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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内容:

1、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2,307,038.0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161,476.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4,779,048.27元。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790,482.67元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779,048.27元 , 减去2023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04,533,2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89,442,807.78元,2023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7,921,042.18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6,008,800股,回购专户股份1,166,700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为244,842,100股。预计派发现金73,452,630.00元。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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