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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各类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0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冯雪,2005年0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0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2016年0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0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各类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廖家河2023年9月22日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雪,2023年03月14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2023年11月08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3年持平;如2024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北京大华国际提交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应聘文件》,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达成了肯定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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