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众华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0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各位委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公司财务和账务情况。并向负责审计事项的项目经理了解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商讨,对后续正式审计时间安排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2024年03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等线上方式了解公司审计进展情况,关注重大事项的审计进展,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程,并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公司审计事项沟通会议,及时指出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同时提出建议。
2024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及其审计项目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诚实、诚信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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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