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荣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秉持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名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7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监事会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1、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26日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15日1、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16日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6日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9日1、 审议《关于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报告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核查,认为:相关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发生的担保行为,有利于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上述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度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九)对定期报告编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方法,依法持续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实做细。

2、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治理结构的监督和改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

3、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高监事会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