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0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鹏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倩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尽管在投资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除受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出现项目实际进度滞后、投资突破预算、后期回款拖延等情况,最终导致项目运行周期长,不能及时达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在新型环保装备、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存在进度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水处理及综合环境服务等领域均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由于公司业务范围广泛,而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众多,竞争对手在其各自擅长的领域谋求自身发
展,不断地提升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同时也在不断地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和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更多大型央企、地方国企、产业资本等通过项目投资、合作经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该领域,行业竞争将更加严峻。
3、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及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呈现技术多样化、业务模式多样化特征,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更趋复杂,对经营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将可能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4、水处理质量风险
污水和供水处理是公司的主营业务,而水处理的质量受到进水水质、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及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如:目前公司污水处理的进水主要来源于居民及工业企业所排放的污水,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预处理超标排放,尽管公司一直采取谨慎运营措施,但不排除存在个别污水厂因前端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未被发现、运行设备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等原因造成个别指标超标的风险,不排除存在被环保部门通报或限期整改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外部经营环境、客
户财务状况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加强资金与成本管理、制度创新、内部控制、应收账款与现金流管理等,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相关风险,保持公司平稳快速增长。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2,516,2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鹏鹞环保 | 指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 |
TOT | 指 |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 |
委托运营 | 指 | 客户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水处理项目委托给专业的水处理运营商运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运营费用。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 |
PPMI | 指 | Penyao-Prefabricated-Modular-Integrated(鹏鹞-工厂化预制-模块化设计-集成化结构),公司通过创新性的结构设计,采用不锈钢(SUS304)材质,替代常规钢砼结构型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 |
PSIW | 指 | 公司研制的一种使用不锈钢(SUS304)材质来替代常规的碳钢(A3钢)、玻璃钢(FRP)、塑料(PP)等材质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
SEED | 指 | SEED(Sustainable Energy & Environmental Dedicated)低碳绿能水厂。采用不锈钢建设装配式集成水厂,并置于光伏建筑内,同时配置储能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新一代低碳绿能水厂 |
政府特许经营模式 | 指 | 地方人民政府在不改变自己的环境责任和环境设施产权最终所有的前提下,将一定区域、一定期限的环境服务,以一定的服务价格,通过竞争模式选择专业化的运营(投资)公司进行经营的模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鹏鹞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66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鹏鹞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Penya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PYHB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鹏鹞 | ||
注册地址 |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21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214 | ||
公司网址 | http://www.penyao.com.cn/ | ||
电子信箱 | dsb@penyao.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夏淑芬 | 朱耘志 |
联系地址 |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 |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 |
电话 | 0510-88560335 | 0510-88560335 |
传真 | 0510-87061990 | 0510-87061990 |
电子信箱 | dsb@penyao.com.cn | dsb@penyao.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蔡卫华、胡浩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郑春定、唐品 | 2022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076,713,711.85 | 1,881,801,836.36 | 1,881,801,836.36 | 10.36% | 2,093,114,360.69 | 2,093,114,36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7,871,261.27 | 232,970,726.94 | 232,716,559.24 | 10.81% | 311,491,790.43 | 311,491,79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9,832,414.55 | 201,208,434.71 | 200,954,267.01 | -15.49% | 286,658,820.76 | 286,658,82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8,969,182.06 | 235,408,865.13 | 235,408,865.13 | -62.21% | -207,808,439.94 | -207,808,439.9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75 | 0.3281 | 0.3277 | 2.99% | 0.4436 | 0.44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75 | 0.3281 | 0.3277 | 2.99% | 0.4436 | 0.44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5.96% | 5.96% | 0.10% | 8.53% | 8.5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7,920,625,383.78 | 8,072,250,655.06 | 8,072,496,213.71 | -1.88% | 7,076,466,700.91 | 7,076,466,70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54,589,234.18 | 4,266,765,947.23 | 4,266,511,779.53 | -0.28% | 3,789,456,071.59 | 3,789,456,071.5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3254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53,377,539.88 | 529,949,359.54 | 534,103,292.39 | 659,283,52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671,414.06 | 176,720,117.51 | 68,308,029.20 | -53,828,29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209,687.82 | 76,693,211.84 | 68,160,598.20 | -36,231,08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65,198.26 | -29,573,508.39 | 92,178,860.46 | 10,298,631.7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9,742,504.50 | 32,965,055.25 | 20,028,881.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32,398.65 | 5,310,755.25 | 4,959,748.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137,617.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0,416.6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38,174.1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729,199.3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237.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246,220.05 | 358,661.65 | 1,263,942.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550,233.89 | 5,556,157.72 | 1,190,526.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1,601.48 | 1,318,260.04 | 467,251.56 | |
合计 | 88,038,846.72 | 31,762,292.23 | 24,832,969.6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概况
在政策、社会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作用下,我国污水处理相关项目呈增长的态势,市场污水处理能力逐年提升。污水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竞争加剧。但污水处理投资具有区域不平衡特点,项目投资主要集中在经济水平高、水资源丰富的沿海城市,东北和中西部地区项目投资仍有待增加,一些城镇和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率有待提高。此外,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发布,污水处理行业仍然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2、供水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供水行业整体进入平稳成熟状态,城市供水普及率高,农村供水有进一步开发空间。随着越来越多城市供水设施老化情况加剧、社会对水质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水质标准提高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供水厂、供水管网的改扩建需求愈加迫切,供水行业从“满足需求”过渡到“高质量发展”阶段。2023年4月,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式实施;2023年10月,《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在相关政策推动下,未来供水处理行业投资仍存在较大发展潜力。
3、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理行业发展情况
再生水指的是对处理过的污水进一步深度处理,使其可以再循环利用,再生水是对水资源的一种补充。我国目前再生水利用率还较低,再生水领域正日益受到重视,市场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本处所称的污泥处理特指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的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水量大,含重金属、细菌等有害物质较多,如采用简单的卫生填埋法很有可能对地下水体及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其他脱水、深度脱水、干化、焚烧、好氧发酵、厌氧发酵等处理技术在经济性和适用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按照“水十条”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未来污泥处理行业还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的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行业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目前业内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市场集中度不高,伴随产业整合力度加速,行业在未来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地处全国闻名的环保之乡——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是国内最早亦是最有影响力的环保水处理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后,公司凭借上市平台、深厚的技术积淀、较低的融资成本,在保持较低资产负责率和良好现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近几年业务收入与净利润保持了较快增长,公司业务链得到进一步延伸,公司不再局限于传统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全产业链,已在固废资源化处理领域形成战略性布局。公司的发展一直贯穿了创新的主线,对推动宜兴乃至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水处理,具备技术研发、咨询与设计、工程承包、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设备定制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已完成环保水处理项目一千三百余项,可生产三十多个系列、三百多个品种的环保设备。目前公司着重运营大中型水务投资运营类项目及大中型固废资源化处理项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1986年成立了环保设计研究院,开发了WSZ成套化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公司多项环保水处理设备入选了《给排水设计手册》。公司开发的“WSZ-F污水处理设备”于1996年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计划(A类)项目,并于同年由农业部授予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至今该系列设备仍是中小型污水处理项目的主选产品;公司在1998年成为第一批申领到水污染控制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开发的
“CASS法活性污泥处理系统”经国家环保总局评审,被确认为2003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B类)项目。公司于2001年经江苏省科技厅批准成立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系江苏省首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设计等资质,为目前环保行业少数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为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承担了3项国家级星火项目及多项省级星火、火炬项目。多年来,公司不断开发新型环保技术装备,先后有12项工艺设备通过省部级科技鉴定,6个系列产品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新产品,4项技术列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还参与起草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HJ/T377-2006)》一项行业标准;公司子公司曾与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2010)》、《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7-2010)》及《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8-2010)》三项行业技术规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长期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可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在紧抓原有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业务,研发并推广PPMI装配式水厂、PSIW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SEED低碳绿能水厂,以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促成传统产业模式的迭代升级,并在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新能源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完善了在环保产业链的多元化投资布局。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
公司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服务范围涉及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处理、乡镇及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循环水、引水工程、水源地工程、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综合管廊等多个类别,其中污水处理和供水处理为公司水务类投资和运营服务的重点。污水处理是指公司所属污水处理运营企业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与设备,对城镇污水管网所收集的市政污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再将净化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到指定水体或回用的全过程。供水处理是指公司所属供水处理运营企业利用供水处理设施与设备,从水源取水,按照供水协议对水质的要求进行处理,然后将处理合格后的水输送到用水区,并向用户配水的全过程。
2、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工程承包业务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主要由设计、咨询、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组成。采购根据类别可分为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由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供应商;专用设备主要由公司定制生产。施工分为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土建施工一般由公司或业主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建承包企业;设备安装部分由公司承担,部分特种设备安装通过招标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承包企业。试运行(竣工验收)一般由公司配合提供服务,完成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
3、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公司具备系统的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拥有多项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的专利。公司研发的PPMI装配式水厂通过创新性的结构设计,采用不锈钢(SUS304)材质来替代常规钢砼结构型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这是对传统水厂的颠覆性创新,现作为公司重点产品推广。公司产品还有格栅除污机、刮吸泥机、曝气设备、污泥处理设备等,此类设备多数为环保水处理专用产品。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对设备进行设计及定制,并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设备调试服务。
4、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
公司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主要针对城镇污水厂污泥、城市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分捡后的湿垃圾,以及农业副产物中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病死畜禽等,利用YM菌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干化焚烧技术、厌氧发酵技术、生物有机肥技术、硫酸水解法技术、高温化制法技术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二)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以BOT、BT、TOT、PPP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
1、政府特许经营模式(BOT)
政府特许经营模式(BOT)是由当地政府与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由公司承担环保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移交,或在期限届满前转让特许权。BOT模式下建造阶段提供实际建造服务产生的收益归类于工程承包业务;运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归类于投资及运营业务,公司向政府收取水处理服务费,以此来支付营运成本及建造期间的建造成本并获取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公司将项目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或者在期限届满前,公司转让特许经营权获得收入及投资回报。
2、BT模式
BT模式是指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商及建设承包商,在项目建设完成以后,将项目整体移交给政府,移交后政府分期支付项目投资款及相应的投资回报。BT模式下建造阶段产生的收益及回购阶段的利息收益均归类于工程承包业务。BT模式与BOT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无经营期,其余投资、建设及移交过程类似。
3、政府特许经营模式(TOT)
政府特许经营模式(TOT)是指当地政府将建设好的污水或供水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有偿转让给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公司向政府收取水处理服务费,以此来支付营运成本并获取投资回报。TOT模式下运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归类于投资及运营业务。特许经营期结束,公司将项目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或者在期限届满前转让特许经营权取得收入及投资回报。TOT模式与BOT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项目无建设过程,公司投资收购已建成的污水或供水项目,利用公司环保水处理产业链齐全、专业服务能力强的优势,对项目进行投资及经营管理。
4、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情况下,在PPP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由公司与政府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担PPP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与政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合作各方通过项目公司向政府收取水处理服务费,并按在项目公司的投资比例收取投资收益。
5、委托运营模式
该种模式是由客户投资建设环保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委托给水处理企业进行专业化运营,实行市场化的有偿服务。委托运营模式下运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归类于投资及运营业务。该模式对客户来说,能引入竞争机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对水处理企业来说,前期投入较少,从客户取得的水处理服务费相对稳定,风险较低。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获取合理利润,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提供环保水处理项目(供水及污水处理)投资及运营管理服务收取水处理费;提供工程承包服务获得工程服务收入;生产并销售环保水处理设备获取销售收入;提供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及处理服务收取固废处理费及资源化利用产物销售收入;提供工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等。
同时,公司在环保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尚未到期之前,选择合适时机将特许经营权转让,获取项目转让的投资收益,也是环保水处理项目的一种重要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成熟的集中采购模式,具有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措施,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流程为:(1)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2)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3)对采购标的物进行检验、验收。
3、主要运营及生产模式
(1)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
公司的水务运营项目均由下属各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合同对基本处理水量和吨水处理价均进行了约定,为保证水处理厂的基本收益,一般会对进水量不足基本水量时进行补偿。当实际处理水量大于基本水量时,结算水量为实际水量,当实际水量小于基本水量时,结算水量为基本水量。
(2)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组建工程项目部进行工程承包业务的实施。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公司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通过自主招标或比价的方式选择确定。
(3)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由公司的子公司泉溪环保实施。由于公司生产的环保水处理产品均为非标定制设备,生产方式为以销定产,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的技术规格参数进行生产。
(4)有机固废处理及运营业务
公司的有机固废处理运营项目均由下属各项目公司负责。固废处理厂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设计等决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运营。固废处置委托合同对处理单价进行了约定,处理费一般根据处理量及处理单价按实结算。
(5)设计与咨询业务
公司设计与咨询业务由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在取得设计咨询订单后,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设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项目过程评审和输出评审。
4、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环保水处理、有机固废处理等相关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的项目营销工作包括获取项目信息、评价审议、组织投标、合同签订与项目执行和项目后评价等环节,主要流程为:(1)获取项目信息;(2)项目评价审议;(3)组织投标;(4)合同签订与项目执行;(5)项目后评价。
(四)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及市场驱动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相关政策,为环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政策环境。随着各地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环保的严格要求已经成为中国环保市场面临的新常态。鼓励政策的不断出台和美好生活对环保需求的不断提升等因素将驱动环保行业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为环保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驱动
公司是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过程中最早提供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长期专注环保水处理领域,可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等一站式服务,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业链完整
公司可提供环保水处理技术及产品研发、咨询设计、工程承包、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设备产销等全产业链服务,一方面可促进公司业务的有效延伸,由点及面,提高业务附加值,比市场上单一工程承包商、设备制造商、水务投资及运营商拥有更强的整体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全产业链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投资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运营安全性及经济性,并在后续为期较长的特许经营期或代运行阶段具有更为明显的成本控制优势。
(二)单体项目日处理能力领先
公司的环保水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普遍在5万吨以上。较大的单体项目日处理规模可以有效提升项目的稳定性和质量,具有规模效应,有利于成本控制。同时公司的综合服务、建设管理能力也通过承接大型项目得到了很好的展示,树立了公司品牌和口碑,体现了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三)品牌知名度高
公司为国内最早从事环保水处理的企业之一,已完成各类水处理项目1,300多项。由于水处理企业多而散,地方政府对水处理企业甄别存在一定难度。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地方政府倾向于与知名度高、从业时间长的企业合作。公司的品牌优势有助于被市场认同,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四)资质齐备
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设计等资质,为目前环保行业少数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之一。资质齐备有助于公司对复杂、大型项目的市场开拓,避免与众多资质不全的中小企业直接竞争,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到项目全面可控,保证项目进度和提高运营质量。
(五)服务质量优势
公司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团队及成熟的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条件的水处理项目,针对水质、水量等参数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型以及设计定制适合该项目的水处理设备,并可以通过远程监控技术实现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水处理相关数据,及时调整相关工艺,这些措施能确保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六)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较高的人力资源使用效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水处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不断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制度,确保公司战略、政策和文化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对各级主管充分授权,营造一种既有目标牵引和利益驱动,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证的高效稳定的环境。具体安排上,公司在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及考核机制,根据当年情况灵活制定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公司运营项目单厂平均员工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凸显了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67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9,491.1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8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8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49%。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5,458.9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0.28%;总资产792,062.5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8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份及出售特许经营权项目所致。2023年公司投资运营业务收入91,047.19万元,较上年增加12,128.23万元;工程承包业务收入86,695.11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3.87万元;设备产销业务收入17,277.97万元,较上年减少8,709.99万元;设计与其他业务收入11,899.63万元,较上年增加2,321.40万元。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2.2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支付增加所致。
总体来说,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各项目运营正常,面对环保行业日益严峻的激烈竞争,公司始终保持稳健快速发展。
(一)业务方面
2023年公司业务承订主要包括设备工程类、固废类业务、投资并购类业务和股权/项目转让类业务。
水务代运营业务主要有丹北镇后巷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开滦东欢坨矿业分公司6.3万吨/日矿井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
固废类业务主要有昭苏病死畜禽项目、石河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投资、并购类业务主要包括投资盘锦生物柴油项目、收购江苏峥蓝洁净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项目转让类业务主要包括转让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罗家坡污水厂一期和南津港污水厂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网络建设,组建业务团队14个,并督促其有效拓展网络建设和业务工作。加快推进各办事处的建立与完善,已设立北京、上海、南京、深圳、河北、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成都、重庆、天津、云南、江西、东北等15个办事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业务精英。虽然2023年未有大中型水务投资类项目落地,但随着业务网络和业务队伍的进一步完善,公司跟踪的多个项目近期已进入招标环节,为2024年业务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程方面
2023年公司完成丹阳导墅二期项目扩建、泗县中水项目通水,完成淮南与惠民水务项目竣工验收、哈尔滨公滨水务项目联合验收、献县工程项目完工环保验收,完成吉林农安污泥焚烧项目投产,完成盘锦生物柴油项目技改并在年底成功试生产。特别是盘锦生物柴油项目,通过整个团队的努力,10万吨规模的生物柴油项目在8个月内完成技改并在年底成功投产,为公司在生物柴油的拓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在建工程9个,其中水务类工程6个,固废及其他类工程3个。期后项目共31个,其中质保类8个,审计类11个,收款类12个。
在采购和技经方面,全年较好的完成了各在建工程项目的采购和结算,确保各项目采购成本可控,结算正常。
(三)水务方面
2023年公司水务运营部下属运营污水项目公司18个,自来水项目公司(南通)1个,服务总人口达1000万人。各污水项目公司共计处理污水2.67亿吨,日均处理量为73.58万吨/日,日均水量负荷73.8%。南通项目全年供水约1.91亿吨,日均52.36万吨(含3期),一二期满负荷,进、出水合格率均为100%。
2023年实收款6.61亿元。欠款较多的主要是南通、沅江、景德镇、萧县、海林项目,主要还是因为政府财政吃紧。总的来说,2023年水务运营各项目全年运营稳定,成本可控,费用均在预算范围内。
(四)固废处置项目方面
近年来,公司关停、清算和转让了部分效益不佳的固废处置项目,对剩余项目加强管理,固废项目经营逐步走上正轨。2023年公司下属固废项目包括吉林鹏鹞、玛纳斯污泥处理项目;鹏鹞奥霖、伊犁霖康、昌吉康霖、温宿布尔库特病死畜禽处理项目等共计9个。全年收款1.7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74%。
(五)制造方面
2023年制造版块在保持与原有水务公司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开发了一些新客户,开拓了一些设备分包业务,寻找了一些代加工贴牌产品。但受到整体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加之近年来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逐渐饱和,大型水务公司的非标设备需求也相应减少,同时,由于政府资金紧张,应收款有所增加,2023年制造版块的主营收入、成本、利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公司早已预见到传统制造行业的发展瓶颈,因此在开发新客户的同时,一直致力产品技术迭代和创新,持续推动制造业务的转型升级。
(六)技术方面
2023年技术版块围绕年度目标积极开展组织参与投标、组织参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报价等各类技术支持工作,为公司提供技术保障。报告期内交流考察包括零排放系统、电吸附、管式膜等多家技术型公司,为公司技术引进和技术平台的打造深入调查研究。
2023年,技术团队在技术产品创新研发、科技项目申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也都做了许多工作,包括完成SEED未来水厂的开发及工程化工作;完成PPMI技术鉴定工作;授权4件发明专利和5件实用新型专利,受让3件发明专利和获1件软件著作权,出版2项团体标准等。
(七)新能源方面
1、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及运营(或转让)是我司拓展的新业务版块,报告期内公司快速组建了专业团队,搭建了业务流程,积极投进行分布光伏业务的开发。2023年光伏业务顺利推进,建成、在建项目20个;完成了首批2.05MW项目的转让。 2、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并完成了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改项目,这是公司首个生物柴油项目。
①生物柴油的市场前景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化石能源在使用过程中排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和有害物质,对气候变化和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能源产业正面临从传统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变的压力。在此背景下,转向低碳循环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
交通运输行业一直是碳排放主力,而绿色燃料生物柴油是绝佳替代品。生物柴油来源于可再生生物质,具有可再生、可降解的特性。此外,生物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能够被植物吸收,从而实现碳循环。发展生物柴油可以将废物转化为有价值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降低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还有助于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增强国家能源安全,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控制城市大气污染、减轻环境压力、推进能源替代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欧洲一直致力于推动可持续能源政策,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得到了欧洲政策的大力支持。欧洲多国对生物柴油的生产与应用提供了税收优惠与补贴,鼓励其发展。近年来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生物柴油进口区域立法强制推行生物柴油掺混政策促进了产业加速发展,随着欧洲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生物柴油的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增加。预计未来几年,欧洲生物柴油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我国主要以废弃的地沟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成本上更具优势,且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在欧洲可以双倍计算二氧化碳减排量,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
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的通知》,就“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公示稿)”进行公示,公司认为此事标志着国家部委、各地政府正式关注生物柴油行业并采取各种措施在各地扶持该行业,国内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物能源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生物柴油广阔的内需市场有望全面打开。随着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开始关注生物柴油,对烃基生物柴油此前一直模糊的生产、产品规范、进出口规章、合规原料、产品和副产品的销售等方面的监管政策会更加清晰,生物柴油领域的发展前景更加明朗。
②公司生物柴油业务的建设模式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改项目是公司首个生物柴油项目,该项目依托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10万吨/年环烷基润滑油加氢装置和10万吨/年低芳溶剂油加氢装置改建完成。其加工原料为:地沟油、棕榈酸化油等生物质废弃油脂,产品为烃基生物柴油和生物轻油;项目依托厂区原有配套的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及辅助设施等设施。最大限度的利用原装置设施,调整催化剂,降低成本,实现向绿色能源产业转变。
公司于2023年启动本项目,通过团队的努力,在8个月内即完成了10万吨规模生物柴油项目的技改并在当年投产。2024年3月,公司首批烃基生物柴油产品顺利出口欧洲。与新建项目相比,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成本更低,周期相对较短,具备快速投产复制能力。
③公司生物柴油业务的采购模式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的原材料采购包括原料油脂、甲醇、燃料气和辅助物料的采购,由公司生物燃料事业部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按需进行。
原料油脂包括国内的地沟油和进口的棕榈酸化油,其中地沟油原料主要是由辽宁及周边省份的餐厨厂和油脂生产厂家提供,棕榈酸化油由国外进口,作为补充原料,其它废油来源还包括各类油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生物质废油等,项目原料来源广泛、易得,不存在原料短缺的情况。
④公司生物柴油业务的产品及生产模式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采用新型沸腾床加氢技术,以棕榈酸化油、地沟油、UCO等废弃生物油脂为原料,生产符合欧盟标准的烃基生物柴油。
烃基生物柴油与石油基柴油属于同性质产品,是高质量柴油,不影响柴油储运,不影响发动机和尾气处理。从产品性能上看,与第一代生物柴油即脂肪酸甲酯相比,烃基生物柴油在化学结构上与柴油完全相同,具有与柴油相近的黏度和发热值,具有较低的密度和较高的十六烷值、硫含量较低、倾点低以及与柴油相当的氧化安定性等优势。与化石柴油相比,烃基生物柴油不含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芳香族化合物,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特性,故被称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
新型沸腾床加氢技术突破了常规固定床加氢技术在加工高氧含量的生物质油脂过程中,催化剂易粉化、失活快、生产成本高等瓶颈,具有原料适应范围广、催化剂使用周期长、反应转化率高、热能利用效率高、投资少等优点。
⑤公司生物柴油业务的销售模式
目前烃基生物柴油的主要消费区域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市场尚待培育。公司已于2024年3月实现首批烃基生物柴油产品的出口,后续将进一步打通销售渠道,建立完善的销售体系来满足客户的采购需求。
⑥公司生物柴油业务的未来计划
在“3060”双碳目标的背景下,生物柴油凭借其独特优势,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公司已开始启动可持续生物航煤(SAF)的技改工程,并计划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扩能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二代生物柴油产业的布局,将产业链进一步延长和深化,落实国家“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的应用,助力我国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076,713,711.85 | 100% | 1,881,801,836.36 | 100% | 10.36% |
分行业 | |||||
投资运营业务 | 910,471,948.22 | 43.84% | 789,189,632.46 | 41.94% | 15.37% |
工程承包业务 | 866,951,137.12 | 41.75% | 728,412,478.27 | 38.71% | 19.02% |
设计与其他业务 | 118,996,323.26 | 5.73% | 95,782,278.70 | 5.09% | 24.24% |
设备产销业务 | 172,779,658.26 | 8.32% | 259,879,553.09 | 13.81% | -33.52% |
其他业务收入 | 7,514,644.99 | 0.36% | 8,537,893.84 | 0.45% | -11.98% |
分产品 | |||||
污水处理 | 430,628,376.19 | 20.74% | 403,665,684.70 | 21.45% | 6.68% |
污泥处理 | 133,423,316.99 | 6.42% | 106,101,558.18 | 5.64% | 25.75% |
工程承包 | 866,951,137.12 | 41.75% | 728,412,478.27 | 38.71% | 19.02% |
供水 | 221,914,371.55 | 10.69% | 154,198,060.15 | 8.19% | 43.92% |
环保设备销售 | 172,779,658.26 | 8.32% | 259,879,553.09 | 13.81% | -33.52% |
工程设计 | 870,422.92 | 0.04% | 887,264.14 | 0.05% | -1.90% |
咨询服务及其他 | 118,125,900.34 | 5.69% | 94,895,014.56 | 5.04% | 24.48% |
利息收入 | 124,505,883.49 | 6.00% | 125,224,329.43 | 6.65% | -0.57% |
其他业务收入 | 7,514,644.99 | 0.36% | 8,537,893.84 | 0.45% | -11.98%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977,166,807.04 | 47.05% | 1,028,126,666.51 | 54.64% | -4.96% |
华南地区 | 24,050,493.24 | 1.16% | 47,352,312.55 | 2.52% | -49.21% |
华中地区 | 497,141,003.56 | 23.94% | 471,435,440.74 | 25.05% | 5.45% |
华北地区 | 225,291,928.08 | 10.85% | 128,178,534.55 | 6.81% | 75.76% |
东北地区 | 191,886,978.81 | 9.24% | 172,166,488.38 | 9.15% | 11.45% |
西南地区 | 46,575,429.33 | 2.24% | 3,204,727.11 | 0.17% | 1,353.34% |
西北地区 | 94,416,162.01 | 4.55% | 28,500,785.91 | 1.51% | 231.28% |
华西地区 | 20,096,409.78 | 0.97% | 0.00% | 100.00% | |
港澳台 | 0.00 | 0.00% | 385,000.00 | 0.02% | -100.00% |
国外地区 | 88,500.00 | 0.00% | 2,451,880.61 | 0.13% | -96.3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076,713,711.85 | 100.00% | 1,881,801,836.36 | 100.00% | 10.3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投资运营业务 | 910,471,948.22 | 320,101,192.84 | 64.84% | 15.37% | 9.40% | 1.92% |
工程承包业务 | 866,951,137.12 | 790,284,942.93 | 8.84% | 19.02% | 17.10% | 1.49% |
设备产销业务 | 172,779,658.26 | 138,216,611.42 | 20.00% | -33.52% | -27.87% | -6.26% |
分产品 | ||||||
污水处理 | 430,628,376.19 | 174,219,518.97 | 59.54% | 6.68% | 6.13% | 0.21% |
工程承包 | 866,951,137.12 | 790,284,942.93 | 8.84% | 19.02% | 17.10% | 1.49% |
供水 | 221,914,371.55 | 52,439,769.85 | 76.37% | 43.92% | 10.14% | 7.25% |
环保设备销售 | 172,779,658.26 | 138,216,611.42 | 20.00% | -33.52% | -27.87% | -6.26% |
利息收入 | 124,505,883.49 | 0.00 | 100.00% | -0.57% | 0.00% | 0.0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977,166,807.04 | 654,201,466.29 | 33.05% | -4.96% | -0.15% | -3.22% |
华中地区 | 497,141,003.56 | 206,389,439.78 | 58.48% | 5.45% | -25.54% | 17.28% |
华北地区 | 225,291,928.08 | 195,896,033.65 | 13.05% | 75.76% | 84.51% | -4.12%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8 | 56,172.32 | 8 | 56,172.32 | 6 | 8,628.92 | 8 | 42,213.88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 (万元) | 回款金额 (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执行进度 | 报告内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万元) | 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
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回款金额 (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南通项目 | BOT | 40万吨/日 | 根据协议约定 | 17,046.54 | 10,970.87 | 20,938.8 | 否 |
岳阳项目 | BOT | 22万吨/日 | 根据协议约定 | 15,505.32 | 12,442.5 | 7,741.95 | 否 |
周口项目 | BOT | 22万吨/日 | 根据协议约定 | 7,125.08 | 4,001.71 | 8,546.39 | 否 |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污水处理成本 | 主要药剂 | 41,756,770.56 | 3.10% | 37,829,252.32 | 3.07% | 10.38% |
污水处理成本 | 人工 | 30,560,004.88 | 2.27% | 30,062,582.29 | 2.44% | 1.65% |
污水处理成本 | 电力 | 61,284,583.59 | 4.55% | 62,232,099.53 | 5.05% | -1.52% |
污水处理成本 | 其他运营费用 | 40,618,159.94 | 3.02% | 34,037,335.41 | 2.76% | 19.33% |
污水处理成本 | 小计 | 174,219,518.97 | 12.95% | 164,161,269.55 | 13.31% | 6.13% |
供水处理成本 | 主要药剂 | 4,670,969.76 | 0.35% | 3,903,144.05 | 0.32% | 19.67% |
供水处理成本 | 人工 | 7,222,892.27 | 0.54% | 7,024,628.47 | 0.57% | 2.82% |
供水处理成本 | 电力 | 35,902,202.30 | 2.67% | 33,036,898.82 | 2.68% | 8.67% |
供水处理成本 | 其他运营费用 | 4,643,705.52 | 0.35% | 3,647,502.93 | 0.30% | 27.31% |
供水处理成本 | 小计 | 52,439,769.85 | 3.90% | 47,612,174.27 | 3.86% | 10.14% |
污泥处理成本 | 直接材料 | 33,456,852.32 | 2.49% | 35,981,216.91 | 2.92% | -7.02% |
污泥处理成本 | 人工 | 4,996,246.40 | 0.37% | 4,264,721.09 | 0.35% | 17.15% |
污泥处理成本 | 制造费用 | 54,988,805.30 | 4.09% | 40,564,587.59 | 3.29% | 35.56% |
污泥处理成本 | 小计 | 93,441,904.02 | 6.95% | 80,810,525.59 | 6.55% | 15.63% |
工程承包 | 土建 | 668,098,190.64 | 49.66% | 547,732,621.91 | 44.41% | 21.98% |
工程承包 | 设备材料 | 77,668,692.71 | 5.77% | 80,820,160.82 | 6.55% | -3.90% |
工程承包 | 安装 | 41,550,188.95 | 3.09% | 43,236,120.45 | 3.51% | -3.90% |
工程承包 | 其它 | 2,967,870.63 | 0.22% | 3,088,294.31 | 0.25% | -3.90% |
工程承包 | 小计 | 790,284,942.93 | 58.74% | 674,877,197.49 | 54.72% | 17.10% |
设备生产及销 | 直接材料 | 122,832,540. | 9.13% | 177,815,731. | 14.42% | -30.92% |
售业务 | 39 | 40 | ||||
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 直接人工 | 1,905,157.50 | 0.14% | 1,933,220.39 | 0.16% | -1.45% |
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 制造费用 | 13,478,913.53 | 1.00% | 11,864,008.34 | 0.96% | 13.61% |
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 小计 | 138,216,611.42 | 10.27% | 191,612,960.13 | 15.54% | -27.87% |
设计与咨询服务 | 直接材料 | 77,030,123.90 | 5.73% | 55,153,049.41 | 4.47% | 39.67% |
设计与咨询服务 | 直接人工 | 6,117,859.60 | 0.45% | 8,052,009.63 | 0.65% | -24.02% |
设计与咨询服务 | 直接费用 | 9,265,592.92 | 0.69% | 8,033,083.00 | 0.65% | 15.34% |
设计与咨询服务 | 小计 | 92,413,576.42 | 6.87% | 71,238,142.04 | 5.78% | 29.72% |
其他业务成本 | 4,420,093.66 | 0.33% | 3,100,300.59 | 0.25% | 42.57%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之非全资孙公司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口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PENYAO GREEN ENERGY PTE.LTD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于2023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全资孙公司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非全资孙公司赣州市南康区牧益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源市东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因吸收合并被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鹏鹞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全资孙公司福州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非全资孙公司上海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01,264,462.7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8.9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岳阳市污水处理监督中心 | 156,528,703.67 | 7.54% |
2 | 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8,626,526.08 | 6.68% |
3 |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119,557,526.81 | 5.76% |
4 | 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5,261,925.67 | 5.07% |
5 |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81,289,780.53 | 3.91% |
合计 | -- | 601,264,462.76 | 28.9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49,544,900.7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0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江苏拓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6,367,910.52 | 9.00% |
2 | 禄丰银鑫实业有限公司 | 92,563,668.24 | 6.11% |
3 | 宜兴市兴鹏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45,485,183.14 | 3.00% |
4 | 江苏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383,038.46 | 2.60% |
5 | 阳原通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5,745,100.36 | 2.36% |
合计 | -- | 349,544,900.72 | 23.0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4,661,282.12 | 21,818,230.70 | 13.03% | |
管理费用 | 170,481,672.29 | 123,569,136.84 | 37.96% | 系本期新增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
财务费用 | 81,839,404.26 | 76,897,707.65 | 6.43% | |
研发费用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4.82%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污水处理活性污泥法生物截留工艺研究 | 开发不需要回流污泥到反应池前段,也就是厌氧工艺段,有效节省污泥回流能耗。 | 目前公司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技术(包括氧化沟法、厌氧-缺氧-好氧法〈A2/O〉和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及MBR技术,通过拥有专利权的污水处理反应器以提高微生物活性,实现污水处理节能降耗。 | 微生物不需要适应环境变化,可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缩短反应停留时间,减少反应器容积,节省占地和工程投资。 | 由于其具有高度的微生物活性、易于固液分离、可工业化操作、适于难降解有毒物质的处理等优点。将结合研究进展在公司运营项目中示范应用。 |
城市污水处理厂智慧水务大数据运营系统开发 | 为了实现跨地域的集团化运行管理,利用污水/净水厂现有的比较完备的硬件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过系统管理平台,整合内部资源,对各地污水/净水厂的生产运行数据信息采集,实现集团化管理。 | 公司已拥有鹏鹞城市污水处理厂智慧水务大数据运营系统、鹏鹞污水处理精准曝气智控软件、污水处理厂远程物联智控系统等水务运营方面的多项著作权,可以通过远程监控技术实现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水处理相关数据,及时调整相关工艺,实现运营各环节的流程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水处理工艺的正常高效运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 实现在公司总部可以监测所有下级污水厂、给水厂的实时工艺数据、视频监控信息。同时也能够远程监管水厂的设备管理、维修养护、库存管理、实验室和班组数据管理等。同时实现公司所有生产运行管理报表的自动生成。实现设备资产报表的统计汇总,以及库存成本的统计汇总。 | 作为现有管理方式的补充,打破时间以及地域限制,使生产运营各环节流程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水处理工艺的正常高效运行和处理水质达标。使集团公司的管理向集约化的创新运营管理模式迈进。 |
干化与焚烧联合处理污泥技术 | 开发污泥处理干化焚烧技术,原泥(80%含水率或65%含水率污泥)经喷雾干化设备或圆盘干化设备干化至含水率小于40%后,进入污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废水均处理达标后排放。 | 长春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目前已实现正常运营。 | 将农业生产所产出的农作物秸秆进行碳化,用做燃料,产生的干馏气作为污泥焚烧的热源,实现以废治废。配以喷雾干化+回转窑焚烧工艺,合理处置污泥,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 与湿污泥直接焚烧相比较,污泥干化焚烧方式在设备投资、运行费用、系统运行安全性、可靠性方面均具有优势。 |
供水深度处理改造技术工程示范 | 开发利用磁混凝为主体的净水厂尾水处理工艺,优化结构,节约能耗,对无机污染物处理效果优异,出水水质高于城市管网的纳管标准,且稳定性好。 | 通过在混凝絮凝过程中增加磁粉,由于磁粉得比重达5.0×103kg/m?,混有磁粉得絮体比重增大,虚体快速沉降,强化了分离效果,一体化装置示范应用于净水厂排泥水处理。 | 将磁混凝技术引进净水厂的排泥水处理,达到高效处理排泥水、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投资费用及运行费用、减少处理系统占地面积的目的。 | 利用磁混凝为主体的净水厂尾水处理工艺,具有速度快、效率高、占地面积小、投资小等诸多优点。将结合研究进展在公司运营项目中示范应用。 |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艺技术 | 开发病死畜禽经破碎、水解液反应,水解产物经油水分离及 | 长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满足区域内病死畜禽无 | 合理、安全的处理畜牧养殖业病死动物并有效利用其有机质成 | 水解产物经油水分离系统,及滤网过滤后制成产物—油脂、初 |
滤网过滤后制成油脂、初制氨基酸。 | 害化处理需求,2023年处理量约18万头,同时生产的氨基酸水溶肥已应用于农业上,使用效果良好。 | 分,开发应用专业化技术装备,建设专业化无害处置场所。 | 制氨基酸。油脂可直接对外销售;初制氨基酸经深加工后,生产成高品质氨基酸水溶肥对外销售。 | |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COD深度处理研究开发 | 利用臭氧氧化技术或臭氧催化氧化技术清洁无污染、氧化效率高、操作简单等优点,去除废水中高稳定性、难降解有机物。 | 公司建立了基于提标改造工艺的COD深度处理工艺模型,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普遍较低,工业废水占比高,带来碳资源化难和有毒物质抑制致微生物活性低的问题。 | 在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水体中难降解的有毒有害有机物含量的增加,增大了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技术选择的难度,也是利用羟基自由基(·OH)去除废水中难降解有机物。 | 目前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来水中时常会混入一部分工业废水,使得原水组分比较复杂,难降解有机物含量较高。利用羟基自由基(·OH)去除废水中难降解有机物具有系统运行安全性、可靠性方面均具有优势。 |
农村污水分散处理智能化运维技术的开发 | 为了实现跨地域的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利用现有的比较完备的硬件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过系统管理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对各地分散设施生产运行数据信息采集,实现平台化管理。 | 将小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分散的污水源,利用负压真空技术,逐级高速输送至收集终端,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排放。 | 通过物联网技术,将污水处理设备通过边缘计算网关连接到云平台。让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手机APP随时、全面、远程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和运行记录。同时远程实现对设备的快速故障排查、运行参数修改、设备远程开关机等操作。 | 作为现有管理方式的补充,打破地域限制,提高已建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发挥设施的污染物减排的作用。提升农污运维管控功能。 |
采用绿色能源发电的污水厂自动调配协同运行技术开发 | 水厂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能耗大。运营电费占直接运营成本的50%左右。水厂采用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同时,配置储能,调节太阳能发电的峰谷与电网的削峰填谷,具有较高的经济性。 | 公司建立基于水厂、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增大光伏铺设面积,配置储能的工艺模型,结合水厂智能化能源调配系统,调节太阳能发电的峰谷与电网的削峰填谷。 | 低碳绿能水厂采用水厂、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在节省空间的同时,光伏铺设面积大。配置储能,结合水厂智能化能源调配系统,调节太阳能发电的峰谷与电网的削峰填谷,使绿能消纳率达100%。 | 低碳绿能水厂为不锈钢集成水厂,为水厂的加盖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水厂采用全盖板密封结构,并配有负压引风及先进的生物除臭系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盖板为全开启承载盖板,大大方便了水厂的运营维护。 |
高密度沉淀池絮凝沉淀运维控制技术开发 | 高密度沉淀池作为一种高效、紧凑型的水处理设施,可以灵活地应用于水处理厂的提升改造、临时性水处理系统以及新建水处理工程中,实现对水中SS和COD的高效去除,具有占地面积小、出水水质高、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 | 开发高度集成工艺结构,通过斜板/斜管沉淀,使得沉淀分离区保持较高的上升流速。独立控制高密度沉淀池中混合、絮凝和沉淀分离工段,针对性优化各运行单元。 | 高密度沉淀池是一种将污泥进行外部循环的改良型絮凝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将斜管沉淀池和污泥浓缩池两种设备有效结合起来。由于其絮凝剂投加量少、出水水质高且水质稳定等优点,已经成为高悬浮物废水处理,给水和排水系统中水的净化处理的关键技术之一。 | 通过开发先进的集成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高密度沉淀池运行的自动控制,提高调试和运行效率;而且可以满足对高密度沉淀池中混合、絮凝和沉淀分离的独立控制,便于对各运行单元进行针对性的工艺优化。 |
应急污水处理模块化成套工艺及设备开发 | 应急污水处理工程不宜照搬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传统建设模式,为了确保技术的适用性,需采用流程简单、 | 开发模块化集成生物处理单元,充分整合快速拼装、一体化的优势。通过开发先进的集成控制系统,可 | 池容最大的生物反应器采用高强度一体化拼装技术。池体只需强化地基,快速施工。简化污水处理流 | 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强,杜绝污水超负荷溢流排放及各种突发污水事故的问题已迫在眉睫,选择应急 |
占地面积小、工程建设周期短、可以快速启动、见效快的处理工艺和设施。深度处理采用模块化设计,设备自带控制系统,操作方便,且土建工程量少、工期短、占地小、便于运输。这些措施充分整合了快速拼装、一体化、模块化的优势。 | 以实现对应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自动控制,提高调试和运行效率,便于对各运行单元进行针对性的工艺优化。 | 程、减少占地需求。 | 污水处理工程是快速解决城镇污水厂超负荷运行及各种突发污水事故的有效措施。应急工程不仅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也可以作为中长期工程原位运营,作为传统污水处理厂的延伸扩建段,也适应灵活搬迁的需要,搬迁后二次服役,将投资效益最大化。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7 | 74 | 4.0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5.91% | 5.41% | 0.5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49 | 45 | 8.89% |
硕士 | 5 | 8 | -37.5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3 | 10 | 30.00% |
30~40岁 | 37 | 39 | -5.13% |
40-50岁 | 21 | 20 | 5.00% |
50岁以上 | 6 | 5 | 2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31,264,450.8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0% | 1.37% | 1.4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7,200,157.36 | 1,972,869,056.92 | 13.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8,230,975.30 | 1,737,460,191.79 | 24.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69,182.06 | 235,408,865.13 | -62.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693,977.98 | 74,371,010.24 | 354.0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534,230.88 | 396,328,615.00 | 16.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840,252.90 | -321,957,604.76 | 60.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7,181,500.00 | 1,761,624,998.12 | -49.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3,420,996.86 | 1,210,925,702.13 | 15.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239,496.86 | 550,699,295.99 | -191.9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3,113,390.51 | 464,174,554.02 | -217.0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2.2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354.07%,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现金流入较多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49.64%,主要系本期借款较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14,255,050.55 | 31.77% | 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5,988,363.29 | -4.45% | 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3,214,083.77 | -3.67% | 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355,582.41 | 1.49%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22,176,212.81 | 6.17% | 主要系本期根据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22,768,028.78 | -34.13%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76,899,894. | 4.76% | 904,709,576. | 11.21% | -6.45% | 主要系本期支 |
94 | 36 | 付款项较多所致 | ||||
应收账款 | 1,305,115,843.31 | 16.48% | 1,047,355,561.82 | 12.97% | 3.51% | |
合同资产 | 536,590,690.36 | 6.77% | 611,674,322.98 | 7.58% | -0.81% | |
存货 | 144,788,651.35 | 1.83% | 81,654,334.43 | 1.01% | 0.82%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346,532.36 | 2.25% | 85,985,389.98 | 1.07% | 1.18% | |
固定资产 | 814,003,696.53 | 10.28% | 437,938,649.29 | 5.43% | 4.85%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63,536,527.64 | 0.80% | 397,070,156.95 | 4.92% | -4.12%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608,196.32 | 0.03% | 3,787,983.44 | 0.05% | -0.02% | |
短期借款 | 735,725,236.10 | 9.29% | 877,497,470.63 | 10.87% | -1.58% | |
合同负债 | 43,565,914.50 | 0.55% | 34,937,447.76 | 0.43% | 0.12% | |
长期借款 | 831,263,912.50 | 10.49% | 922,916,568.34 | 11.43% | -0.94% | |
租赁负债 | 165,704.48 | 0.00% | 583,951.08 | 0.01% | -0.01% | |
长期应收款 | 2,342,538,413.67 | 29.58% | 2,570,026,510.58 | 31.84% | -2.26% | 主要系本期出售特许经营权项目导致长期应收款减少 |
无形资产 | 1,007,146,830.40 | 12.72% | 822,126,465.72 | 10.18% | 2.54% | |
应付账款 | 1,087,156,367.80 | 13.73% | 1,029,564,093.35 | 12.75% | 0.98%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6,137,617.02 | 140,000,000.00 | 123,862,382.98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 | 57,007,761.20 | -20,807,410.81 | 30,588.24 | 5,795,261.20 | 30,435,677.43 |
资 | ||||||||
金融资产小计 | 57,007,761.20 | -16,137,617.02 | -20,807,410.81 | 140,030,588.24 | 5,795,261.20 | 154,298,060.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7,479,600.00 | 4,182,490.00 | ||||||
上述合计 | 64,487,361.20 | 140,030,588.24 | 158,480,550.4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6,039,670.63 | 46,039,670.63 | 质押 | 用于银行保函、农民工保证金及诉讼 |
应收票据 | 19,068,795.07 | 19,068,795.07 | 质押 | 票据背书未到期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73,587,221.79 | 573,587,221.79 | 质押 |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2,238,965.00 | 368,962.77 | 查封 | 诉讼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606,708,436.88 | 591,206,496.99 | 质押 |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 |
合 计 | 1,247,643,089.37 | 1,230,271,147.25 | /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8,346,532.36 | 85,985,389.98 | 107.4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1日 | 29,182.22 | 1,175.29 | 增加利润10,600.50万元 | 42.85% | 公允价值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034 |
何月明 | 广东鹏鹞 | 2023年06 | 156 | -17.38 | 增加利润 | 5.60% | 实际出资 | 否 | 无 | 是 | 是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月19日 | 35.47万元 | |||||||||||
陆建明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05日 | 4,200 | -320.33 | 增加利润1,384.65万元 | 0.14% | 公允价值 | 否 | 无 | 是 | 是 | ||
吴长春、陈金华 | 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7日 | 300 | -6.8 | 增加利润90.39万元 | 0.37% | 实际出资 | 否 | 无 | 是 | 是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污水处理 | 89,893,511.70 | 444,708,440.97 | 340,971,119.19 | 155,053,177.82 | 124,424,956.73 | 93,273,474.05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供水 | 174,847,379.66 | 1,156,665,321.72 | 964,478,288.08 | 170,465,443.54 | 109,708,651.50 | 82,177,151.73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污水处理 | 141,150,000.00 | 421,736,464.94 | 330,324,379.99 | 71,250,777.39 | 40,017,114.93 | 29,958,279.8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1,171,916.87元 |
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31,276.42元 |
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70.81元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18,871.44元 |
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772,592.86元 |
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5,072,783.35元 |
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4,760.68元 |
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47.62元 |
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139,303.13元 |
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87,755.02元 |
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111,509.46元 |
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周口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55.08元 |
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722.53元 |
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PENYAO GREEN ENERGY PTE.LTD | 投资设立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5,379.17元 |
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36,480.19元 |
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67,395.93元 |
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338.16元 |
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6,612.90元 |
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210.70元 |
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625.79元 |
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943.45元 |
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3,376.15元 |
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224.31元 |
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370.67元 |
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10,310.63元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920,717.75元 |
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4,885.35元 |
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对净利润影响291.12元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利润总额影响106,005,034.58元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利润总额影响354,719.90元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利润总额影响13,846,459.96元 |
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利润总额影响903,947.29元 |
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3,126,032.06元 |
上海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2,266.00元 |
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1,047,638.32元 |
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1,738,766.29元 |
福州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6,266.16元 |
上海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净利润影响0.00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4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平台化”战略的总方针,坚持做强传统主业,坚持发展好已进入的新兴领域,同时既要抓住机遇,也要审慎研究,通过资本、团队等各种形式的合作,将更多优势的资源引入到我司的“平台”。
(一)传统业务重视技术、模式的创新
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在政策上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利支持。其次,在3060双碳目标的这个前提下,未来的环保设施也将要求更低碳、节能化,这意味着市场上需要更多创新产品。公司前几年通过大量的工作,开发了具有时代意义的产品PPMI系列,同时又紧追时代潮流在PPMI的基础上开发了SEED水厂,2024年公司要集中精力,重点推广。同时,随着各地政府资金的紧缺,公司需要做好应对项目收款难的准备,现金流管理将要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为了应对应收款账期增长的情况,公司需要技术、模式创新提高项目利润率,这也是未来最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要用高毛利对冲应收款的风险,公司需要对现有的业务、技术、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要开发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二)坚持发展已经入的新兴领域
公司通过平台化的战略,通过资本、团队、项目等模式的合作已进入了固废、新能源、生物柴油等领域。对于已拓展的
领域,公司要继续加强自身能力的建设,在新的领域里首先要站稳脚跟,同时积极谋划获得更大程度的发展。我们需要对新的行业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任何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做难却正确地事情。公司进入的新领域发展前景很好,但公司目前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偏弱,公司新领域业务要向我们的传统行业看齐,通过自身不断地摸索,不断完善,形成我司独有的优势。
(三)审慎研究、抓住投资并购机会
未来几年里将是中国资产价格最低的时候,也是投资并购最好的机会,公司本为上市公司,且公司与国信合资成立并购基金,投资并购还是我们必须要去做的事情。没有一家大型的企业不是通过投资并购发展起来的,投资并购是每一个成功企业的必修课。对于新的投资项目,我们要更审慎研究,严格筛选,同时挑选的范围要更大更广,眼光要放眼国际。
(四)坚持平台型企业的打造
随着经济下行的压力,龙头效应将愈发明显,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品牌资质、资金实力、市场能力、技术能力、工程能力、运营能力、制造能力、管理能力等优势,加速平台型企业的打造。平台打造的核心是人与人的联合,要围绕好如何能吸引到更多业务型、技术型、管理型的人才、合伙人来开展工作,要通过平台型企业的打造来汇聚人才为公司发展所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聘请了两名独立董事,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已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建立三会制度并召开相关会议。
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运行规范。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董事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7次监事会,监事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现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达到了三分之一。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未曾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做到了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独立。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人员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财务独立。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投资与运营、工程承包、设计与咨询、管理及销售系统,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32%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00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8.47% | 2023年03月29日 | 2023年03月29日 | (2023-01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8.95% | 2023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18日 | (2023-05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鹏鹞 | 男 | 35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04月01日 | |||||||
王春林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1月18日 | 43,340,430 | 43,340,430 | 通过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
蒋永军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4月27日 | 262,500 | 300,000 | -112,500 | 450,000 | 获授股权激励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被回购注销 | ||
钱美芳 | 女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1月18日 | |||||||
陈易平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27日 | |||||||
陈永平 | 男 | 64 | 监事(主席) | 现任 | 2016年01月18日 | |||||||
王芳 | 女 | 46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01月18日 | |||||||
勇银华 | 女 | 47 | 监事(职工代表) | 现任 | 2019年01月18日 | |||||||
夏淑芬 | 女 | 56 | 董事会秘 | 现任 | 2016年01 | 262,500 | 300,000 | -112,5 | 450,000 | 获授股权 |
书、副总经理 | 月18日 | 00 | 激励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被回购注销 | |||||||||
吴艳红 | 女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01月18日 | 262,500 | 300,000 | -112,500 | 450,000 | 获授股权激励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被回购注销 | ||
吕倩倩 | 女 | 38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04月24日 | 262,500 | 300,000 | -112,500 | 450,000 | 获授股权激励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被回购注销 | ||
合计 | -- | -- | -- | -- | -- | -- | 44,390,430 | 1,200,000 | 0 | -450,000 | 45,140,43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王鹏鹞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综合水处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新加坡TPSC PS塑料粒子生产厂任安全工程师。2017年2月起历任公司运营总监、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春林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年7月开始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1982 年至1986 年任职宜兴建筑设备厂车间主任,1986年至1993年任职宜兴县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负责人,1993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03年12月至
2011年12月任职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2007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蒋永军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7年6月任职宜兴市实验设备厂技术员、技术科长;1997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行政部部长、业务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钱美芳女士: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7年12月先后任职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纳、助理会计、财务科长;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先后任职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任职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职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至1月至2016年11月任职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2017年5月至今任职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易平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历。1995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1997年1月至2003年6月先后于无锡天柱律师事务所、无锡英特尔律师事务所、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年至今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陈永平先生: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村银行江苏省分行职工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村金融专业中专学历。1982年12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宜兴支行;2007年至今在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王芳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公司运营总裁助理,鹏鹞党委组织委员。王芳女士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行政部部长助理、业务部部长助理。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年度先进和优秀共产党员。现任公司监事。
勇银华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工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水务运营部总经理。勇银华女士1997年至2002年在宜兴市吉泰电子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03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工程中心化验员、水务运营部助理、水务运营部副总经理,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年度先进职工,现任水务运营部总经理、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王鹏鹞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蒋永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淑芬女士,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化工学院硅酸盐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1993年在宜兴建新陶瓷厂轻质陶分厂任职副厂长;1993年至1997年在宜兴国浩瓷砖有限公司任生产工程师;1997年至2000年在宜兴联合陶瓷公司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000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历任行政部长、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吴艳红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至1996年在宜兴市服装厂工作;1997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吕倩倩女士: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常州工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财务管理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今先后任职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春林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陈永平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春林 | 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王春林 | 宜兴市鹏鹞大药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王春林 | 宜兴市鹏鹞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王春林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王春林 | 宜兴鹏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王春林 | 康贝投资有限公司(BVI) | 董事 | |||
王春林 | 大洋投资有限公司(BVI) | 董事 | |||
王春林 | 宜兴市中联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王春林 | 宜兴鹏鹞滆湖湿地休闲度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王春林 | 无锡鹏鹞橡塑保温制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春林 | 上海鹏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钱美芳 | 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首席咨询顾问 | |||
钱美芳 |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钱美芳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陈易平 | 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 | 事务所主任 | |||
陈易平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陈易平 |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陈永平 | 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 | 会计 | |||
王鹏鹞 | 北京京环鹏鹞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
王鹏鹞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夏淑芬 | 北京京环鹏鹞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实施与考核相挂钩的薪酬制度,董事与高管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发放由财务部造册,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鹏鹞 | 男 | 35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95.82 | 否 |
王春林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88.86 | 否 |
蒋永军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90.78 | 否 |
钱美芳 | 女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陈易平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陈永平 | 男 | 64 | 监事(主席) | 现任 | 0 | 否 |
王芳 | 女 | 46 | 监事 | 现任 | 19.74 | 否 |
勇银华 | 女 | 47 | 监事(职工代表) | 现任 | 58.78 | 否 |
夏淑芬 | 女 | 56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70.7 | 否 |
吴艳红 | 女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1.86 | 否 |
吕倩倩 | 女 | 38 | 财务总监 | 现任 | 70.46 | 否 |
合计 | -- | -- | -- | -- | 61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2月09日 | 2023年02月10日 | (2023-00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01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03月13日 | 2023年03月14日 | (202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02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28日 | 2023年04月28日 | (2023-03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8月10日 | 2023年08月11日 | (2023-0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07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01月02日 | (2024-00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鹏鹞 | 8 | 7 | 1 | 0 | 0 | 否 | 3 |
王春林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蒋永军 | 8 | 7 | 1 | 0 | 0 | 否 | 3 |
钱美芳 | 8 | 4 | 4 | 0 | 0 | 否 | 3 |
陈易平 | 8 | 4 | 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有效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钱美芳(主任委员)、陈易平、王春林、蒋永军(2023.8.11前) | 3 | 2023年04月26日 | (一)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 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四)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 审议《审计质量部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七) 审议《审计质量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报告》。 | |||||||
2023年08月10日 | (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审计质量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3年10月26日 | (一)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审计质量部2023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王鹏鹞(主任委员)、钱美芳、蒋永军 | 1 | 2023年04月26日 | (一)审议《关于2023年经营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易平(主任委员)、钱美芳、王春林 | 2 | 2023年02月09日 |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04月26日 | (一)审议《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回购注销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钱美芳(主任委员)、陈易平、王鹏鹞 | 0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1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0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3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0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81 |
销售人员 | 74 |
技术人员 | 453 |
财务人员 | 54 |
行政人员 | 141 |
合计 | 1,3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1 |
本科 | 239 |
大专 | 195 |
高中及以下 | 848 |
合计 | 1,303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工资分级制,沿用五星五十级工资制度。一般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等组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年薪制,根据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按对应比例浮动。采用项目制、计件制及业务奖励制的员工,以绩效工资为主,基本工资为辅,按月度或季度或实际业务承接进行核算发放。总部各部门对各岗位、各项目公司制定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经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批准,报财务部备案。员工的工资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薪酬由财务部每月造册,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后发放。
3、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分为:集团的公共知识培训和部门专业知识培训。集团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资源规划编制,报总裁批准后执行。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子公司)编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公司针对新员工安排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公司组织所有在岗人员定期参加制度学习会、轮岗培训、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人员的政府对口
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总部各部门对担当工程技术、研发、管理等职责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团集中培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97,165,232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4,688,250股后的792,476,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2022年度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792,476,982股×0.15元/股=118,871,547.30元。
2023年5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4,688,25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92,476,982股。
2023年6月7日,公司于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自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030,12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公司总股本792,476,98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030,121股后的768,446,861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118,871,547.30元÷768,446,861股≈0.1546906元/股,即每10股派发现金
1.54690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732,516,261.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8,601,300.8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8,601,300.88 |
可分配利润(元) | 470,096,46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2.47%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2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345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234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3月10日上市。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回购注销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333.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45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333.9万份股票期权注销、468.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于2023年5月办理完毕。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15万股限制性股票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具体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以下公告:
2023-01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026《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50《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05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077《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蒋永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225,000 | 0 | 0 | 0 | 0 | 5.35 | 112,500 | 0 | 300,000 | 2.72 | 300,000 | |
吴艳红 | 副总经理 | 225,000 | 0 | 0 | 0 | 0 | 5.35 | 112,500 | 0 | 300,000 | 2.72 | 300,000 | |
夏淑芬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25,000 | 0 | 0 | 0 | 0 | 5.35 | 112,500 | 0 | 300,000 | 2.72 | 300,000 | |
吕倩倩 | 财务总监 | 202,500 | 0 | 0 | 0 | 0 | 5.35 | 112,500 | 0 | 300,000 | 2.72 | 300,000 | |
合计 | -- | 877,500 | 0 | 0 | 0 | -- | 0 | -- | 450,000 | 0 | 1,200,000 | -- | 1,20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以下公告:
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26《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长沙市鹏鹞新 | 从事光伏发电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能源有限公司 | 业务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业务平台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大于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4%、经营性税前利润的4%)。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4%、经营性税前利润的4%),但高于一般性水平(大于资产总额的0.5%,营业收入的2%、经营性税前利润的2%)。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营业收入的 |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
2%、经营性税前利润的2%)。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3.08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整改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在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得情况下排放污染物;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量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44.66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整改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污泥产品铺设地块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超标,污染物超标排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整改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3.08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整改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酵车间2套酸洗塔、除臭塔未启动喷淋装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2022、2023连续两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均未提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37.5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整改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南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云梦路421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473.14吨;NH3-N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2011.50t;NH3-N排放总 | - |
津港污水处理厂) | 号 | SS≤10mg/l、PH 6-9 | 排放量16.85吨;TN排放量388.06吨;TP排放量7.22吨。 | 量≤201.15t;TN排放总量≤603.45t;TP排放总量≤20.12t。 |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P、TN | 连续排放 | 1 | 沙南厂区西南出水口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1061.63吨、NH3-N排放量31.42吨,TN排放量512.86吨、TP排放量15.71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2737.50t、NH3-N排放总量≤273.75t、TN排放总量≤821.25t、TP排放总量≤27.375t。 | -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北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周口沙北污水厂厂区北侧洼冲沟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181.03吨、NH3-N排放量4.45吨、TP排放量2.96吨、TN排放量154.79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912.5t;NH3-N排放总量≤91.25 t;TP排放总量≤9.125 t;TN排放总量≤273.75t。 | - |
景德镇大鹏水务有限公司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厂总排口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145.6吨、NH3-N排放量17.14吨、TN排放量131.82吨、TP排放量2.62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730t、NH3-N排放总量≤73t、TN排放总量≤219t、TP排放总量≤7.3t。 | - |
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厂总排口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361.83吨,TN排放量232.5吨,NH3-N排放量27.43吨,TP排放量9.33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2190t、NH3-N排放总量≤219t、TN排放总量≤657t、TP排放总量≤21.9t。 | - |
长沙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望城污水处理厂沩水河排放口 | COD≤30mg/l、BOD≤6mg/l、NH3-N≤1.5mg/l、TN≤10mg/l、TP≤0.3mg/l、SS≤10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准Ⅳ类标准(TN≤10mg/L)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总氮除 | 2023年度COD排放量645.46吨,BOD排放31.195吨,SS排放量174.39吨,NH3-N排放量20.52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1314t,BOD排放总量≤262.8t,SS排放总量≤438t,NH3-N排放总量≤65.70t,TN排放总量≤438 t,TP排放总 | - |
外) | TN排放量303.65吨,TP排放量4.51吨。 | 量≤13.14t。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导墅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导墅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以南50米的新鹤溪河边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442.6209万吨,COD 63.74吨,BOD11.2吨,SS39.84吨,NH3-N0.94吨,TP 0.3吨,TN 16.07吨。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538.0636667万吨,COD排放总量≤269.031833t,BOD排放总量≤53.81t,SS排放总量≤53.81t,NH3-N排放总量≤21.522547t,TP排放总量≤2.690318 t, TN排放总量≤64.57 t。 |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珥陵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珥陵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以南的二级排水沟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194.8951万吨,COD 43.27吨,BOD4.52吨,SS15.59吨,NH3-N 0.46吨,TP 0.15吨,TN 7.64吨。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162.1041万吨,COD排放总量≤81.05205t,BOD排放总量≤16.21t,SS排放总量≤16.21t,NH3-N排放总量≤6.484164t,TP排放总量≤0.81052 t, TN排放总量≤19.45 t。 |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访仙污水处理厂)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访仙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访仙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以东20米的访仙新河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328.2656万吨,COD 28.2吨,BOD5.02吨,SS26.26吨,NH3-N 0.68吨,TP 0.11吨,TN23.64吨。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312.8956667万吨,COD排放总量≤156.4t,BOD排放总量≤31.29t,SS排放总量≤31.29t,NH3-N排放总量≤12.5 t,TP排放总量≤1.6t, TN排放总量≤37.55t。 |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后巷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后巷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以北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338.5751万吨,COD 50.45吨,BOD4.57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365万吨,COD排放总量≤182.5t,BOD排放总量≤36.5t,SS排 | - |
100米的太平河边 | 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吨,SS27.09吨,NH3-N 0.67吨,TP 0.17吨,TN21.43吨。 | 放总量≤36.5t,NH3-N排放总量≤18.25 t,TP排放总量≤1.83 t, TN排放总量≤49.28t。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司徒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司徒污水处理厂厂区消毒池以北100米的西门新河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476.7374万吨,COD 82.48吨,BOD16.92吨,SS 33.37吨,NH3-N 0.78吨,TP 0.21吨,TN14.4吨。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547.5万吨,COD排放总量≤273.75t,BOD排放总量≤54.75t,SS排放总量≤54.75t,NH3-N排放总量≤21.9 t,TP排放总量≤2.74t, TN排放总量≤65.7 t。 |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桥污水处理厂) | COD、BOD、NH3-N、TN、TP、SS | 连续排放 | 1 | 尾水排放口位于新桥污水处理厂厂区以北,长江扬中夹江南岸防洪堤187号桩上游50米处 | COD≤50mg/L;NH3-N≤4(6)mg/ L;TN≤12(15)mg/ L;TP≤0.5mg/ L;BOD≤10mg/ L;SS≤10mg/ 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排放限值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总量:废水量590.1363万吨,COD 51.58吨,BOD8.08吨,SS35.41吨,NH3-N 0.75吨,TP 0.66吨,TN 41.37吨。 | 2023年度污水排放总量≤730万吨,COD排放总量≤365t,BOD排放总量≤73t,SS排放总量≤73t,NH3-N排放总量≤29.2t,TP排放总量≤3.65 t,TN排放总量≤87.6 t。 | -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COD、NH3-N、TP、BOD5、SS、TN | 连续排放 | 2 | 尾水自流排放口位于石矶湖与资江分河大闸旁;尾水电排排放口位于自流排放口以北300米靠防洪大堤处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BOD5≤10mg/L、SS≤10mg/L、TN≤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排放废水量485.246万吨,COD排放总量84.06t、NH3-N排放总量4.83t 、TP排放总量0.92t、BOD排放总量21.30t、SS排放总量29.21t、TN 排放总量25.40t。 | 污水年排放总量1095万吨,COD年排放总量≤547.5t/a、NH3-N年排放总量≤54.75t/a、TN年排放总量≤164.25t/a、TP年排放总量≤5.475t/a、SS年排放总量≤109.5t/a、BOD5年排放总量≤109.5t/a。 | -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白竹) | COD、NH3-N、TP、BOD5、SS、TN | 连续排放 | 1 | 厂内直接排入湘江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BOD5≤10mg/L、SS≤10mg/L、TN≤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COD排放量41.59 t、NH3-N排放量3.18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456.25t、NH3-N排放总量≤45.625t、 | - |
t、TP排放量1.19 t、BOD排放量3.40 t、SS排放量6.79 t、TN排放量30.09 t。 | TP排放总量≤4.5625t、BOD排放总量≤91.25t、SS排放总量≤91.25t、TN排放总量≤136.875t。 |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白水) | COD、NH3-N、TP、BOD5、SS、TN | 连续排放 | 1 | 厂内直接排入湘江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BOD5≤10mg/L、SS≤10mg/L、TN≤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11.51t、NH3-N排放量0.16t、TP排放量0.47t、BOD5排放量1.27t、SS排放量2.61t、TN排放量4.21t。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73t、NH3-N排放总量≤7.3t、TP排放总量≤0.73t、BOD5排放总量≤14.6t、SS排放总量≤14.6t、TN排放总量≤21.9t。 |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COD、NH3-N、TP、TN | 连续排放 | 1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污水排放量464.1316万吨, COD排放量187.9吨、NH3-N排放量0.38吨、TP排放量0.82吨、TN排放量37.73吨。 | 2023年污水排放总量≤912.50万吨,COD排放总量≤456.25t,NH3-N排放总量≤45.625t,TP排放总量≤4.5625t, TN排放总量≤136.875t。 | -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COD、NH3-N、TP、TN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排放口直接排入小潢河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 、BOD5≤10mg/L、SS≤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度COD排放量44.03吨、NH3-N排放量1.299吨、TP排放量0.713吨、TN排放量33.914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365t、NH3-N排放总量≤36.5t、TP排放总量≤3.65 t、TN排放总量≤109.5 t。 | |
惠民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李庄镇污水厂)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惠民县李庄镇污水厂北侧杜家干沟 | COD≤30mg/l、NH3-N≤1.5-3.0mg/l、TN≤10-12mg/l、TP≤0.3mg/l、BOD≤6mg/l、SS≤10mg/l、PH 6-9 | 其中COD、氨氮、总磷、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BOD共六项指标执行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其余部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7.597吨;NH3-N排放量0.0195吨;TN排放量0.817吨;TP排放量0.0514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109.5t;NH3-N排放总量≤5.475t;TN排放总量≤36.5t;TP排放总量≤1.095t。 |
吨。 |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公滨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104.95吨;NH3-N排放量1.51吨;TN排放量68.79吨;TP排放量1.52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912.5t;NH3-N排放总量≤116.58t;TN排放总量≤273.31t;TP排放总量≤8.76t。 | |
海林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长汀镇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海林市长汀镇双桥村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25.30吨;NH3-N排放量2.28吨;TN排放量9.03吨;TP排放量0.19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54.75t;NH3-N排放总量≤8.202t;TN排放总量≤16.425t;TP排放总量≤0.5475t。 | |
海林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横道河子镇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N、TP | 连续排放 | 1 | 海林市横道河子镇横道河 | COD≤50mg/l、NH3-N≤5(8)mg/l、TN≤15mg/l、TP≤0.5mg/l、BOD≤10mg/l、SS≤10mg/l、PH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023年年度COD排放量4.4吨;NH3-N排放量0.08 吨;TN排放量2.54吨;TP排放量0.01吨。 | 2023年度COD排放总量≤18.25t;NH3-N排放总量≤2.734t;TN排放总量≤5.475t;TP排放总量≤0.1825t。 |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厂保持良好运行,为当地水环境的改善及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切实履行着社会责任,把公司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把承担相应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作为自觉行为,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着对客户、员工及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在取得发展的同时,连续资助地方困难户,积极参加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不忘扶贫助学、回馈社会、感恩社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做好保供水、治污水的公共服务保障,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政府履行职能,彰显企业担当,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健 | 股份限售承诺 | 鉴于胡健以现金认购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胡健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19,313,304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 | 2022年12月02日 | 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胡健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史介慈 | 股份限售承诺 | 鉴于史介慈以现金认购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史介慈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17,167,381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史介慈承诺将遵守 | 2022年12月02日 | 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钱建忠 | 股份限售承诺 | 鉴于钱建忠以现金认购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钱建忠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15,021,459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钱建忠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2022年12月02日 | 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沃九华 | 股份限售承诺 | 鉴于沃九华以 | 2022年12月 | 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现金认购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沃九华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10,729,613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沃九华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02日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鉴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 | 2022年12月02日 | 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保”)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2,145,925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王春林;王洪春 | 其他承诺 | 一、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 2018年01月05日 | - | 履行中 |
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一)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公司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的发行人股票市场价格。 (二)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 2018年01月05日 | - | 履行中 |
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 2018年01月05日 | - | 履行中 |
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陈永平;蒋永军;吴艳红;夏淑芬 | 其他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 | 2018年01月05日 | -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之非全资孙公司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口
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PENYAO GREEN ENERGY PTE.LTD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于2023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全资孙公司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非全资孙公司赣州市南康区牧益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源市东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因吸收合并被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鹏鹞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全资孙公司福州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非全资孙公司上海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蔡卫华、胡浩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因原审计团队离开中天运并加入公证天业,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运、公证天业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黄山休宁富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诉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 | 1,117.23 | 否 | 2023年11月9日再审驳回 | 撤销一审;责令休宁县政府在判决送达后30日内对于原告提出的污水处理费调价申请作出审核并回复;驳回其他诉请;一、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休宁县政府负担。再起诉已调解. 被告支付水费调价款977.18万元与违约金292.82万元。 | 已支付 | 2021年年度报告 |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城矿、北京环卫一清分公司、北京环卫集团、京环鹏鹞股东代位诉讼纠纷 | 1,140 | 否 | 二审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2022年半年报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河南龙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 259.2 | 否 | 2023.10.30一审判决,被告上诉,二审中 | 暂无 | 暂无 | 2021年年度报告 |
纠纷 | |||||||
鹏鹞环保诉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费及利息 | 1,259.6 | 否 | 2023.4.28一审判决,二审已判决 | 被告支付1239.0765万及利息 | 暂无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景德镇鹏鹞诉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利息 | 2,650.46 | 否 | 2023.4.28一审判决,二审已判决 | 被告支付 2547.71732万及利息 | 已支付700万元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81.45 | 否 | 2023.2.10已调解 | 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3.6.30前向原告给付工程款720.10万元 | 已收到720.10万元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南京振撼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诉安徽润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定远县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纠纷 | 219.01 | 否 | 二审审理中 | 一审支付原告44.9431万元 | 暂无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福建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翁庆水、林田文佳、张羽买卖合同纠纷 | 6,510.03 | 否 | 2023.1.20一审判决 | 福建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6184.40万元货款及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翁庆水、林田文佳、张羽在6000万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强制执行程序中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徐敏诉安徽润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 36 | 否 | 2022.12.19调解 | 暂无 | 暂无 | (2022-0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海林市鹏鹞 | 889.9 | 否 | 已调解 | 支付原告 | 暂无 |
水务有限公司诉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纠纷 | 1155.480711万元 | ||||||
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诉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BT合同纠纷 | 39,671.96 | 是,形成预计负债2000万元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19.68 | 否 | 撤诉 | 暂无 | 暂无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0.74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辉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482.57 | 否 | 2023.12.7已调解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前支付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暂结款1050万元 | 截止2024.1.16已支付1050万元 |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诉罗山县城市管理局特许经营协议纠纷 | 2,298.46 | 否 | 诉前调解 | 暂无 | 已支付370万元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泗县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 | 141 | 否 | 仲裁中 | 暂无 | 暂无 |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 | 0 | 否 | 已撤诉 | 暂无 | 暂无 |
记纠纷 | |||||||
申请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霍州煤电集团丰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纠纷 | 34.85 | 否 | 已撤诉 | 暂无 | 暂无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阀安龙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7.04 | 否 | 二审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杰买卖合同纠纷 | 325 | 否 | 2024.3.12已调解 | 2024年12月31日前被告支付325万元 | 暂无 |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远方迪威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李爱军、吴菊芳、李伟买卖合同纠纷 | 2,246.26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宛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7.03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云水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99 | 否 | 已调解 | 支付申请人21.99万元 | 暂无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天津华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5.45 | 否 | 庭前调解 | 暂无 | 暂无 | ||
邹建君与鹏鹞环保股份 | 80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有限公司建工合同纠纷 | |||||||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140.23 | 否 | 二审审理中 | 一审判决支付1866.4312万元 | 暂无 | ||
夏兴祥与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牛博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15.17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 | 299.55 | 否 | 2024年4月7日仲裁调解 |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85万元工程款 | 暂无 | ||
常州市效力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9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何家林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 1.17 | 否 | 审理中 | 暂无 | 暂无 | ||
毛新民与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劳动仲裁 | 7.2 | 否 | 仲裁中 | 暂无 | 暂无 | ||
邓永贵与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14.59 | 否 | 仲裁中 | 暂无 | 暂无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其他 | 罚款人民币3.08万元 | 2023年08月11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其他 | 退还非法占用的15.37亩土地;罚款人民币4.0996万元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其他 | 罚款人民币44.66万元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其他 |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 其他 | 罚款人民币3.08万元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其他 | 罚款人民币37.5万元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整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9,800 | 2016年07月29日 | 9,800 | 2016.7.29-2028.7.29 | 否 | 否 |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400 | 2017年12月28日 | 17,000 | 2017.12.13-2034.12.18 | 否 | 否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3年02月24日 | 3,000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否 | 否 |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5日 | 15,000 | 2019年07月30日 | 7,875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否 | 否 |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0日 | 40,000 | 2021年06月30日 | 33,000 | 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 | 否 | 否 |
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资之日起另加三年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95,2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1,119.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95,2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1,119.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02% | |||||||||
其中: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6,319.6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6,319.6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14,000 | 12,386.24 | 0 | 0 |
合计 | 14,000 | 12,386.24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140,932 | 8.94% | 23,450,000 | 0 | 0 | -68,953,432 | -45,503,432 | 23,637,500 | 2.98%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69,140,932 | 8.94% | 23,450,000 | 0 | 0 | -68,953,432 | -45,503,432 | 23,637,500 | 2.98%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995,007 | 8.66% | 23,450,000 | 0 | 0 | -66,807,507 | -43,357,507 | 23,637,500 | 2.98%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4,574,300 | 91.06% | 0 | 0 | 0 | 64,265,182 | 64,265,182 | 768,839,482 | 97.02% |
1、人民币普通股 | 704,574,300 | 91.06% | 0 | 0 | 0 | 64,265,182 | 64,265,182 | 768,839,482 | 97.0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773,715,232 | 100.00% | 23,450,000 | 0 | 0 | -4,688,250 | 18,761,750 | 792,476,98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股)、股份总数各增加23,450,000股。
2、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人员持有的4,688,2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股)、股份总数各减少4,688,250股。
3、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64,377,682股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首发后限售股)减少64,377,68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增加64,377,682股。
4、因公司高管持股总数变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增加112,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减少112,5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详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等相关公告已披露信息。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事项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应登记。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二节”“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19年股票期 | 4,538,250 | -4,538,250 | 0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3年5月 |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6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60名) | 股 | 25日已回购注销 |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5名发行对象 | 64,377,682 | 0 | 64,377,682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6月5日已解除限售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22名) | 0 | 23,300,000 | 0 | 23,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
高级管理人员 | 225,000 | 112,500 | 0 | 337,500 | 高管锁定股 | - |
合计 | 69,140,932 | 18,874,250 | 64,377,682 | 23,637,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02月27日 | 2.72 | 23,450,000 | 2023年03月10日 | 23,450,000 | 2023-014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2023年03月07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2023年2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3,45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2元/股。前述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授予登记。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初,公司股份总数为773,715,232股。
2、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股)、股份总数各增加23,450,000股。
3、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人员持有的4,688,2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股)、股份总数各减少4,688,250股。
4、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792,476,982股。
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20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1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4% | 216,702,150 | 0 | 0 | 216,702,150 | 质押 | 111,760,000 | |
胡健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3,353,654 | -5959650 | 0 | 13,353,654 | 不适用 | 0 | |
陈明康 | 境内自然人 | 1.58% | 12,527,274 | 0 | 0 | 12,527,274 | 不适用 | 0 | |
王勤芳 | 境内自然人 | 1.40% | 11,067,472 | 0 | 0 | 11,067,472 | 不适用 | 0 | |
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 | 8,250,000 | 0 | 0 | 8,250,000 | 质押 | 8,250,000 | |
张瑶 | 境内自然人 | 0.63% | 4,986,100 | 0 | 0 | 4,986,100 | 不适用 | 0 | |
陈宜萍 | 境内自然人 | 0.52% | 4,137,080 | 0 | 0 | 4,137,080 | 不适用 | 0 | |
王尧增 | 境内自然人 | 0.43% | 3,400,450 | 544050 | 0 | 3,400,450 | 不适用 | 0 | |
张浩 | 境内自 | 0.37% | 2,971,0 | 2971050 | 0 | 2,971,0 | 不适用 | 0 |
然人 | 50 | 5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2% | 2,537,800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 0 | 2,537,8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王春林分别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80%、2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配偶,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与陈宜萍为一致行动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陈宜萍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729607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216,702,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702,150.00 | |||||
胡健 | 13,353,6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53,654.00 | |||||
陈明康 | 12,527,2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27,274.00 | |||||
王勤芳 | 11,067,4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67,472.00 | |||||
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0,000.00 | |||||
张瑶 | 4,98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6,100.00 | |||||
陈宜萍 | 4,137,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7,080.00 | |||||
王尧增 | 3,400,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450.00 | |||||
张浩 | 2,971,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1,05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3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7,8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王春林分别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80%、2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配偶,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与陈宜萍为一致行动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陈宜萍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张瑶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986100股;股东张浩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7105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王尧增 | 新增 | 0 | 0.00% | 3,400,450.00 | 0.43% |
张浩 | 新增 | 0 | 0.00% | 2,971,050.00 | 0.3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2,537,800.00 | 0.32% |
史介慈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钱建忠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沃九华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王洪春 | 2012年06月11日 | 59698835-4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洪春 | 本人 | 中国 | 否 |
王春林 | 本人 | 中国 | 否 |
陈宜萍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洪春现为公司高级顾问,王春林现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4月27日 | 4,688,250 | 0.59% | 1904.66万元 | 2023.5.24 | 注销 | 4,688,250 | |
2023年04月28日 | 18,181,818-36,363,636 | 2.28%-4.56% | 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 | 2023.4.28-2023.7.27 | 出售 | 27,296,071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苏公W[2024]A60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蔡卫华、胡浩 |
审计报告正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鹞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3年度,鹏鹞环保工程承包收入为86,695.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为41.90%。鹏鹞环保对于所提供的工程承包业务,在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根据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鹏鹞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在实施前对工程承包合同的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
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经验及对未来的判断持续评估和修订。因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对工程承包业务合同相关情况做出大量估计,故我们将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五、(37)收入,工程承包业务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工程承包业务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履约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管理层有关工程承包业务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了解工程承包业务合同收入确认流程及履约进度的运用;(2)检查工程承包业务合同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查阅重大工程承包业务合同及其关键合同条款;(3)审核工程承包业务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及变更的流程以及相关控制程序,评估其有效性;(4)审核工程承包业务合同实际成本、完工进度等情况,以确认工程承包业务合同收入及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分析性复核重大工程承包业务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水平波动情况,以确认其真实性;(6)选取工程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的完工进度,并与账面合同确认进度对比,分析差异原因。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鹏鹞环保应收账款余额为162,497.78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31,986.20万元,详见附注五、(13)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为246,675.40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5,410.04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五、(11)金融工具,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评估并测试鹏鹞环保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3)分析计算鹏鹞环保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与前期数据以及同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获取鹏鹞环保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或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是否按照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四、其他信息
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蔡卫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浩 | |
中国·无锡 | 2024年4月24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6,899,894.94 | 904,709,576.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862,382.9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6,091,286.94 | 17,338,690.83 |
应收账款 | 1,305,115,843.31 | 1,047,355,561.82 |
应收款项融资 | 4,182,490.00 | 7,479,600.00 |
预付款项 | 41,197,563.14 | 52,419,718.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8,411,695.27 | 201,634,873.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4,788,651.35 | 81,654,334.43 |
合同资产 | 536,590,690.36 | 611,674,322.98 |
持有待售资产 | 180,248,817.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115,180.53 | 89,780,300.24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261,365.68 | 191,232,972.23 |
流动资产合计 | 3,177,765,862.24 | 3,205,279,950.7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342,538,413.67 | 2,570,026,510.58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346,532.36 | 85,985,389.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435,677.43 | 57,007,761.2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814,003,696.53 | 437,938,649.29 |
在建工程 | 63,536,527.64 | 397,070,156.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08,196.32 | 3,787,983.44 |
无形资产 | 1,007,146,830.40 | 822,126,465.7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10,463.1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68,904.68 | 7,967,155.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1,460,493.71 | 210,315,625.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014,248.80 | 274,280,102.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42,859,521.54 | 4,867,216,262.94 |
资产总计 | 7,920,625,383.78 | 8,072,496,213.7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5,725,236.10 | 877,497,470.6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87,156,367.80 | 1,029,564,093.3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565,914.50 | 34,937,447.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915,519.10 | 35,628,291.83 |
应交税费 | 115,763,936.91 | 108,600,199.11 |
其他应付款 | 165,476,719.53 | 134,888,681.0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420,337.22 | 108,611,252.24 |
其他流动负债 | 69,186,835.22 | 79,657,364.65 |
流动负债合计 | 2,362,210,866.38 | 2,409,384,800.6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31,263,912.50 | 922,916,568.34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5,704.48 | 583,951.0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25,642,379.09 | 207,835,358.43 |
递延收益 | 12,782,287.52 | 19,811,811.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323,279.86 | 100,204,733.5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8,177,563.45 | 1,251,352,422.40 |
负债合计 | 3,530,388,429.83 | 3,660,737,223.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2,326,982.00 | 773,715,2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0,997,613.79 | 1,147,989,252.95 |
减:库存股 | 221,347,821.37 | 18,637,08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7,686,29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5,623,356.37 | 80,660,461.6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24,675,402.58 | 2,282,783,912.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54,589,234.18 | 4,266,511,779.53 |
少数股东权益 | 135,647,719.77 | 145,247,211.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90,236,953.95 | 4,411,758,990.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920,625,383.78 | 8,072,496,213.71 |
法定代表人:王鹏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倩倩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5,505,550.72 | 550,182,496.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862,382.9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56,239.49 | 8,644,938.93 |
应收账款 | 826,443,182.12 | 757,475,293.31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 | 5,720,000.00 |
预付款项 | 14,221,456.84 | 8,528,551.35 |
其他应收款 | 1,244,446,098.93 | 1,055,371,366.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15,952,295.23 | |
存货 | 24,575,725.30 | 6,982,035.65 |
合同资产 | 56,982,225.77 | 42,382,808.94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077,878.13 | 21,205,610.51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2,570,740.28 | 2,456,493,101.6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1,535,969.12 | 32,901,319.95 |
长期股权投资 | 2,273,009,971.46 | 2,250,849,053.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435,677.43 | 51,212,5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2,194,528.79 | 125,120,743.77 |
在建工程 | 11,346,937.03 | 7,050,037.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474,975.89 | 4,795,189.4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63,2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876,540.13 | 24,103,758.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6,925.4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7,637,799.85 | 2,498,099,527.92 |
资产总计 | 5,000,208,540.13 | 4,954,592,629.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5,695,902.77 | 765,858,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9,939,713.49 | 386,919,198.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977,253.04 | 10,079,235.35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49,611.81 | 14,238,055.38 |
应交税费 | 2,346,608.17 | 2,487,538.26 |
其他应付款 | 1,026,095,139.76 | 689,350,778.1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735,651.08 | 62,143,368.33 |
其他流动负债 | 25,392,472.24 | 35,784,668.14 |
流动负债合计 | 2,298,632,352.36 | 1,966,860,841.81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305,243,101.25 | 362,696,222.4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5,243,101.25 | 362,696,222.49 |
负债合计 | 2,603,875,453.61 | 2,329,557,064.3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2,326,982.00 | 773,715,2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87,320,408.71 | 1,244,312,047.87 |
减:库存股 | 221,347,821.37 | 18,637,08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7,686,29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5,623,356.37 | 80,660,461.68 |
未分配利润 | 470,096,460.00 | 544,984,903.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96,333,086.52 | 2,625,035,565.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00,208,540.13 | 4,954,592,629.6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76,713,711.85 | 1,881,801,836.36 |
其中:营业收入 | 2,076,713,711.85 | 1,881,801,836.3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67,558,940.58 | 1,498,158,246.34 |
其中:营业成本 | 1,345,436,417.27 | 1,233,412,569.6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18,174,843.98 | 16,734,033.55 |
销售费用 | 24,661,282.12 | 21,818,230.70 |
管理费用 | 170,481,672.29 | 123,569,136.84 |
研发费用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财务费用 | 81,839,404.26 | 76,897,707.65 |
其中:利息费用 | 64,805,937.72 | 67,959,657.36 |
利息收入 | 5,519,599.91 | 14,212,376.69 |
加:其他收益 | 5,061,460.30 | 6,644,041.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255,050.55 | 35,529,544.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52,454.80 | -1,567,780.6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988,363.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2,768,028.78 | -119,482,738.3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14,083.77 | -14,852,775.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07.31 | -3,986,730.3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6,486,798.97 | 287,494,930.92 |
加:营业外收入 | 5,355,582.41 | 2,767,322.79 |
减:营业外支出 | 22,176,212.81 | 833,795.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9,666,168.57 | 289,428,458.58 |
减:所得税费用 | 112,264,865.72 | 76,056,324.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401,302.85 | 213,372,133.8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401,302.85 | 213,372,133.8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7,871,261.27 | 232,716,559.24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469,958.42 | -19,344,425.4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686,299.19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686,299.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686,299.1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686,299.1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9,715,003.66 | 213,372,133.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0,184,962.08 | 232,716,559.2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69,958.42 | -19,344,425.4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375 | 0.327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375 | 0.32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鹏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倩倩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23,302,821.43 | 481,792,905.09 |
减:营业成本 | 359,883,187.96 | 422,104,127.02 |
税金及附加 | 2,937,710.42 | 2,451,580.76 |
销售费用 | 15,831,614.12 | 12,829,223.85 |
管理费用 | 70,767,752.88 | 48,263,661.12 |
研发费用 | 15,434,161.79 | 16,094,709.88 |
财务费用 | 41,451,325.81 | 33,367,086.22 |
其中:利息费用 | 44,226,781.22 | 43,577,179.02 |
利息收入 | 4,183,164.07 | 11,382,768.03 |
加:其他收益 | 4,736.82 | 83,92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8,169,808.00 | 140,791,088.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97,907.58 | -545,023.5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988,363.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305,774.29 | -15,979,337.8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4,173.72 | -102,670.1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023,301.97 | 71,475,516.56 |
加:营业外收入 | 5,279,136.98 | 2,657,69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8,110.94 | 30,169.3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294,328.01 | 74,103,037.22 |
减:所得税费用 | -5,651,670.22 | -9,094,733.0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45,998.23 | 83,197,770.2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45,998.23 | 83,197,770.2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686,299.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686,299.1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686,299.1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259,699.04 | 83,197,770.2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09,322,587.73 | 1,865,788,573.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12,183.14 | 47,961,110.4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65,386.49 | 59,119,373.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7,200,157.36 | 1,972,869,056.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9,769,109.35 | 1,343,196,606.5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173,754.48 | 152,853,362.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7,768,957.54 | 154,705,984.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519,153.93 | 86,704,238.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8,230,975.30 | 1,737,460,191.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69,182.06 | 235,408,865.1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60,094.47 | 24,616,969.4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54,670.40 | 15,618,131.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3,652.00 | 1,479,147.6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3,617,612.03 | 27,637,722.6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37,949.08 | 5,019,039.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693,977.98 | 74,371,010.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9,524,230.88 | 284,128,615.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4,010,000.00 | 21,2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534,230.88 | 396,328,615.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840,252.90 | -321,957,604.7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496,800.00 | 308,369,998.1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712,800.00 | 16,17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95,000,000.00 | 1,453,255,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84,7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7,181,500.00 | 1,761,624,998.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8,144,000.00 | 1,060,13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528,154.67 | 126,027,810.3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748,842.19 | 24,762,891.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3,420,996.86 | 1,210,925,702.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239,496.86 | 550,699,295.9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22.81 | 23,997.6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3,113,390.51 | 464,174,554.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3,973,614.82 | 409,799,060.8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0,860,224.31 | 873,973,614.8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9,053,530.11 | 690,979,141.8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14,465.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8,663,174.36 | 42,632,916.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7,716,704.47 | 735,126,523.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2,576,402.70 | 418,698,784.8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186,675.48 | 36,720,217.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78,218.15 | 14,273,252.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970,670.94 | 328,834,515.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0,111,967.27 | 798,526,77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04,737.20 | -63,400,246.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2,596,990.89 | 93,965,817.6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 | 816,5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896,990.89 | 94,782,317.6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283,001.28 | 81,004,155.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8,047,600.00 | 92,95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330,601.28 | 253,954,155.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3,610.39 | -159,171,838.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784,000.00 | 292,199,998.1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5,000,000.00 | 1,314,555,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8,784,000.00 | 1,606,754,998.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3,630,000.00 | 858,63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3,491,264.24 | 89,483,773.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747,127.24 | 23,151,04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8,868,391.48 | 971,264,820.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084,391.48 | 635,490,177.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913,264.67 | 412,918,092.8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2,543,276.49 | 129,625,183.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630,011.82 | 542,543,276.4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3,715,232.00 | 1,147,989,252.95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2,282,783,912.90 | 4,266,511,779.53 | 145,247,211.16 | 4,411,758,990.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3,715,232.00 | 1,147,989,252.95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2,282,783,912.90 | 4,266,511,779.53 | 145,247,211.16 | 4,411,758,990.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11,750.00 | 43,008,360.84 | 202,710,741.37 | -17,686,299.19 | 4,962,894.69 | 141,891,489.68 | -11,922,545.35 | -9,599,491.39 | -21,522,036.7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686,299.19 | 257,871,261.27 | 240,184,962.08 | -10,469,958.42 | 229,715,003.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11,750.00 | 43,008,360.84 | 44,352,610.84 | 17,267,500.00 | 870,467.03 | 18,137,967.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11,750.00 | 25,740,860.84 | 44,352,610.84 | 25,712,800.00 | 25,712,8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67,500.00 | 17,267,500.00 | 17,267,500.00 | ||||||||||||
4.其他 | -24,842,332.97 | -24,842,332.97 | |||||||||||||
(三)利润分配 | -3,602,778.23 | 4,962,894.69 | -123,834,441.99 | -115,268,769.07 | -115,268,769.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62,894.69 | -4,962,894.6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3,60 | -118, | -115, | -115,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78.23 | 871,547.30 | 268,769.07 | 268,769.0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736,419.97 | 7,736,419.97 | 7,736,419.97 | ||||||||||||
2.本期使用 | 7,736,419.97 | 7,736,419.97 | 7,736,419.97 | ||||||||||||
(六)其他 | 161,960,908.76 | 7,854,670.40 | -154,106,238.36 | -154,106,238.3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2,326,982.00 | 1,190,997,613.79 | 221,347,821.37 | -17,686,299.19 | 85,623,356.37 | 2,424,675,402.58 | 4,254,589,234.18 | 135,647,719.77 | 4,390,236,953.9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14,244,800.00 | 937,779,993.70 | 39,403,477.50 | 72,340,684.66 | 2,104,494,070.73 | 3,789,456,071.59 | 146,895,617.49 | 3,936,351,689.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4,244,800.00 | 937,779,993.70 | 39,403,477.50 | 72,340,684.66 | 2,104,494,070.73 | 3,789,456,071.59 | 146,895,617.49 | 3,936,351,689.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9,470,432.00 | 210,209,259.25 | -20,766,397.50 | 8,319,777.02 | 178,289,842.17 | 477,055,707.94 | -1,648,406.33 | 475,407,301.6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716,559.24 | 232,716,559.24 | -19,344,425.41 | 213,372,133.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470,432.00 | 210,209,259.25 | -20,473,047.00 | 290,152,738.25 | 17,696,019.08 | 307,848,757.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470,432.00 | 210,171,613.46 | -1,994,911.00 | 271,636,956.46 | 19,170,000.00 | 290,806,956.4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645.79 | -18,478,136.00 | 18,515,781.79 | -1,473,980.92 | 17,041,800.87 | ||||||||||
(三)利润分配 | -293,350.50 | 8,319,777.02 | -54,426,717.07 | -45,813,589.55 | -45,813,589.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19,777.02 | -8,319,777.02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350.50 | -46,106,940.05 | -45,813,589.55 | -45,813,589.5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631,910.91 | 5,631,910.91 | 5,631,910.91 | ||||||||||||
2.本期使用 | 5,631,910.91 | 5,631,910.91 | 5,631,910.9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3,715,232.00 | 1,147,989,252.95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2,282,783,912.90 | 4,266,511,779.53 | 145,247,211.16 | 4,411,758,990.6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3,715,232.00 | 1,244,312,047.87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544,984,903.76 | 2,625,035,565.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3,715,232.00 | 1,244,312,047.87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544,984,903.76 | 2,625,035,565.31 | ||||||
三、本期增减 | 18,611,750.00 | 43,008,360.84 | 202,710,741.37 | -17,686,299 | 4,962,894.69 | -74,888,443 | -228,702,47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 | .76 | 8.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686,299.19 | 48,945,998.23 | 31,259,699.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11,750.00 | 43,008,360.84 | 44,352,610.84 | 17,267,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11,750.00 | 25,740,860.84 | 44,352,610.8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67,500.00 | 17,267,5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02,778.23 | 4,962,894.69 | -123,834,441.99 | -115,268,769.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62,894.69 | -4,962,894.69 | ||||||||||
2.对所有者(或 | -3,602,778.23 | -118,871,547.30 | -115,268,769.07 |
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61,960,908.76 | -161,960,908.7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2,326,982.00 | 1,287,320,408.71 | 221,347,821.37 | -17,686,299.19 | 85,623,356.37 | 470,096,460.00 | 2,396,333,086.5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14,244,800.00 | 1,034,140,434.41 | 39,403,477.50 | 72,340,684.66 | 516,213,850.60 | 2,297,536,292.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4,244,800.00 | 1,034,140,434.41 | 39,403,477.50 | 72,340,684.66 | 516,213,850.60 | 2,297,536,292.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470,432.00 | 210,171,613.46 | -20,766,397.50 | 8,319,777.02 | 28,771,053.16 | 327,499,273.14 | ||||||
(一 | 83,197,770 | 83,197,770 |
)综合收益总额 | .23 | .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470,432.00 | 210,171,613.46 | -20,473,047.00 | 290,115,092.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470,432.00 | 210,171,613.46 | -1,994,911.00 | 271,636,956.4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478,136.00 | 18,478,136.00 | ||||||||||
(三)利润分配 | -293,350.50 | 8,319,777.02 | -54,426,717.07 | -45,813,589.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19,777.02 | -8,319,777.0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350.50 | -46,106,940.05 | -45,813,589.55 | |||||||||
3.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3,715,232.00 | 1,244,312,047.87 | 18,637,080.00 | 80,660,461.68 | 544,984,903.76 | 2,625,035,565.3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13年1月由江苏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0,000万股。
2017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32号文《关于核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股本总额变更为48,000万股,并于2018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92,326,982股,注册资本为792,326,982.00元。
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胥井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03530323W。
公司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公司长期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的应收款项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 | 大于3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大于2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且金额大于3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或总资产或总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总资产的5%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
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银行的承兑汇票 | 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非银行的承兑汇票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款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分类为无风险款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 | BOT、TOT、BOO项目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其他款项 | 除上述应收款项外的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 |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分类为无风险款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
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应收股权转让款、外部公司往来款及其他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及暂付款项等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同资产 | 未到期质保金 | 未到期质保金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BT项目、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和确认为金融资产的BOT、TOT、BOO项目特许经营权等应收款项 | BT项目、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和确认为金融资产的BOT、TOT、BOO项目特许经营权等应收款项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
账 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其他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0.5% | 5% | 5% |
1至2年 | 15% | 5% | 15% | 15% |
2至3年 | 50% | 10% | 50% | 50% |
3至4年 | 70% | 20% | 70% | 70% |
4至5年 | 90% | 50% | 90% | 9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4、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应收款项融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详见“附注五、(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工程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核算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5)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10 | 4.75-4.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10 | 9.50-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10 | 9.50-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10 | 19.00-18.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10 | 19.00-18.00 |
分布式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以出包方式建造的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本公司所建造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等,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类 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法定使用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2)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
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①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方法
BOT项目后续设备更新支出: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了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对于其他不能合理估计的日常维护、维修或大修支出则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
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投资运营业务
各水务运营公司月末根据出水口记录的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户同时抄写实际处理水量),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各污泥运营公司月末根据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户同时抄写实际处理量),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2)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设计与咨询业务
公司在提交设计或咨询报告书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4)设备产销业务
①不承担安装义务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承担安装义务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安装的合同,则在产品单机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5)BOT、PPP业务
建造期间,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建造期间,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6)BT业务
①公司对提供建造服务的BT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项目成本暂在“长期应收款-未进入回购期BT项目”中归集,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工程审价后,以确定的回购基数(审价金额)作为BT项目“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的初始确认金额,并结转“长期应收款-未进入回购期BT项目”。若BT项目在未审价前进入合同约定的回购期,则以合同约定的暂定回购基数或预计建造合同总收入及代垫前期费用作为“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的初始确认金额,待工程审价后调整暂定回购基数。
“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实际利率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回购款项(含投资补偿)在回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审价确定的回购基数(尚未审价项目为暂定回购基数)所适用的利率确定。
对于固定造价合同的BT项目,回购基数、回购款项、回购期合同已经明确,建设期间即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确认相应利息收入,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作为初始成本。
②对不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BT项目,工程审价后(或未审价前进入合同约定的回购期),以BT项目的实际投资成本作为“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的初始确认金额,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时,实际利率以政府回购款项(含投资补偿)在回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实际投资成本所适用的利率确定。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五、(二十四))固定资产”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①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②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③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无重大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股份回购
因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
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下列说明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558.65 |
详见下列说明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3,946.65 |
详见下列说明1 | 未分配利润 | -254,167.70 |
详见下列说明1 | 少数股东权益 | 5,779.70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影响金额 |
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对应收账款-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 董事会审批 | 2023年12月31日 | -1,871,006.66 |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
账 龄 | 变更后计提比例(%) | 变更前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0.5% |
1至2年 | 5% | 0.5% |
2至3年 | 10% | 0.5% |
3至4年 | 20% | 0.5% |
4至5年 | 50% | 0.5% |
5年以上 | 100% | 0.5% |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5%、3%、免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同和致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5% |
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20% |
惠民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0% |
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栾川县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周口鹏鹞再生水有限公司 | 25% |
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 |
景德镇大鹏水务有限公司 | 25% |
黄山休宁富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2.5%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5%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2.5%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武穴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25% |
宜兴鹏鹞信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江苏中宜环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25%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宜高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长春城投鹏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20% |
新疆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宜兴鹏莱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东台市鹏鹞肥源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 20%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赣州市南康区牧益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2.5%/20% |
河源市东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5%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合肥有限公司 | 20% |
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 0% |
丹北鹏鹞水务(丹阳)有限公司 | 0% |
黑龙江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 |
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5% |
北京京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长春市鹏鹞奥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5%/25% |
鹏鹞科技产业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20% |
长沙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5%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0% |
鹏鹞(江苏)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州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20% |
玛纳斯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5%/20% |
伊犁鹏鹞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昌吉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温宿布尔库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海林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0% |
云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5% |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20% |
鹏鹞绿能(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周口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 |
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该文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15年7月1日起,公司污水、污泥、餐厨处理劳务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70%;污水处理出水(即再生水)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5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2008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该文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将此政策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根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财政部 水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选择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满足本公告“三”有关规定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企业所得税
(1)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5753,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公司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4960,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公司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8473,有效期:
三年)。2023年1-6月,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公共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的污泥处置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公共垃圾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13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93,012.29 | 396,421.87 |
银行存款 | 336,367,212.02 | 875,091,976.06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39,670.63 | 29,221,178.43 |
合计 | 376,899,894.94 | 904,709,576.36 |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司法冻结 | 5,800,000.00 | 1,514,783.11 |
其他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 | 40,239,670.63 | 29,221,178.43 |
合 计 | 46,039,670.63 | 30,735,961.5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3,862,382.98 | |
其中: | ||
其中:基金 | 123,862,382.98 | |
其中: | ||
合计 | 123,862,382.98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941,395.07 | 15,622,35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149,891.87 | 1,716,340.83 |
合计 | 26,091,286.94 | 17,338,690.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6,241,794.86 | 100.00% | 150,507.92 | 0.57% | 26,091,286.94 | 17,684,073.09 | 100.00% | 345,382.26 | 1.95% | 17,338,690.8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941,395.07 | 91.23% | 23,941,395.07 | 15,622,350.00 | 88.34% | 15,622,35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00,399.79 | 8.77% | 150,507.92 | 6.54% | 2,149,891.87 | 2,061,723.09 | 11.66% | 345,382.26 | 16.75% | 1,716,340.83 |
合计 | 26,241,794.86 | 100.00% | 150,507.92 | 0.57% | 26,091,286.94 | 17,684,073.09 | 100.00% | 345,382.26 | 1.95% | 17,338,690.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账龄1年以内 | 23,941,395.07 | ||
合计 | 23,941,395.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0,507.9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账龄1年以内 | 1,945,520.52 | 97,276.03 | 5.00% |
商业承兑汇票账龄1-2年 | 354,879.27 | 53,231.89 | 15.00% |
合计 | 2,300,399.79 | 150,507.9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345,382.26 | 194,874.34 | 150,507.92 | |||
合计 | 345,382.26 | 194,874.34 | 150,507.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410,895.07 | |
商业承兑票据 | 657,900.00 | |
合计 | 19,068,795.07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10,824,299.91 | 868,239,391.48 |
1至2年 | 236,829,804.07 | 189,352,491.43 |
2至3年 | 59,194,587.00 | 26,169,460.26 |
3年以上 | 218,129,139.72 | 244,337,458.67 |
3至4年 | 17,227,421.26 | 85,759,271.68 |
4至5年 | 67,615,003.76 | 95,795,207.57 |
5年以上 | 133,286,714.70 | 62,782,979.42 |
合计 | 1,624,977,830.70 | 1,328,098,801.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767,231.07 | 5.52% | 89,767,231.07 | 100.00% | 82,394,729.89 | 6.20% | 74,463,343.62 | 90.37% | 7,931,386.27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35,210,599.63 | 94.48% | 230,094,756.32 | 14.99% | 1,305,115,843.31 | 1,245,704,071.95 | 93.80% | 206,279,896.40 | 16.56% | 1,039,424,175.55 |
其中: | ||||||||||
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 | 518,324,412.24 | 31.90% | 4,916,786.69 | 0.95% | 513,407,625.55 | 334,711,256.82 | 25.20% | 1,673,556.28 | 0.50% | 333,037,700.54 |
应收其他款项 | 1,016,886,187.39 | 62.58% | 225,177,969.63 | 22.14% | 791,708,217.76 | 910,992,815.13 | 68.59% | 204,606,340.12 | 22.46% | 706,386,475.01 |
合计 | 1,624,977,830.70 | 100.00% | 319,861,987.39 | 19.68% | 1,305,115,843.31 | 1,328,098,801.84 | 100.00% | 280,743,240.02 | 21.14% | 1,047,355,561.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9,767,231.07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9,313,862.66 | 71,382,476.39 | 66,313,862.66 | 66,313,862.66 | 100.00% | 客户破产重组 |
无锡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 | 2,457,892.23 | 2,457,892.23 | 客户出现票据违约 | |||
其他 | 622,975.00 | 622,975.00 | 3,852,612.62 | 3,852,612.62 | 100.00% | 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款项可能难以收回 |
江苏远方迪威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19,600,755.79 | 19,600,755.79 | 100.00% | 债务人处于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 ||
合计 | 82,394,729.89 | 74,463,343.62 | 89,767,231.07 | 89,767,231.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916,786.6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中,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账龄1年以内 | 468,062,308.36 | 2,340,311.56 | 0.50% |
账龄1至2年 | 48,994,705.07 | 2,449,735.25 | 5.00% |
账龄2至3年 | 1,267,398.81 | 126,739.88 | 10.00% |
合计 | 518,324,412.24 | 4,916,786.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25,177,969.6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应收其他款项中,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账龄1年以内 | 641,621,015.62 | 32,081,050.78 | 5.00% |
账龄1至2年 | 167,003,368.12 | 25,050,505.23 | 15.00% |
账龄2至3年 | 56,758,526.59 | 28,379,263.30 | 50.00% |
账龄3至4年 | 16,915,421.26 | 11,840,794.88 | 70.00% |
账龄4至5年 | 67,615,003.76 | 60,853,503.40 | 90.00% |
账龄5年以上 | 66,972,852.04 | 66,972,852.04 | 100.00% |
合计 | 1,016,886,187.39 | 225,177,969.6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4,463,343.62 | 21,846,433.73 | 6,542,546.28 | 89,767,231.0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BOT、TOT、BOO项目款项 | 1,673,556.28 | 3,493,141.26 | 249,910.85 | 4,916,786.69 | ||
应收其他款项 | 204,606,340.12 | 28,531,822.50 | -186,653.09 | 8,146,846.08 | 225,177,969.63 | |
合计 | 280,743,240.02 | 53,871,397.49 | 6,355,893.19 | 8,396,756.93 | 319,861,987.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注: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14,457,519.33 | 110,425,189.21 | 224,882,708.54 | 10.37% | 1,676,539.49 |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54,903,642.53 | 9,680,381.87 | 164,584,024.40 | 7.59% | 18,984,070.37 |
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1,500,000.00 | 88,480,826.76 | 139,980,826.76 | 6.45% | 3,459,808.27 |
岳阳市污水处理监督中心 | 108,080,481.03 | 108,080,481.03 | 4.98% | 540,402.41 | |
如皋市区域供水管理处 | 104,968,443.14 | 104,968,443.14 | 4.84% | 524,842.22 | |
合计 | 533,910,086.03 | 208,586,397.84 | 742,496,483.87 | 34.23% | 25,185,662.7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 | 11,449,394.41 | 1,397,604.40 | 10,051,790.01 | 14,064,474.04 | 1,574,262.73 | 12,490,211.31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533,054,578.55 | 6,515,678.20 | 526,538,900.35 | 603,422,992.47 | 4,238,880.80 | 599,184,111.67 |
合计 | 544,503,972.96 | 7,913,282.60 | 536,590,690.36 | 617,487,466.51 | 5,813,143.53 | 611,674,322.9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97,103.44 | 0.22% | 1,197,103.44 | 100.00% | ||||||
其中: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97,103.44 | 0.22% | 1,197,103.44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3,306,869.52 | 99.78% | 6,716,179.16 | 1.24% | 536,590,690.36 | 617,487,466.51 | 100.00% | 5,813,143.53 | 0.94% | 611,674,322.98 |
其中: | ||||||||||
未到期质保金 | 11,449,394.41 | 2.10% | 1,397,604.40 | 12.21% | 10,051,790.01 | 14,064,474.04 | 2.28% | 1,574,262.73 | 11.19% | 12,490,211.31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531,857,475.11 | 97.68% | 5,318,574.76 | 1.00% | 526,538,900.35 | 603,422,992.47 | 97.72% | 4,238,880.80 | 0.70% | 599,184,111.67 |
合计 | 544,503,972.96 | 100.00% | 7,913,282.60 | 1.45% | 536,590,690.36 | 617,487,466.51 | 100.00% | 5,813,143.53 | 0.94% | 611,674,322.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97,103.44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97,103.44 | 1,197,103.44 | 100.00% | |||
合计 | 1,197,103.44 | 1,197,103.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97,604.4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质保金: | |||
账龄1年以内 | 7,100,143.31 | 355,007.17 | 5.00% |
账龄1-2年 | 3,234,366.62 | 485,154.99 | 15.00% |
账龄2-3年 | 1,114,884.48 | 557,442.24 | 50.00% |
合计 | 11,449,394.41 | 1,397,604.4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318,574.7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531,857,475.11 | 5,318,574.76 | 1.00% |
合计 | 531,857,475.11 | 5,318,574.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
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97,103.4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
其中:未到期质保金 | -176,658.33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079,693.96 | |||
合计 | 2,100,139.0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182,490.00 | 7,479,600.00 |
合计 | 4,182,490.00 | 7,479,6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82,490.00 | 100.00% | 4,182,490.00 | 7,479,600.00 | 100.00% | 7,479,6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182,490.00 | 100.00% | 4,182,490.00 | 7,479,600.00 | 100.00% | 7,479,600.00 | ||||
合计 | 4,182,490.00 | 100.00% | 4,182,490.00 | 7,479,600.00 | 100.00% | 7,479,6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账龄1年以内 | 4,182,490.00 | ||
合计 | 4,182,49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07,360.84 | |
合计 | 3,207,360.8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7,479,600.00 | 20,815,521.48 | 24,112,631.48 | - | 4,182,490.00 | - |
合 计 | 7,479,600.00 | 20,815,521.48 | 24,112,631.48 | - | 4,182,490.00 | - |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8,411,695.27 | 201,634,873.39 |
合计 | 158,411,695.27 | 201,634,873.3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66,336,233.72 | 72,976,577.48 |
股权转让款 | 57,050,000.00 | 41,874,651.57 |
职工备用金 | 1,673,608.52 | 3,977,681.58 |
往来款及其他 | 139,493,297.35 | 150,722,078.85 |
合计 | 264,553,139.59 | 269,550,989.4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3,826,800.41 | 234,553,641.23 |
1至2年 | 197,005,967.10 | 7,897,578.12 |
2至3年 | 4,959,017.79 | 8,136,964.29 |
3年以上 | 18,761,354.29 | 18,962,805.84 |
3至4年 | 3,898,364.05 | 11,068,246.72 |
4至5年 | 10,105,068.19 | 2,490,889.15 |
5年以上 | 4,757,922.05 | 5,403,669.97 |
合计 | 264,553,139.59 | 269,550,989.4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13,240.57 | 66,902,875.52 | 67,916,116.0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67,334.55 | 367,334.55 | ||
本期计提 | -383,708.20 | 38,620,909.51 | 38,237,201.31 |
本期核销 | 2,500.00 | 2,500.00 | ||
其他变动 | -9,373.08 | -9,373.0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20,159.29 | 105,521,285.03 | 106,141,444.3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注: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所致。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7,916,116.09 | 38,237,201.31 | 2,500.00 | -9,373.08 | 106,141,444.32 | |
合计 | 67,916,116.09 | 38,237,201.31 | 2,500.00 | -9,373.08 | 106,141,444.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5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0,000,000.00 | 1至2年 | 26.46% | 35,000,000.00 |
福建省格兰尼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897,324.07 | 1至2年 | 22.64% | 59,897,324.07 |
正道(宜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5,000,000.00 | 1至2年 | 9.45% | 125,000.00 |
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5,000,000.00 | 1至2年 | 9.45% | 125,000.00 |
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7,050,000.00 | 1年以内 | 6.44% | 85,250.00 |
合计 | 196,947,324.07 | 74.44% | 95,232,574.0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960,177.17 | 72.72% | 43,960,157.19 | 83.86% |
1至2年 | 6,745,255.99 | 16.37% | 6,322,886.28 | 12.06% |
2至3年 | 3,404,204.76 | 8.26% | 684,558.93 | 1.31% |
3年以上 | 1,087,925.22 | 2.64% | 1,452,116.09 | 2.77% |
合计 | 41,197,563.14 | 52,419,718.49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往来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预付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江苏拓博 | 非关联方供应商 | 6,522,629.00 | 15.83 | 1年以内 | 未到期结算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盘锦国华燃气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供应商 | 2,400,119.96 | 5.83 | 1年以内 | 未到期结算 |
江苏桢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供应商 | 2,031,003.12 | 4.93 | 1年以内 | 未到期结算 |
鹏鹞(宜兴)环保装备智造园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供应商 | 1,930,077.00 | 4.68 | 1至2年 | 未到期结算 |
宜兴市凌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供应商 | 1,905,449.86 | 4.63 | 2年以内 | 未到期结算 |
合 计 | / | 14,789,278.94 | 35.90 | / | / |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1,511,406.38 | 1,819,585.00 | 69,691,821.38 | 17,828,282.57 | 3,380,972.15 | 14,447,310.42 |
在产品 | 50,222,111.99 | 5,727,938.34 | 44,494,173.65 | 42,146,880.62 | 9,530,109.95 | 32,616,770.67 |
库存商品 | 37,948,065.88 | 8,256,539.88 | 29,691,526.00 | 29,392,949.75 | 2,180,639.42 | 27,212,310.33 |
发出商品 | 911,130.32 | 911,130.32 | 7,377,943.01 | 7,377,943.01 | ||
合计 | 160,592,714.57 | 15,804,063.22 | 144,788,651.35 | 96,746,055.95 | 15,091,721.52 | 81,654,334.43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3,380,972.15 | 429.79 | 235,326.94 | 1,326,490.00 | 1,819,585.00 | |
在产品 | 9,530,109.95 | 722,982.89 | 404,068.59 | 4,121,085.91 | 5,727,938.34 | |
库存商品 | 2,180,639.42 | 7,744,339.20 | 1,668,438.74 | 8,256,539.88 | ||
合计 | 15,091,721.52 | 8,467,751.88 | 639,395.53 | 7,116,014.65 | 15,804,063.22 |
其他系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BOT项目 | 180,248,817.74 | 180,248,817.74 | 348,609,694.30 | 2024年06月30日 | ||
合计 | 180,248,817.74 | 180,248,817.74 | 348,609,694.30 |
其他说明:
具体处置时间以实际移交时间为准。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70,115,180.53 | 89,780,300.24 |
合计 | 70,115,180.53 | 89,780,300.24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186,275,496.81 | 166,214,984.2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1,601,978.99 | 23,194,629.44 |
其他 | 2,383,889.88 | 1,823,358.51 |
合计 | 210,261,365.68 | 191,232,972.23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苏州艾棣维欣生物技术股份公司 | 9,192,589.19 | 30,000,000.00 | 20,807,410.81 | 20,807,410.81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江西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河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 | 12,500.00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甘肃鹏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湖北汉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588.24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95,261.20 | 长期战略性持有 | ||||||
合计 | 30,435,677.43 | 57,007,761.20 | 20,807,410.81 | 20,807,410.81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54,670.40 | 出售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BT项目长期应收款-进入回购期 | 334,071,492.58 | 50,110,723.89 | 283,960,768.69 | 334,071,492.58 | 16,703,574.63 | 317,367,917.95 |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EPC项目的长期应收款 | 398,970,134.25 | 3,989,701.34 | 394,980,432.91 | 217,882,454.92 | 217,882,454.92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运营项目 | 1,733,712,392.60 | 1,733,712,392.60 | 2,122,777,182.95 | 2,122,777,182.95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其他 | 1,779,255.00 | 1,779,255.0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的账面价值(见第十节、七、12) | -70,115,180.53 | -70,115,180.53 | -89,780,300.24 | -89,780,300.24 | |||
合计 | 2,396,638,838.90 | 54,100,425.23 | 2,342,538,413.67 | 2,586,730,085.21 | 16,703,574.63 | 2,570,026,510.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96,638,838.90 | 100.00% | 54,100,425.23 | 2.26% | 2,342,538,413.67 | 2,586,730,085.21 | 100.00% | 16,703,574.63 | 0.65% | 2,570,026,510.58 |
其中: | ||||||||||
BT项目长期应收款-进入回购期 | 334,071,492.58 | 13.94% | 50,110,723.89 | 15.00% | 283,960,768.69 | 334,071,492.58 | 12.91% | 16,703,574.63 | 5.00% | 317,367,917.95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EPC项目的长期应收款 | 398,970,134.25 | 16.65% | 3,989,701.34 | 1.00% | 394,980,432.91 | 217,882,454.92 | 8.42% | 217,882,454.92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运营项目 | 1,663,597,212.07 | 69.41% | 1,663,597,212.07 | 2,032,996,882.71 | 78.59% | 2,032,996,882.71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其他 | 1,779,255.00 | 0.07% | 1,779,255.00 | |||||||
合计 | 2,396,638,838.90 | 100.00% | 54,100,425.23 | 2.26% | 2,342,538,413.67 | 2,586,730,085.21 | 100.00% | 16,703,574.63 | 0.65% | 2,570,026,510.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100,425.2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BT项目长期应收款-进入回购期 | 334,071,492.58 | 50,110,723.89 | 15.00%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EPC项目的长期应收款 | 398,970,134.25 | 3,989,701.34 | 1.00%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运营项目 | 1,663,597,212.07 | ||
合计 | 2,396,638,838.90 | 54,100,425.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损失 | 值) | 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BT项目长期应收款-进入回购期 | 16,703,574.63 | 33,407,149.26 | 50,110,723.89 |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EPC项目的长期应收款 | 3,989,701.34 | 3,989,701.34 | ||||
合计 | 16,703,574.63 | 37,396,850.60 | 54,100,425.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1)进入回购期的BT项目长期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造工程 | 223,278,675.65 | 223,278,675.65 |
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 110,792,816.93 | 110,792,816.93 |
合计 | 334,071,492.58 | 334,071,492.58 |
(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EPC项目的长期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1,854,514.26 | 32,901,319.95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19,215,590.73 | 135,824,390.73 |
丹阳司徒二期改扩建工程 | 20,742,442.72 | 49,156,744.24 |
淮南鹏鹞项目 | 186,490,976.27 | |
沅陵鹏鹞项目 | 40,666,610.27 | |
合计 | 398,970,134.25 | 217,882,454.92 |
(3)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运营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收款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南津 | 133,080,641.92 | 8,325,038.58 |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开发区 | 59,584,205.17 | 4,087,742.26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1,847,504.99 | 5,847,639.67 | 137,350,880.98 | 5,503,375.98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一期 | 51,441,890.66 | 1,980,144.21 | 53,318,971.85 | 1,877,081.19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二期 | 60,260,982.95 | 2,307,437.46 | 62,447,043.75 | 2,186,060.80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三期 | 132,116,440.02 | 2,196,949.68 | 134,199,368.46 | 2,082,928.44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北 | 68,686,775.91 | 2,181,439.41 | 70,749,891.51 | 2,063,115.61 |
周口鹏鹞再生水有限公司 | 65,258,986.90 | 1,318,560.04 | 66,511,624.33 | 1,252,637.43 |
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长沙一期 | 36,581,879.70 | 2,560,879.19 | 38,995,510.52 | 2,413,630.82 |
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长沙二期 | 35,206,724.50 | 1,445,424.82 | 36,565,558.96 | 1,358,834.46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5,528,785.45 | 2,085,997.91 | 102,472,026.00 | 2,071,266.61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 | - | 32,798,157.47 | 5,839,537.09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一级A | - | - | 126,826,764.68 | 5,698,107.32 |
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49,274,057.05 | 2,560,906.20 | 51,702,089.19 | 2,428,032.15 |
景德镇大鹏水务有限公司 | 24,336,512.17 | 1,095,634.62 | 25,375,120.94 | 1,038,608.77 |
景德镇大鹏水务有限公司-一期二步 | 8,646,299.86 | 229,039.08 | 8,863,887.92 | 217,588.07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4,835,856.43 | 3,742,449.69 | 208,371,472.58 | 3,535,616.15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白竹 | 82,444,848.96 | 1,742,371.45 | 84,090,924.96 | 1,646,076.00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白水 | 22,499,738.59 | 504,471.52 | 22,978,409.73 | 478,671.15 |
长沙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4,006,989.19 | 3,577,621.77 | 157,438,925.27 | 3,431,936.09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南通一期 | 383,024,932.94 | 27,714,258.54 | 409,150,594.50 | 26,125,661.57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南通二期 | 93,786,358.53 | 6,537,432.52 | 99,905,112.26 | 6,118,753.73 |
惠民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33,926,827.84 | 486,522.74 | ||
合计 | 1,733,712,392.60 | 70,115,180.53 | 2,122,777,182.95 | 89,780,300.24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京环鹏鹞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194,804.15 | -4,377,209.80 | 4,817,594.35 | |||||||||
宜兴中宜丹鹏生态环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6,684,106.25 | -45,205.20 | 16,638,901.05 | |||||||||
开平市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791,980.32 | -73,685.83 | -779,511.71 | 36,938,782.78 | ||||||||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000.00 | -46,757.54 | 69,953,242.46 | |||||||||
安徽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87,108.90 | 29,812,891.10 | |||||||||
江苏峥蓝洁净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88,428.60 | 2,711,571.40 | |||||||||
安徽鹏鹞 | 2,699,102. | 1,500,000. | 1,300,000. | 100,897.17 |
水务有限公司 | 83 | 00 | 00 |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252,318.50 | -2,142,717.96 | 10,109,600.54 | |||||||||
张家口大成投资有限公司 | 7,263,077.93 | -63,475.60 | 7,199,602.33 | |||||||||
淮安市鹏凌水务有限公司 | 105,351.65 | 105,351.65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1,005.30 | 58,994.70 | |||||||||
小计 | 85,985,389.98 | 103,000,000.00 | 1,500,000.00 | -7,160,243.08 | 1,300,000.00 | -678,614.54 | 178,346,532.36 | |||||
合计 | 85,985,389.98 | 103,000,000.00 | 1,500,000.00 | -7,160,243.08 | 1,300,000.00 | -678,614.54 | 178,346,532.3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14,003,696.53 | 437,938,649.29 |
合计 | 814,003,696.53 | 437,938,649.2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光伏电站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7,931,046.27 | 151,068,179.07 | 25,948,644.36 | 5,842,303.64 | 7,080,784.21 | 607,870,957.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529,721.05 | 329,187,657.94 | 5,970,767.26 | 1,341,713.22 | 20,098,669.68 | 1,105,377.15 | 449,233,906.30 |
(1)购置 | 5,970,408.51 | 5,970,767.26 | 1,341,713.22 | 1,044,807.24 | 14,327,696.23 |
(2)在建工程转入 | 91,529,721.05 | 323,217,249.43 | 20,098,669.68 | 60,569.91 | 434,906,210.0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222,474.29 | 17,837,970.25 | 3,891,041.71 | 1,245,827.46 | 368,847.18 | 65,566,160.89 | |
(1)处置或报废 | 1,356,912.18 | 987,661.00 | 373,794.65 | 88,047.18 | 2,806,415.01 | ||
(2)处置子公司 | 42,222,474.29 | 16,481,058.07 | 2,903,380.71 | 872,032.81 | 280,800.00 | 62,759,745.88 | |
4.期末余额 | 467,238,293.03 | 462,417,866.76 | 28,028,369.91 | 5,938,189.40 | 20,098,669.68 | 7,817,314.18 | 991,538,702.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9,986,906.76 | 46,318,347.88 | 15,556,960.63 | 3,598,959.75 | 2,891,435.48 | 168,352,610.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29,534.04 | 16,375,750.10 | 2,003,613.74 | 908,537.83 | 149,769.73 | 1,322,885.15 | 39,990,090.59 |
(1)计提 | 19,229,534.04 | 16,375,750.10 | 2,003,613.74 | 908,537.83 | 149,769.73 | 1,322,885.15 | 39,990,090.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640,810.20 | 10,949,045.42 | 3,227,613.35 | 1,145,748.59 | 217,411.82 | 33,180,629.38 | |
(1)处置或报废 | 1,279,694.54 | 888,894.90 | 247,707.26 | 79,584.99 | 2,495,881.69 | ||
(2)处置子公司 | 17,640,810.20 | 9,669,350.88 | 2,338,718.45 | 898,041.33 | 137,826.83 | 30,684,747.69 | |
4.期末余额 | 101,575,630.60 | 51,745,052.55 | 14,332,961.02 | 3,361,748.99 | 149,769.73 | 3,996,908.81 | 175,162,071.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79,697.76 | 1,579,697.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72,934.73 | 2,372,934.73 | |||||
(1)计提 | 2,372,934.73 | 2,372,934.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79,697.76 | 1,579,697.76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处置子公司 | 1,579,697.76 | 1,579,697.76 | |||||
4.期末 | 2,372,934. | 2,372,934. |
余额 | 73 | 7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5,662,662.43 | 408,299,879.48 | 13,695,408.89 | 2,576,440.41 | 19,948,899.95 | 3,820,405.37 | 814,003,696.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6,364,441.75 | 104,749,831.19 | 10,391,683.73 | 2,243,343.89 | 4,189,348.73 | 437,938,649.2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泉溪环保-车间 | 20,223,808.39 |
泉溪环保-研究中心办公楼 | 4,036,029.46 |
鹏鹞环保-办公楼、车间 | 61,083,375.28 |
鹏鹞环境-办公楼、车间 | 16,607,900.09 |
合 计 | 101,951,113.2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 | 148,309,112.47 | 产权办理中 |
伊犁鹏鹞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 | 6,411,408.48 | 产权办理中 |
商品房(A楼、C楼、2号楼) | 87,175,452.61 | 产权办理中 |
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 | 5,638,918.35 | 产权办理中 |
长春市鹏鹞奥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 | 5,463,987.50 | 产权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8,694,381.48 | 6,324,884.97 | 2,372,934.73 | 公允价值采用 | 重置成本、综 | 重置成本:由 |
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合成新率 | 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其他费用等部分组成。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法 | ||||
合计 | 8,694,381.48 | 6,324,884.97 | 2,372,934.73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3,536,527.64 | 397,070,156.95 |
合计 | 63,536,527.64 | 397,070,156.9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9,286,766.71 | 29,286,766.71 | ||||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 | 20,670,157.55 | 20,670,157.55 | 21,472,247.30 | 21,472,247.30 | ||
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 | 2,144,122.67 | 2,144,122.67 | 368,547,872.60 | 368,547,872.60 | ||
其他在建工程 | 11,435,480.71 | 11,435,480.71 | 7,050,037.05 | 7,050,037.05 | ||
合计 | 63,536,527.6 | 63,536,527.6 | 397,070,156. | 397,070,156. |
4 | 4 | 95 | 9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 | 476,000,000.00 | 366,545,885.85 | -32,475,941.36 | 333,491,962.84 | 577,981.65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盘锦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改项目 | 120,000,000.00 | 71,041,276.02 | 69,509,085.76 | 1,532,190.26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596,000,000.00 | 366,545,885.85 | 38,565,334.66 | 403,001,048.60 | 2,110,171.9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93,020.68 | 3,397,966.93 | 8,290,987.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2,297.34 | 682,297.34 | |
(1)租入 | 682,297.34 | 682,297.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7,239.80 | 1,541,775.01 | 4,079,014.81 |
(1)处置 | 2,101,846.95 | 770,000.00 | 2,871,846.95 |
(2)处置子公司 | 435,392.85 | 771,775.01 | 1,207,167.86 |
4.期末余额 | 3,038,078.22 | 1,856,191.92 | 4,894,270.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09,968.90 | 1,593,035.27 | 4,503,004.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2,965.38 | 387,471.88 | 1,340,437.26 |
(1)计提 | 952,965.38 | 387,471.88 | 1,340,437.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4,221.79 | 1,413,145.82 | 3,557,367.61 |
(1)处置 | 2,101,846.95 | 770,000.00 | 2,871,846.95 |
(2)处置子公司 | 42,374.84 | 643,145.82 | 685,520.66 |
4.期末余额 | 1,718,712.49 | 567,361.33 | 2,286,073.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9,365.73 | 1,288,830.59 | 2,608,196.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3,051.78 | 1,804,931.66 | 3,787,983.4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运营 | 特许经营权-在建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020,214.15 | 9,255,836.14 | 4,904,846.46 | 310,753,417.60 | 474,789,504.88 | 849,723,819.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1,600.00 | 2,631,034.36 | 134,401,347.54 | 78,005,671.87 | 215,779,653.77 | ||
(1)购置 | 741,600.00 | 2,631,034.36 | 3,372,634.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转运营 | 134,401,347.54 | -134,401,347.54 | |||||
(5)在建 | 212,407,019.41 | 212,407,019.41 | |||||
3.本期 | 9,059,483. | 7,759,655. | 16,819,139 |
减少金额 | 90 | 73 | .63 | ||||
(1)处置 | 9,059,483.90 | 7,759,655.73 | 16,819,139.63 | ||||
4.期末余额 | 41,702,330.25 | 9,255,836.14 | 7,535,880.82 | 437,395,109.41 | 552,795,176.75 | 1,048,684,333.3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20,996.51 | 6,301,523.33 | 3,063,969.80 | 11,310,863.87 | 27,597,353.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5,311.05 | 1,120,979.28 | 824,014.95 | 13,922,228.16 | 16,852,533.44 | ||
(1)计提 | 985,311.05 | 1,120,979.28 | 824,014.95 | 13,922,228.16 | 16,852,533.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8,299.60 | 1,204,084.38 | 2,912,383.98 | ||||
(1)处置 | 1,708,299.60 | 1,204,084.38 | 2,912,383.98 | ||||
4.期末余额 | 6,198,007.96 | 7,422,502.61 | 3,887,984.75 | 24,029,007.65 | 41,537,502.9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504,322.29 | 1,833,333.53 | 3,647,896.07 | 413,366,101.76 | 552,795,176.75 | 1,007,146,830.4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099,217.64 | 2,954,312.81 | 1,840,876.66 | 299,442,553.73 | 474,789,504.88 | 822,126,465.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78,580.90 | 3,078,580.90 | ||||
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10,463.16 | 710,463.16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73,258.09 | 273,258.09 | ||||
合计 | 3,789,044.06 | 273,258.09 | 3,789,044.06 | 273,258.09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78,580.90 | 3,078,580.90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73,258.09 | 273,258.09 | ||||
合计 | 3,078,580.90 | 273,258.09 | 3,078,580.90 | 273,258.0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维修费 | 6,245,890.96 | 18,087,670.78 | 1,258,484.36 | 279,333.17 | 22,795,744.21 |
其他 | 1,721,264.06 | 504,636.89 | 555,770.48 | 696,970.00 | 973,160.47 |
合计 | 7,967,155.02 | 18,592,307.67 | 1,814,254.84 | 976,303.17 | 23,768,904.68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50,486,513.91 | 89,181,515.76 | 370,444,296.81 | 77,091,228.7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3,416,044.95 | 52,505,079.55 | 258,307,308.25 | 63,773,088.33 |
可抵扣亏损 | 80,595,267.89 | 12,467,657.38 | 106,439,008.39 | 15,908,883.04 |
预计负债 | 225,642,379.09 | 49,179,796.59 | 207,027,570.15 | 50,305,873.16 |
预提成本 | 11,353,712.81 | 2,531,645.64 | 11,613,440.37 | 2,903,360.09 |
递延收益 | 570,000.00 | 85,500.00 | ||
租赁负债 | 574,178.45 | 75,432.68 | 1,620,022.60 | 247,692.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15,988,363.29 | 2,398,254.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0,807,410.81 | 3,121,111.62 |
合计 | 1,018,863,871.20 | 211,460,493.71 | 956,021,646.57 | 210,315,625.6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872,349.59 | 1,180,852.39 | ||
固定资产折旧 | 438,236.16 | 65,735.42 | ||
特许经营权 | 411,325,080.10 | 97,990,820.37 | 408,539,189.77 | 98,464,199.09 |
使用权资产 | 2,608,196.32 | 332,459.49 | 3,629,362.90 | 493,946.65 |
合计 | 413,933,276.42 | 98,323,279.86 | 420,479,138.42 | 100,204,733.5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1,460,493.71 | 210,315,625.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323,279.86 | 100,204,733.5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6,188,025.87 | 28,845,495.81 |
信用减值损失 | 53,485,196.77 | 17,885,045.72 |
合计 | 79,673,222.64 | 46,730,541.5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2,928,442.46 | ||
2024年度 | 5,569,876.11 | 4,143,808.66 | |
2025年度 | 6,711,906.64 | 8,454,513.53 | |
2026年度 | 5,335,457.04 | 6,269,195.01 | |
2027年度 | 3,655,453.87 | 7,049,536.15 | |
2028年度 | 4,915,332.21 | ||
合计 | 26,188,025.87 | 28,845,495.81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487,154.05 | 2,487,154.05 | 992,654.17 | 992,654.17 | ||
一年以上合同资产-在建项目 | 66,527,094.75 | 66,527,094.75 | 273,287,447.83 | 273,287,447.83 | ||
合计 | 69,014,248.80 | 69,014,248.80 | 274,280,102.00 | 274,280,102.00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6,039,670.63 | 46,039,670.63 | 质押 | 用于银行保函、农民工保证金及诉讼 | 30,735,961.54 | 30,735,961.54 | 质押 | 用于银行保函、农民工保证金及诉讼 |
应收票据 | 19,068,795.07 | 19,068,795.07 | 质押 | 票据背书未到期 | ||||
固定资产 | 2,238,965.00 | 368,962.77 | 查封 | 诉讼 | 12,338,861.91 | 8,739,887.09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606,708,436.88 | 591,206,496.99 | 质押 |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 | 6,393,984.00 | 5,076,227.60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73,587,221.79 | 573,587,221.79 | 质押 |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 | 676,383,196.34 | 676,383,196.34 | 质押 |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1,247,643,089.37 | 1,230,271,147.25 | 725,852,003.79 | 720,935,272.57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705,000,000.00 | 798,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25,236.10 | 997,470.63 |
合计 | 735,725,236.10 | 877,497,470.6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087,156,367.80 | 1,029,564,093.35 |
合计 | 1,087,156,367.80 | 1,029,564,093.3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仁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138,692.89 | 1年以上金额23,799,243.35元;尚未结算 |
浙江环兴机械有限公司 | 30,225,552.21 | 1年以上金额30,225,552.21元;尚未结算 |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568,138.64 | 1年以上金额20,568,138.64元;尚未结算 |
合计 | 81,932,383.74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65,476,719.53 | 134,888,681.05 |
合计 | 165,476,719.53 | 134,888,681.05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 | 59,386,912.61 | 18,637,080.00 |
TOT及土地收购尾款 | 13,635,799.72 | 13,635,799.72 |
保证金及押金 | 48,477,273.54 | 58,983,104.55 |
往来款 | 11,430,000.00 | 12,070,000.00 |
股权转让款 | 21,800,000.00 | 19,000,000.00 |
应付职工报销款及其他 | 10,746,733.66 | 12,562,696.78 |
合计 | 165,476,719.53 | 134,888,681.0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裕弘源电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1,800,000.00 | 远期股权转让款 |
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 13,635,799.72 | 周口沙南一期TOT收购款尾款及沙北土地征迁费尾款 |
合计 | 35,435,799.72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3,565,914.50 | 34,937,447.76 |
合计 | 43,565,914.50 | 34,937,447.76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615,965.49 | 153,415,370.17 | 151,714,534.94 | 37,316,800.7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326.34 | 10,767,018.06 | 10,775,571.32 | 3,773.08 |
三、辞退福利 | 1,744,648.44 | 149,703.14 | 1,594,945.30 | |
合计 | 35,628,291.83 | 165,927,036.67 | 162,639,809.40 | 38,915,519.10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 | 29,704,275.11 | 135,729,920.01 | 134,393,278.23 | 31,040,916.89 |
和补贴 | ||||
2、职工福利费 | 10,305.00 | 4,390,405.18 | 4,400,710.18 | |
3、社会保险费 | 28,346.55 | 5,407,914.07 | 5,434,871.12 | 1,389.5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957.05 | 4,640,754.43 | 4,667,711.48 | 0.00 |
工伤保险费 | 1,389.50 | 530,342.48 | 530,342.48 | 1,389.50 |
生育保险费 | 236,817.16 | 236,817.16 | ||
4、住房公积金 | 83,805.00 | 5,210,406.48 | 5,294,211.4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89,233.83 | 2,676,724.43 | 2,191,463.93 | 6,274,494.33 |
合计 | 35,615,965.49 | 153,415,370.17 | 151,714,534.94 | 37,316,800.7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295.20 | 10,406,224.58 | 10,414,519.78 | 0.00 |
2、失业保险费 | 4,031.14 | 360,793.48 | 361,051.54 | 3,773.08 |
合计 | 12,326.34 | 10,767,018.06 | 10,775,571.32 | 3,773.08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334,746.66 | 10,129,339.97 |
企业所得税 | 104,639,297.30 | 92,926,484.04 |
个人所得税 | 287,549.32 | 419,659.8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2,887.45 | 791,545.17 |
印花税 | 446,109.72 | 585,938.50 |
教育费附加 | 485,502.26 | 641,848.98 |
土地使用税 | 2,193,222.34 | 2,041,028.62 |
房产税 | 729,001.13 | 1,029,019.37 |
其他 | 45,620.73 | 35,334.64 |
合计 | 115,763,936.91 | 108,600,199.11 |
其他说明:
41、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065,000.00 | 103,065,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8,473.96 | 1,036,071.51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946,863.26 | 4,510,180.73 |
合计 | 106,420,337.22 | 108,611,252.24 |
其他说明:
4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227,641.49 | 1,157,735.84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19,068,795.07 | 12,847,023.00 |
待转销项税 | 48,890,398.66 | 65,652,605.81 |
合计 | 69,186,835.22 | 79,657,364.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4、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16,263,912.50 | 702,916,568.34 |
保证借款 | 215,000,000.00 | 220,000,000.00 |
合计 | 831,263,912.50 | 922,916,568.3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5、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6、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35,666.40 | 449,438.32 |
1-2年 | 91,668.20 | 454,297.60 |
2-3年 | 43,668.80 | 47,999.40 |
3-4年 | 43,668.80 | |
4-5年 | ||
5年以上 | 218,344.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158.06 | -136,541.0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1,809.66 | -449,587.16 |
合计 | 165,704.48 | 583,951.08 |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0,000,000.00 | 500,000.00 | / |
其他 | 307,788.28 | / | |
预计大修更新改造费 | 205,642,379.09 | 207,027,570.15 | PPP项目的预计大修更新改造费用 |
合计 | 225,642,379.09 | 207,835,358.4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811,811.00 | 7,029,523.48 | 12,782,287.52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19,811,811.00 | 7,029,523.48 | 12,782,287.52 |
其他说明: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拆迁补助 | 559,300.53 | - | - | 50,647.64 | - | 508,652.89 | 与资产相关 |
利用废弃畜禽开发新型氨基酸液体肥和生物有机肥项目 | 90,000.00 | - | - | 9,000.00 | -81,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湿组分清洁收集减量与环境污染控制技术 | 480,000.00 | - | - | -48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发展扶持基金 | 1,434,302.25 | - | - | 15,071.46 | -1,419,230.79 | - | 与资产相关 |
南康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4,483,628.27 | - | - | 178,871.70 | -4,304,756.57 | - | 与资产相关 |
长沙鹏鹞-生态文明建设基金 | 12,764,579.95 | - | - | 490,945.32 | - | 12,273,634.63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19,811,811.00 | - | - | 744,536.12 | -6,284,987.36 | 12,782,287.52 | / |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73,715,232.00 | 23,450,000.00 | -4,838,250.00 | 18,611,750.00 | 792,326,982.00 |
其他说明:
注1:发行新股系:2023年度,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规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23,450,000股,发行后股本增加人民币23,450,000.00元。。
注2:其他系:①2023年度,公司将离职的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15万股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6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股本4,838,250.00元。
53、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47,989,252.95 | 40,334,000.00 | 14,593,139.16 | 1,173,730,113.79 |
其他资本公积 | 17,267,500.00 | 17,267,500.00 | ||
合计 | 1,147,989,252.95 | 57,601,500.00 | 14,593,139.16 | 1,190,997,613.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资本溢价本期增加系:2023年度,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规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23,45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由人民币773,715,232.00元变更为人民币797,165,23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23,450,000.00元,资金公积增加人民币元40,334,000.00元。
注2:资本溢价本期减少系:①2023公司将离职的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6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资本公积14,593,139.16元。
注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2023年度,公司在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按授予日股票价格计算的股份支付成本,本年度分摊股份支付成本17,267,500.00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5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18,637,080.00 | 63,784,000.00 | 23,034,167.39 | 59,386,912.61 |
股票回购 | 161,960,908.76 | 161,960,908.76 | ||
合计 | 18,637,080.00 | 225,744,908.76 | 23,034,167.39 | 221,347,821.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限制性股票本期增加系:2023年度,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3,45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2.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制性股票中未解锁的部分63,784,00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注2:限制性股票本期减少系:①2023公司将离职的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6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库存股19,429,876.41元;②公司将2023年度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分配的现金股利3,604,290.98元,对应冲减前期确认的股票回购义务。
注3:股票回购本期增加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本期回购公司股票27,296,071股,增加库存股161,960,908.76元。
5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807,410.81 | -3,121,111.62 | -17,686,299.19 | -17,686,299.1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807,410.81 | -3,121,111.62 | -17,686,299.19 | -17,686,299.1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807,410.81 | -3,121,111.62 | -17,686,299.19 | -17,686,299.1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736,419.97 | 7,736,419.97 | ||
合计 | 7,736,419.97 | 7,736,419.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0,660,461.68 | 4,962,894.69 | 85,623,356.37 |
合计 | 80,660,461.68 | 4,962,894.69 | 85,623,356.3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82,783,912.90 | 2,104,494,070.7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82,783,912.90 | 2,104,494,070.7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7,871,261.27 | 232,716,559.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962,894.69 | 8,319,777.0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8,871,547.30 | 46,106,940.05 |
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期利得 | 7,854,670.4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24,675,402.58 | 2,282,783,912.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69,199,066.86 | 1,341,016,323.61 | 1,873,263,942.52 | 1,230,312,269.07 |
其他业务 | 7,514,644.99 | 4,420,093.66 | 8,537,893.84 | 3,100,300.59 |
合计 | 2,076,713,711.85 | 1,345,436,417.27 | 1,881,801,836.36 | 1,233,412,569.6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57,181,230.00元,其中,552,078,619.99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205,102,610.01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8,961.85 | 2,009,947.74 |
教育费附加 | 2,179,404.17 | 2,082,276.67 |
房产税 | 4,092,519.85 | 3,776,568.59 |
土地使用税 | 6,895,193.63 | 6,997,913.30 |
印花税 | 2,055,256.68 | 1,353,364.43 |
其他税金 | 723,507.80 | 513,962.82 |
合计 | 18,174,843.98 | 16,734,033.55 |
其他说明:
6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70,627,084.02 | 64,956,788.27 |
折旧摊销费用 | 17,921,730.02 | 18,521,260.37 |
房租、物业及水电暖气费 | 3,803,843.82 | 2,148,553.23 |
差旅费 | 3,981,061.25 | 2,153,856.46 |
办公费 | 4,302,641.47 | 3,850,750.45 |
邮电通讯费 | 701,187.40 | 809,225.97 |
汽车费用 | 3,194,481.07 | 3,233,408.55 |
业务招待费 | 14,813,647.92 | 10,669,460.85 |
保险费 | 2,127,377.27 | 1,666,664.86 |
服务费 | 9,742,719.23 | 8,701,442.25 |
其他 | 21,998,398.82 | 6,857,725.58 |
股份支付 | 17,267,500.00 | |
合计 | 170,481,672.29 | 123,569,136.84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8,214,704.68 | 7,933,660.86 |
折旧摊销费用 | 415,018.36 | 233,782.77 |
办公及邮电通讯费 | 218,602.72 | 306,034.86 |
差旅费 | 4,028,271.55 | 2,649,912.15 |
广告费 | 2,456,685.94 | 1,428,527.72 |
业务招待费 | 6,225,548.83 | 2,560,728.16 |
咨询服务费 | 588,793.11 | 2,718,775.97 |
投标费用 | 1,284,697.29 | 2,211,212.22 |
其他 | 1,228,959.64 | 1,775,595.99 |
合计 | 24,661,282.12 | 21,818,230.70 |
其他说明:
6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2,333,453.51 | 10,134,944.80 |
研发领料 | 10,033,147.85 | 12,534,185.37 |
折旧摊销费用 | 2,802,595.82 | 2,494,500.72 |
测试加工费 | 619,950.00 | 18,267.35 |
其他 | 1,176,173.48 | 544,669.70 |
合计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4,805,937.72 | 67,959,657.36 |
减:利息收入 | 5,519,599.91 | 14,212,376.69 |
手续费 | 1,991,008.19 | 1,800,572.30 |
汇兑损益 | 2,822.81 | -23,997.66 |
更新改造费计提利息 | 20,420,833.80 | 21,244,524.02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138,401.65 | 129,328.32 |
合计 | 81,839,404.26 | 76,897,707.65 |
其他说明:
6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74,800.02 | 2,859,963.48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21,673.65 | 3,716,665.25 |
个税手续费返还及其他 | 64,986.63 | 67,412.61 |
合 计 | 5,061,460.30 | 6,644,041.34 |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988,363.2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988,363.29 | |
合计 | -15,988,363.29 |
其他说明:
6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52,454.80 | -1,567,780.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9,941,647.16 | 36,973,247.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9,253.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4,077.25 | |
其他 | 15,111.92 | |
合计 | 114,255,050.55 | 35,529,544.03 |
其他说明:
7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94,874.34 | 1,336,105.6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7,328,851.21 | -43,334,245.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237,201.31 | -60,781,024.36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396,850.60 | -16,703,574.63 |
合计 | -122,768,028.78 | -119,482,738.33 |
其他说明:
7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467,751.88 | -13,940,894.93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372,934.73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273,258.09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100,139.07 | -911,880.89 |
合计 | -13,214,083.77 | -14,852,775.82 |
其他说明:
7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4,007.31 | -3,986,730.32 |
7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610,725.00 | 1,594,090.00 | 4,610,725.00 |
业绩对赌收益 | 1,150,000.00 | ||
其他 | 744,857.41 | 23,232.79 | 744,857.41 |
合计 | 5,355,582.41 | 2,767,322.79 | 5,355,582.41 |
其他说明:
7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246,311.70 | 30,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85,135.35 | 21,461.83 | 185,135.35 |
未决诉讼 | 20,000,000.00 | 5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 | 1,961,077.46 | 66,021.60 | 1,961,077.46 |
合计 | 22,176,212.81 | 833,795.13 | 22,176,212.81 |
其他说明:
7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5,979,486.32 | 103,868,035.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14,620.60 | -27,811,710.37 |
合计 | 112,264,865.72 | 76,056,324.7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9,666,168.5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3,949,925.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501,269.9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551,812.4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417,370.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9,905.6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89,118.68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2,844,736.13 |
税率不一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 | 5,040,010.99 |
所得税费用 | 112,264,865.72 |
其他说明:
7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五十六)其他综合收益。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备用金还款及往来款 | 20,942,337.96 | 37,878,909.74 |
利息收入 | 5,519,599.91 | 12,594,216.23 |
政府补助 | 8,287,862.53 | 4,537,965.43 |
其他 | 1,615,586.09 | 4,108,281.83 |
合计 | 36,365,386.49 | 59,119,373.2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83,173,087.17 | 52,093,494.35 |
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 | 36,346,066.76 | 34,610,744.29 |
合计 | 119,519,153.93 | 86,704,238.6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建设保函保证金 | 7,737,852.00 | 5,000,000.00 |
其他 | 97.08 | 19,039.47 |
合计 | 7,737,949.08 | 5,019,039.47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3,617,612.03 | 27,637,722.60 |
合计 | 303,617,612.03 | 27,637,722.6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投资款 | 80,000,000.00 | |
支付的建设保函保证金 | 11,000,000.00 | |
合计 | 91,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9,524,230.88 | 284,128,615.00 |
购买基金支付的本金 | 140,000,000.00 | |
付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 | 70,000,000.00 | |
合计 | 429,524,230.88 | 284,128,615.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少数股东借款 | 2,684,700.00 | |
合计 | 2,684,7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股本回购款 | 190,312,479.62 | 20,473,047.00 |
其他 | 354,829.32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金 | 1,081,533.25 | 1,611,844.81 |
支付的再融资发行费用 | 2,678,000.00 | |
合计 | 191,748,842.19 | 24,762,891.8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1,907,989,219.70 | 795,000,000.00 | 64,805,937.72 | 1,082,800,607.37 | 11,993,538.19 | 1,673,001,011.86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1,620,022.59 | 35,689.10 | 1,081,533.25 | 574,178.44 | ||
合计 | 1,909,609,242.29 | 795,000,000.00 | 64,841,626.82 | 1,083,882,140.62 | 11,993,538.19 | 1,673,575,190.3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 22,276,155.91 |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7,401,302.85 | 213,372,133.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5,982,112.55 | 134,335,514.1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990,090.59 | 33,556,178.8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40,437.26 | 2,441,984.29 |
无形资产摊销 | 16,852,533.44 | 12,414,679.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14,254.84 | 2,148,925.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07.31 | 3,986,730.3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5,135.35 | 21,461.8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988,363.2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5,367,995.98 | 89,309,512.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255,050.55 | -35,529,544.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46,690.84 | -34,646,246.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32,070.24 | 6,834,536.3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962,253.71 | 48,602,586.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943,248.69 | -82,548,685.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640,622.15 | -158,890,901.62 |
其他 | 17,267,5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69,182.06 | 235,408,865.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0,860,224.31 | 873,973,614.8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73,973,614.82 | 409,799,060.8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3,113,390.51 | 464,174,554.0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7.08 |
其中: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97.08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7.08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6,332,157.62 |
其中: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74,772,157.62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214,545.59 |
其中: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60,512.51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556,820.39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897,212.6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500,000.00 |
其中: | |
其中:鹏鹞(宜兴)环保装备智造园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无锡鹏鹞阿瑞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3,617,612.03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0,860,224.31 | 873,973,614.82 |
其中:库存现金 | 293,012.29 | 396,421.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0,567,212.02 | 873,577,192.9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0,860,224.31 | 873,973,614.82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货币资金 | 46,039,670.63 | 30,735,961.54 | 用于银行保函、农民工保证金及诉讼 |
合计 | 46,039,670.63 | 30,735,961.54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473,385.68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 1,484,801.30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6,730,345.00 | |
合计 | 6,730,345.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2,333,453.51 | 10,134,944.80 |
研发领料 | 10,033,147.85 | 12,534,185.37 |
折旧摊销费用 | 2,802,595.82 | 2,494,500.72 |
测试加工费 | 619,950.00 | 18,267.35 |
其他 | 1,176,173.48 | 544,669.70 |
合计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杭州亿晨 | 2023年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 | 取得控制 | - | -254.17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4月10日 | 04月10日 | 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5,379.17 | |||||
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1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4月11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65,678.17 | 36,480.19 | 583,751.92 | |
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13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4月13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500,526.46 | 167,395.93 | 6,098,344.84 | |
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6月08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338.16 | 1,166,286.84 | ||
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7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6月07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28,167.25 | 6,612.90 | 1,549,617.02 | |
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6月08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210.70 | 2,482,914.30 | ||
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7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6月07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625.79 | 1,743,999.21 | ||
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1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10月11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943.45 | 10,732,802.55 | ||
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0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9月20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4,420.02 | 3,376.15 | 1,639,944.88 | |
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9月15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224.31 | 25.69 | ||
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5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10月25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370.67 | 4.33 | ||
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30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1月30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10,310.63 | 3,709,689.37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11月28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6,790,166.90 | -920,717.75 | -4,748.53 | |
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0日 | 7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06月20日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权 | -4,885.35 | 114.65 | ||
洛阳鑫景新能源有 | 2023年10月20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10月20 | 取得控制其财务和 | 291.12 | 306.44 |
限公司 | 日 | 日 | 经营决策权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73,258.0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73,258.0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08 | 97.08 |
应收款项 | 7,461,731.05 | 7,461,731.05 |
存货 | 298,320.82 | 298,320.82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079.66 | 88,079.66 |
负债: | ||
借款 |
应付款项 | 8,121,486.70 | 8,121,486.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273,258.09 | -273,258.0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73,258.09 | -273,258.0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91,822,157.62 | 100.00% | 出售 | 2023年05月11日 | 工商变更 | 106,005,034.58 |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50.00% | 出售 | 2023年06月19日 | 工商变更 | 354,719.90 | 1.00% | 30,588.24 | 30,588.24 | 出售价格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50.98% | 出售 | 2023年07月05日 | 工商变更 | 13,846,459.96 | ||||||
安徽广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80.00% | 出售 | 2023年03月17日 | 工商变更 | 903,947.29 |
其他说明:
注: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牧益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源市东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投资设立。
本公司之非全资孙公司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口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PENYAO GREEN ENERGY PTE.LTD于2023年投资设立。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因吸收合并被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鹏鹞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全资孙公司福州鹏鹞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非全资孙公司上海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销。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同和致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38,004,880.14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环保设备的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惠民鹏鹞水处理有限公 | 10,000,000.00 | 滨州市 | 滨州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司 | |||||||
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宿州市 | 宿州市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污水处理 | 99.00% | 1.00% | 投资设立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89,893,500.00 | 岳阳市 | 岳阳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74,847,400.00 | 如皋市 | 如皋市 | 城市供水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2,020,000.00 | 丹阳市 | 丹阳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栾川县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栾川县 | 栾川县 | 固废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41,150,000.00 | 周口市 | 周口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周口鹏鹞再生水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周口 | 周口 | 销售净化污水 | 80.00% | 投资设立 | |
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50,276,000.00 | 长沙市 | 长沙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萧县 | 萧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292,700.00 | 景德镇市 | 景德镇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景德镇大鹏水务有限公司 | 35,051,900.00 | 景德镇市 | 景德镇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黄山休宁富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休宁县 | 休宁县 | 污水处理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43,158,900.00 | 信阳市 | 信阳市 | 污水处理 | 90.00% | 投资设立 |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沅江市 | 沅江市 | 污水处理 | 70.00% | 投资设立 |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祁阳县 | 祁阳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穴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武穴市 | 武穴市 | 餐厨垃圾处理 | 82.35% | 投资设立 | |
宜兴鹏鹞信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研发、有机肥生产设备研发制造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中宜环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投资公司 | 60.00% | 投资设立 |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 | 57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批发业 | 10.53% | 52.63% | 投资设立 |
公司 | |||||||
江苏宜高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37.89% | 投资设立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吉林省农安县 | 吉林省农安县 | 有机肥等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污泥资源化处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城投鹏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伊犁 | 伊犁 | 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宜兴鹏莱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批发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台市鹏鹞肥源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东台市 | 东台市 | 畜禽粪便处理 | 8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环保行业技术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7,253,638.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市政工程承包 | 97.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合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市政工程承包 | 97.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 85,939,300.00 | 沅陵县 | 沅陵县 | 污水处理 | 70.00% | 投资设立 | |
丹北鹏鹞水务(丹阳)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丹阳市 | 丹阳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 | 74.55% | 投资设立 | |
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8,700,000.00 | 淮南市 | 淮南市 | 污水处理 | 9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京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市鹏鹞奥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80.00% | 投资设立 | |
鹏鹞科技产业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投资活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沙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8,701,700.00 | 长沙市 | 长沙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鹏鹞 | 137,000,0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水务有限公司 | 0.00 | ||||||
鹏鹞(江苏)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玛纳斯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玛纳斯县 | 玛纳斯县 | 固废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伊犁鹏鹞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伊宁县 | 伊宁县 | 动物无害化处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昌吉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呼图壁县 | 呼图壁县 | 动物无害化处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宿布尔库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温宿县 | 温宿县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80.00% | 投资设立 | |
昭苏骏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0.00% | 投资设立 | |
海林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1,380,700.00 | 海林市 | 海林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云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昆明市 | 昆明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鹏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徐州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徐州市 | 徐州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亿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丽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淮北旭之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淮北市 | 淮北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仙桃旭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仙桃市 | 仙桃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徐州鑫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徐州市 | 徐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徐州市 | 徐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淮北旭之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淮北市 | 淮北市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盐城百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盐城市 | 盐城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高邮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扬州市 | 扬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旭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通广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南通市 | 南通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徐州鑫之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徐州市 | 徐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宜兴市 | 宜兴市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43.00% | 投资设立 | |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盘锦市 | 盘锦市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43.00% | 投资设立 | |
PENYAO GREEN ENERGY PTE.LTD | 7,240,400.00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43.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鹏鹞绿能(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长沙市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长沙市 | 长沙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周口鹏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670,000.00 | 周口市 | 周口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制造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华昇瑞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武穴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黄冈市 | 黄冈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宜兴宜景新能源有限公 | 1,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司 | |||||||
洛阳鑫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洛阳市 | 洛阳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8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淮南市 | 淮南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鹏鹞鸿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淮安市 | 淮安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鹏鹞天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鹏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除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子公司中的持股比率与表决权比率一致。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直接持有子公司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生物”)43%股权,不足半数。公司与分别持有鹏鹞生物19%、3%股权的洛阳康纳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纳森”)、临海市广聚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木业”)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康纳森、广聚木业为一致行动人,康纳森和广聚木业在表决时以公司意向进行表决,即与在表决时以公司意向进行表决,即与公司表决意见始终保持一致。双方同意按照苏州汇晨的意见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且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2名董事。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实质上控制鹏鹞生物,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江苏峥蓝洁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峥蓝洁净”)系公司与南京江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根据峥蓝洁净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对其共同控制属于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8,346,532.36 | 85,985,389.9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160,243.08 | -1,821,254.60 |
--综合收益总额 | -7,160,243.08 | -1,821,254.60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9,331,811.00 | 744,536.12 | -5,804,987.36 | 12,782,287.5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480,000.00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4,421,673.65 | 3,716,665.25 |
营业外收入 | 4,610,725.00 | 1,594,090.00 |
其他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会计科目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 2,0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蠡园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 1,154,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 490,945.32 | 490,945.32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肥料补贴 | - | 676,146.79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太湖蓝藻项目 | - | 6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碳源补贴 | - | 458,392.59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稳岗补贴 | 258,837.92 | 324,194.06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其他 | 264,299.61 | 687,452.5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其他 | 253,590.80 | 456,533.96 | 与资产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高质量奖补 | 3,428,869.00 | -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2021年度宜兴市市长质量奖 | -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其他 | 181,856.00 | 94,090.00 | 与收益相关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无
(2)利率风险
本公司拥有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令公司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的借款令公司承受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该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
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31日,若利率增加/降低50个基点的情况下,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对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将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主要分为三类:1、应收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及供水款;2、应收工程总承包款、设备销售款及其他款项。应收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及供水款,对应的客户都是政府背景的机构,回款良好,管理层认为风险极低。对于应收工程总承包款、应收设备销售及其他款项,管理层为降低信用风险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资信状况优良的客户进行合作,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加大对逾期债权的回款考核力度,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含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集中于少数客户,所有这些客户都是政府背景的机构。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风险是有限的。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管理层有信心如期偿还到期借款,并取得新的循环借款。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4、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19,068,795.07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3,207,360.84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22,276,155.91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7,234,125.28 | |
合计 | 17,234,125.28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19,068,795.07 | 19,068,795.07 |
合计 | 19,068,795.07 | 19,068,795.07 |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862,382.98 | 123,862,382.98 |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4,182,490.00 | 4,182,4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435,677.43 | 30,435,677.4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3,862,382.98 | 4,182,490.00 | 30,435,677.43 | 158,480,550.41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于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其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且被投资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的估值技术未发生变更。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借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宜兴市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5000万元 | 27.34% | 27.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洪春、王春林。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鹏鹞 | 董事长、总经理 |
蒋永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钱美芳 | 独立董事 |
陈易平 | 独立董事 |
陈永平 | 监事(主席) |
王芳 | 监事 |
勇银华 | 监事 |
吴艳红 | 关键管理人员 |
夏淑芬 | 关键管理人员 |
吕倩倩 | 关键管理人员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宜兴市鹏鹞大药房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宜兴市鹏鹞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宋家武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宜兴武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宋家武控制的公司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王鹏鹞担任董事 |
华昇电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上海正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开平市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本期处置的孙公司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处置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宜兴市鹏鹞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食堂及酒店服务 | 704,991.67 | 704,991.67 | 否 | 668,523.55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49,617.00 | 649,617.00 | 否 | 599,993.50 |
宜兴武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3,926.00 | 513,926.00 | 否 | 648,600.00 |
宜兴鹏鹞浩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否 | 1,523,893.81 |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长期资产 | 1,205,309.73 | 1,205,309.73 | 否 | |
大连海外华昇电 | 采购商品 | 93,751.23 | 93,751.23 | 否 |
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华昇电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采购长期资产 | 2,776,991.06 | 2,776,991.06 | 否 | |
华昇电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56,676.66 | 856,676.66 | 否 | |
上海正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115.93 | 22,115.93 | 否 | |
王洪春 | 采购服务 | 560,000.00 | 560,000.00 | 否 | 523,000.00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3,407.08 | 163,407.08 | 否 | 422,219.96 |
开平市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290,161.15 | 15,290,161.15 | 否 | 12,812,419.51 |
安徽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否 | 1,752,212.38 | ||
宜兴鹏鹞浩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否 | 7,912.20 |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否 | 33,090.04 |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40,785.56 | 640,785.56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宜兴鹏鹞浩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38,095.24 | 238,095.2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1年02月25日 | 2023年02月25日 | 是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2年03月02日 | 2023年02月08日 | 是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2年05月30日 | 2023年05月30日 | 是 |
王洪春 | 200,000,000.00 | 2022年06月27日 | 2023年02月12日 | 是 |
王洪春 | 200,000,000.00 | 2022年08月26日 | 2023年08月25日 | 是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2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6日 | 是 |
王洪春 | 135,000,000.00 | 2021年02月19日 | 2024年02月18日 | 否 |
王洪春 | 2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7日 | 2025年05月27日 | 否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3年02月22日 | 2026年02月22日 | 否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3年03月13日 | 2024年02月09日 | 否 |
王洪春 | 160,000,000.00 | 2023年03月20日 | 2024年01月31日 | 否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3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1日 | 否 |
王洪春 | 200,000,000.00 | 2023年10月16日 | 2024年10月15日 | 否 |
王洪春 | 100,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6年12月2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10,114.00 | 4,023,975.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4,650.00 | 9,232.50 | ||
应收账款 | 开平市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98,376.00 | 84,918.80 | ||
应收账款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039,900.67 | 287,837.79 | ||
合同资产 | 安徽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98,000.00 | 9,900.00 | ||
预付账款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29,233.38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80,000.00 | 40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94,550.74 | |
应付账款 | 华昇电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902,282.07 | |
其他应付款 | 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昇电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900,000.00 | |
应付账款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209,913.50 | |
合同负债 | 宜兴鹏鹞浩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8,095.24 |
其他应付款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83,059.30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0年度激励对象 | 4,538,250 | 18,637,080.00 | 4,538,250 | 18,637,080.00 | ||||
2023年度激励对象 | 23,450,000 | 63,784,000.00 | 300,000 | 816,000.00 | ||||
合计 | 23,450,000 | 63,784,000.00 | 4,538,250 | 18,637,080.00 | 4,838,250 | 19,453,08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的交易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的交易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可以达到行权条件,被授予对像均可行权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267,5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7,267,5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3年2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2.27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年-2025年各年度与2022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相比于2022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3 | 10% | 7%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4 | 20% | 1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5 | 30% | 21%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相比2022年增长率(A) | A≥Am | X=1 |
An≤A<Am | X=A/Am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A<An | X=0 |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A | 合格B | 不及格 |
个人绩效系数 | 100% | 80% | 7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度激励对象 | 17,267,500.00 | |
合计 | 17,267,500.00 |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回购注销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333.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45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具的在有效期内保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保函类型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
履约保函 | 25,190,241.98 | 22,190,721.98 | 20,637,220.26 | 20,637,220.26 |
质量保函 | 1,500,000.00 | 1,500,000.00 | 344,258.30 | 344,258.30 |
投标保函 | 16,191,147.00 | 16,191,147.00 | - | - |
其他保函 | - | - | 8,239,699.87 | 8,239,699.87 |
合 计 | 42,881,388.98 | 39,881,868.98 | 29,221,178.43 | 29,221,178.43 |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借款余额 |
本公司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8,000,000.00 | 48,000,000.00 |
本公司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122,000,000.00 |
本公司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0,000,000.00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借款余额 |
本公司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61,275,000.00 |
本公司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49,921,000.00 |
3、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如下:
2012年7月28日,江苏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与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2012年9月17日,联合体与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根据两份合同约定,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经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一期工程、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进行建设。两项目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项目的发起人和回购人,联合体为项目的投资人和建设人,由联合体设立组建项目公司对上述两项目进行融资建设。项目竣工后,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回购项目并支付回购款项,联合体将项目的所有权和权益移交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另,两份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价款、工程价款审计、回购款计算及支付、违约金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联合体设立组建了项目公司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即本案原告,以下简称“长春鹏鹞”),并就两项目进行投资建设。2015年6月28日,各方签订主体变更协议,约定前述两份合同中的当事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变更为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本案被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被告承继。2015年6月30日、2015年10月27日,各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移交回购方式由“竣工后完成移交及回购”变更为“通水移交并开始回购”。上述两项目履行过程中,原告在项目前期手续不全、国家出台新的BT项目整治文件致项目失管停滞、政府未指定土地致项目无法融资等因素下,克服资金压力及政策变更风险,投入大额自有资金,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两项目均于2015年实现通水移交,并且现均已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已经向被告提交了上述两项目的工程结算材料。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支付回购费用,但被告仅支付第一净水厂项目回购费用529,853,941元、第三净水厂项目回购费用170,390,328元,仍欠原告相应回购款本金、融资费用、违约金,二类费用尚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2023年4月,公司子公司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鹏鹞”)请求法院判令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第一、三净水厂项目回购款本金、回购期融资费用、违约金、二类费用及利息等。2023年5月,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长春鹏鹞支付第一、三净水厂项目逾期移交、逾期完工违约金等。
2023年,长春鹏鹞已根据案件情况计提2,000.00万元预计负债,详见“附注五、(34)预计负债”。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8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7,871,261.27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24,675,402.5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945,998.2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0,096,460.0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要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2,476,98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8,180,721股、拟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份11,780,000股后的732,516,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3、销售退回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无重大销售退回的情况。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5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工程承包、污水处理、供水处理、污泥处理及其他。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管理层据以决定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价的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工程承包 | 污水处理 | 供水处理 | 污泥处理 | 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资产总额 | 6,429,651,841.42 | 3,956,305,893.62 | 1,230,872,832.19 | 617,154,461.89 | 1,022,581,372.61 | -5,335,941,017.95 | 7,920,625,383.78 |
负债总额 | 3,573,362,170.92 | 1,937,838,590.41 | 219,518,511.57 | 434,368,658.84 | 425,860,681.35 | -3,060,560,183.26 | 3,530,388,429.83 |
营业收入 | 903,573,211.62 | 600,486,548.30 | 181,108,396.12 | 123,680,226.15 | 269,807,600.69 | -1,942,271.03 | 2,076,713,711.85 |
营业成本 | 815,969,110.99 | 185,396,568.61 | 53,251,090.60 | 88,703,810.85 | 212,106,895.10 | -9,991,058.88 | 1,345,436,417.27 |
管理费用 | 81,690,596.66 | 23,174,978.85 | 4,170,489.50 | 7,779,503.18 | 53,231,400.81 | 434,703.29 | 170,481,672.29 |
财务费用 | 42,729,291.39 | 34,142,672.37 | 4,271,401.75 | 48,116.31 | 647,922.44 | 0.00 | 81,839,404.26 |
利润总额 | -12,616,882.01 | 343,325,980.94 | 118,216,819.43 | 23,463,064.06 | -57,625,186.04 | -55,097,627.81 | 359,666,168.57 |
所得税费用 | -2,510,845.37 | 77,188,895.07 | 29,668,195.50 | 3,222,165.33 | -4,616,345.03 | 9,312,800.22 | 112,264,865.72 |
净利润 | -10,106,036.64 | 266,137,085.87 | 88,548,623.93 | 20,240,898.73 | -53,008,841.01 | -64,410,428.03 | 247,401,302.8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截止报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8、其他
1、因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来源不符合规定、实际受益人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经公司自查,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名下的48万股限制性股票非本人出资,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另有4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合计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实际受益人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2、持有待售资产期后移交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鹏鹞”)于2009年1月22日与原岳阳市建设局签订了《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及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项目、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为落实岳阳市政府统一部署,需要终止岳阳鹏鹞岳阳市经开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经协商一致,岳阳鹏鹞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方同意终止原特许经营协议,并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了《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南津港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协议》。截止本报告日,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已移交、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项目尚未移交,款项尚未收到。
截止本报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2,060,505.04 | 352,254,969.74 |
1至2年 | 288,038,063.26 | 151,269,066.34 |
2至3年 | 127,044,488.77 | 162,739,999.30 |
3年以上 | 314,538,660.15 | 204,347,822.71 |
3至4年 | 129,786,926.44 | 61,864,503.42 |
4至5年 | 58,496,892.42 | 119,868,363.47 |
5年以上 | 126,254,841.29 | 22,614,955.82 |
合计 | 941,681,717.22 | 870,611,858.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313,862.66 | 7.04% | 66,313,862.66 | 100.00% | 79,313,862.66 | 9.11% | 71,382,476.39 | 90.00% | 7,931,386.27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75,367,854.56 | 92.96% | 48,924,672.44 | 5.59% | 826,443,182.12 | 791,297,995.43 | 90.89% | 41,754,088.39 | 5.28% | 749,543,907.04 |
其中: | ||||||||||
其中: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672,078,833.04 | 71.37% | 0.00% | 672,078,833.04 | 628,001,339.86 | 72.13% | 628,001,339.86 | |||
应收其他款项 | 203,289,021.52 | 21.59% | 48,924,672.44 | 24.07% | 154,364,349.08 | 163,296,655.57 | 18.76% | 41,754,088.39 | 25.57% | 121,542,567.18 |
合计 | 941,681,717.22 | 100.00% | 115,238,535.10 | 12.24% | 826,443,182.12 | 870,611,858.09 | 100.00% | 113,136,564.78 | 13.00% | 757,475,29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313,862.66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9,313,862.66 | 71,382,476.39 | 66,313,862.66 | 66,313,862.66 | 100.00% | 客户破产重组 |
合计 | 79,313,862.66 | 71,382,476.39 | 66,313,862.66 | 66,313,862.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98,556,438.18 | ||
1至2年 | 241,219,018.01 | ||
2至3年 | 114,934,371.01 | ||
3至4年 | 128,381,088.38 | ||
4至5年 | 55,872,024.40 | ||
5年以上 | 33,115,893.06 | ||
合计 | 672,078,833.0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的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924,672.4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3,504,066.86 | 5,675,203.34 | 5.00% |
1至2年 | 46,819,045.25 | 7,022,856.79 | 15.00% |
2至3年 | 12,110,117.76 | 6,055,058.88 | 50.00% |
3至4年 | 1,405,838.06 | 984,086.64 | 70.00% |
4至5年 | 2,624,868.02 | 2,362,381.22 | 90.00% |
5年以上 | 26,825,085.57 | 26,825,085.57 | 100.00% |
合计 | 203,289,021.52 | 48,924,672.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应收其他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1,382,476.39 | 5,068,613.73 | 66,313,862.6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其他款项 | 41,754,088.39 | 7,170,584.05 | 48,924,672.44 | |||
合计 | 113,136,564.78 | 7,170,584.05 | 5,068,613.73 | 115,238,535.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6,161,940.00 | 126,161,940.00 | 12.62%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15,777,738.55 | 115,777,738.55 | 11.59% |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80,290,300.02 | 80,290,300.02 | 8.03% | ||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6,313,862.66 | 66,313,862.66 | 6.64% | 66,313,862.66 | |
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 60,188,428.89 | 60,188,428.89 | 6.02% | ||
合计 | 448,732,270.12 | 448,732,270.12 | 44.90% | 66,313,862.6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15,952,295.23 | |
其他应收款 | 1,244,446,098.93 | 939,419,071.02 |
合计 | 1,244,446,098.93 | 1,055,371,366.2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15,952,295.23 |
合计 | 115,952,295.2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 | 1,121,843,786.76 | 778,521,262.30 |
保证金及押金 | 35,318,489.70 | 34,909,144.37 |
备用金 | 153,003.45 | 2,543,228.80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54,050,000.00 | 40,000,000.00 |
外部公司往来款及其他 | 71,982,339.68 | 84,253,967.25 |
合计 | 1,283,347,619.59 | 940,227,602.7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93,481,829.55 | 673,451,256.22 |
1至2年 | 320,318,180.31 | 66,063,401.59 |
2至3年 | 35,304,657.52 | 88,234,881.93 |
3年以上 | 34,242,952.21 | 112,478,062.98 |
3至4年 | 12,382,588.48 | 73,022,050.50 |
4至5年 | 8,700,015.75 | 17,428,752.88 |
5年以上 | 13,160,347.98 | 22,027,259.60 |
合计 | 1,283,347,619.59 | 940,227,602.7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08,531.70 | 808,531.7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67,306.54 | 367,306.54 | ||
本期计提 | -368,319.08 | 38,461,308.04 | 38,092,988.9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0,212.62 | 38,461,308.04 | 38,901,520.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08,531.70 | 38,092,988.96 | 38,901,520.66 | |||
合计 | 808,531.70 | 38,092,988.96 | 38,901,520.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往来 | 323,010,759.94 | 2年以内 | 25.17% | |
中铁城乡环保工 | 合并内关联往来 | 279,931,436.86 | 2年以内 | 21.81% |
程有限公司 |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往来 | 141,000,000.00 | 1年以内 | 10.99% |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往来 | 119,772,364.81 | 3年以内 | 9.33% | |
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0,000,000.00 | 1至2年 | 5.45% | 35,000,000.00 |
合计 | 933,714,561.61 | 72.75% | 35,000,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12,136,988.32 | 2,112,136,988.32 | 2,184,479,060.43 | 2,184,479,060.4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0,872,983.14 | 160,872,983.14 | 66,369,993.55 | 66,369,993.55 | ||
合计 | 2,273,009,971.46 | 2,273,009,971.46 | 2,250,849,053.98 | 2,250,849,053.98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95,542,844.45 | 95,542,844.45 | ||||||
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43,787,890.00 | 143,787,890.00 | ||||||
岳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08,328,090.64 | 108,328,090.64 | ||||||
长沙望城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45,360,400.00 | 45,360,400.00 | ||||||
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2,190,350.00 | 22,190,350.00 | ||||||
景德镇大 | 43,238,69 | 43,238,69 |
鹏水务有限公司 | 1.25 | 1.25 | ||||||
南昌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09,677,672.11 | 109,677,672.11 | ||||||
黄山休宁富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624,248.65 | 9,624,248.65 | ||||||
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73,087,188.03 | 173,087,188.03 | ||||||
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5,498,331.30 | 65,498,331.30 | ||||||
长春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37,600,000.00 | 237,600,000.00 | ||||||
灌南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周口鹏鹞再生水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新疆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7,600,000.00 | 47,600,000.00 | ||||||
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宜兴鹏鹞信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40,000.00 | 2,040,000.00 | ||||||
江阴市鹏鹞联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152,000.00 | 35,152,000.00 | ||||||
江苏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罗山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38,843,000.00 | 38,843,000.00 | ||||||
江苏中宜环科生态环境有限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公司 | ||||||||
东台市鹏鹞肥源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 7,840,000.00 | 7,840,000.00 |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50,799,154.00 | 150,799,154.00 | ||||||
长沙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8,701,700.00 | 58,701,700.00 | ||||||
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3,830,000.00 | 43,830,000.00 | ||||||
哈尔滨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37,000,000.00 | 137,000,000.00 | ||||||
黑龙江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270,000.00 | 9,270,000.00 | ||||||
长春市鹏鹞奥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广东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1,560,000.00 | ||||||
北京京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鹏鹞(江苏)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8,200,000.00 | 12,100,000.00 | 70,300,000.00 | |||||
海林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 60,157,500.00 | 60,157,500.00 | ||||||
鹏鹞科技产业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39,800,000.00 | 39,800,000.00 | ||||||
武穴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丹北鹏鹞水务(丹阳)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宜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宜兴鹏莱 | 100,000.0 | 100,000.0 |
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0 | ||||||
青岛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惠民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3,000,000.00 | 4,000,000.00 | |||||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5,000,000.00 | 45,000,000.00 | |||||
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40,000.00 | 9,940,000.00 | ||||||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鹏鹞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泗县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17,850,000.00 | 17,850,000.00 | ||||||
江苏鹏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06,330,190.35 | 206,330,190.35 | ||||||
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无锡鹏鹞华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7,650,000.00 | 7,650,000.00 | ||||||
鹏鹞绿能(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25,600.00 | 2,325,600.00 |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1,500,000.00 | 21,500,000.00 | ||||||
宜兴旭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10,000.00 | 6,610,000.00 | ||||||
鹏鹞合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宜兴鹏鹞聚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江苏鹏鹞鸿申环保 | 1,040,000.00 | 1,040,000.00 |
科技有限公司 | ||||||||
宜兴鹏鹞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2,184,479,060.43 | 305,367,790.35 | 377,709,862.46 | 2,112,136,988.3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京环鹏鹞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194,804.15 | -4,377,209.80 | 4,817,594.35 | |||||||||
宜兴中宜丹鹏生态环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6,684,106.25 | -45,205.20 | 16,638,901.05 | |||||||||
开平市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791,980.32 | -73,685.83 | -779,511.71 | 36,938,782.78 | ||||||||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 | 70,000,000.00 | -46,757.54 | 69,953,242.46 |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安徽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87,108.90 | 29,812,891.10 | |||||||||
江苏峥蓝洁净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88,428.60 | 2,711,571.40 | |||||||||
安徽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 2,699,102.83 | 1,500,000.00 | 1,300,000.00 | 100,897.17 | ||||||||
小计 | 66,369,993.55 | 103,000,000.00 | 1,500,000.00 | -5,018,395.87 | 1,300,000.00 | -678,614.54 | 160,872,983.14 | |||||
合计 | 66,369,993.55 | 103,000,000.00 | 1,500,000.00 | -5,018,395.87 | 1,300,000.00 | -678,614.54 | 160,872,983.1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422,523,569.49 | 359,187,792.48 | 481,792,905.09 | 422,104,127.02 |
其他业务 | 779,251.94 | 695,395.48 | ||
合计 | 423,302,821.43 | 359,883,187.96 | 481,792,905.09 | 422,104,127.02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44,340,529.05元,其中,369,849,666.2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74,490,862.8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0 | 127,952,295.2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97,907.58 | -545,023.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2,801,857.39 | 13,383,816.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9,253.73 | |
其他 | 15,111.92 | |
合计 | 178,169,808.00 | 140,791,088.38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19,742,504.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32,398.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137,617.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0,416.6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729,199.3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246,220.0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550,233.8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1,601.48 | |
合计 | 88,038,846.7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6% | 0.3375 | 0.3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9% | 0.2206 | 0.220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