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82,381,389.09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9,216,703.01元,其他综合收益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9,000,000.0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之和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821,670.30元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3,776,421.8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01,835,206.1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578,049,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制定了本次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本事项的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