式拓展储能业务,助力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

(3)经营模式

1)智能电气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智能电气设备制造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与武昌电控,按照“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的经营模式,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技术方案的设计、生产计划的制定。公司已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采购模式:输配电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化工原材料、电气元件、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公司设置供应链中心,统筹采购总体安排及供应商开发、管理工作。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企业实力

进行综合评审,从而选定一般产品的合作供应商。公司年初和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在具体采购时再次签订合同。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生产模式:公司输配电设备制造业务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铁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矿企业等行业大客户,因客户所在地的输电量、用户情况、配电方案、智能化等方面需求不同,公司配电产品主要采取“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由公司组织生产,但对部分通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公司也会按照审慎研究制定的生产计划,辅以“计划生产”。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完成,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公司成立至今,已形成专业化的研发、设计、生产组织体系及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

2)新能源综合服务

①光伏发电业务

a.持有运营光伏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主要包括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中,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以“全额上网”的方式运行,项目收入由上网部分电价及补贴收入构成;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以“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方式运行,公司持有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于2018年前均已实现并网,该部分项目收入由上网部分电价、业主自用部分电价及补贴电价构成。

b.光伏电站EPC业务采购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采购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作业采购。设备、材料采购:中能祥瑞光伏电站EPC业务采购的设备及材料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电缆、升压站设备等。中能祥瑞设计部门提交的设计方案经客户评审通过后,设计部门与该项目负责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合同要求确定合同中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种类与规格,并提交采购申请至采购部。采购部综合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价格等要素,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供货商。

施工作业采购:中能祥瑞结合光伏电站EPC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根据资质、过往业绩、资金实力及质量、工期和安全管控能力等方面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入围供应商,继而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采购单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控制与管理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生产模式:

合同签订后,中能祥瑞组织各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召集各专职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技术和经济进行全面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人员结合项目经理现场需求对施工图纸及技术标书进行二次优化,同时协同工程管理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等制定具体施工计划。工程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和具体施工计划对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材料耗用、设备、劳务使用进行管理;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分析实时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异原因,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对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并配合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工作,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控制和提高工程质量。项目现场配备各专业专工,项目专工负责各专业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为施工过程中各部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管理、检查及验收工作。

销售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一方面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业务承接流程包括项目信息搜集、项目评估、标书制作、技术和商务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另一方面通过战略合作模式,即和国家、地方大型能源集团合作,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开发项目资源,以资源促进光伏电站EPC业务。

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主要包括充电桩生产销售业务和充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

公充电桩生产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桩、储充一体机、移动充电机器人等产品获得收入。充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公司主要采取直营、战略合作的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建运营业务,为用户提供不同场景下的充电服务,获取充电服务费及其他增值服务费。直营:公司综合考量当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基数、充电需求、周边交通及区域配电能力,合理选址,独立自主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收取充电服务费。战略合作:鉴于新能源公交车稳定的充电需求,公司积极拓展优质公交公司客户,与河北邯郸公交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在其管辖的站点进行充电场站的投资建设,公司享有充电站的运营权,获得充电服务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3,038,010,842.862,569,677,776.0818.23%2,051,421,02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7,812,271.021,242,034,982.816.91%811,534,379.6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659,504,953.651,312,163,263.6026.47%1,029,566,41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03,661.9941,113,965.9226.97%22,630,13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164,963.5337,003,633.6832.87%18,446,33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97,094.99110,226,326.00-40.31%51,367,119.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728.57%0.04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728.57%0.04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2%3.45%0.67%2.8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37,903,236.61299,674,050.56493,839,301.61528,088,36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09,193.2612,438,409.364,660,068.9424,195,99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64,110.4711,049,539.234,158,479.1923,192,834.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134,096.0028,809,473.7564,660,773.8495,460,943.4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41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06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CHEN MANHONG境外自然人16.90%94,228,000.0074,496,000.00不适用0.00
陈添旭境内自然人16.19%90,263,520.0071,522,640.00不适用0.00
吴昊境外自然人7.73%43,110,640.0032,505,480.00不适用0.00
福州高新区智领三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智领三联思一燊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3%10,200,000.000.00不适用0.00
曾祖鑫境内自然人0.38%2,145,500.000.00不适用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2%1,806,642.000.00不适用0.00
李胜军境内自然人0.30%1,676,760.000.00不适用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8%1,561,253.000.00不适用0.00
王广春境内自然人0.26%1,438,480.000.00不适用0.0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人0.23%1,295,238.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为:CHEN MANHONG 系陈添旭的妹妹,CHEN MANHONG 系吴昊的配偶。除以上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福州高新区智领新增00.00%10,200,0001.83%
三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智领三联思一燊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曾祖鑫新增00.00%2,145,5000.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1,806,6420.32%
李胜军新增00.00%1,676,760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1,561,2530.28%
王广春新增00.00%1,438,4800.26%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新增00.00%1,295,2380.23%
何丽华退出00.00%1,118,8800.20%
姜子超退出00.00%00.00%
杨云苏退出00.00%1,051,2600.19%
林会浮退出00.00%00.00%
陈立国退出00.00%00.00%
华夏基金-光大银行-华夏基金阳光增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退出00.00%00.00%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 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能转债1232342023年12月11日2029年12月10日40,000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5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付息兑付的情况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未发生变化,未进行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56.21%51.58%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16.503,700.3632.87%
EBITDA全部债务比11.62%17.92%-6.30%
利息保障倍数3.773.1818.55%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融资事项。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用于新能源储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40号)。2023年7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召开2023年第5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7号)。2023年12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万张可转债,发行规模4.0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添旭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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