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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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证券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
服务
服务 | 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陈彩琴 | 2006年 | 2004年 | 2006年 | 2024年 | 签署或复核恒生电子、华生科技、每日互动等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费君 | 2011年 | 2009年 | 2011年 | 2024年 | 签署或复核恒生电子、华生科技、中源家居、利欧股份等年度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倪侃侃 | 2002年 | 2000年 | 2002年 | 2022年 | 签署或复核光华股份、帕瓦股份、涛涛车业、万得凯、杭州解百、莎普爱思、申科股份、仙琚制药、浙江医药、滨江集团年度审计报告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也基于其前期在2023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良好表现,为保证审计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