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6.00、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13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邮编:314412,电话:0573-87771166,传真:0573-877712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宇敏
2、联系电话:0573-87771166
3、传真号码:0573-87771222
4、电子邮箱:info@khua.com
5、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
6、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3”,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33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11.00
11.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