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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3月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6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0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运营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

完整的进行了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职权、泄露内幕信息。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督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政策变更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针对自身履职能力的提高,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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