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风险提示:本次审议担保事项涉及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一般,相关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健全合作方风险共担机制、完善日常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等必要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计划新增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70,000.00万元。其中为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城乡”)提供10,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盘锦鹏鹞”)提供20,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泗县鹏鹞”)提供10,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沅陵鹏鹞”)提供30,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将在以上担保总额范围内由董事长按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方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适度调整。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97.7078 | 85.53 | 3,000.00 | 10,000 | 3.06 | 否 |
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3 | 105.89 | 0 | 20,000 | 4.7 | 否 | |
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 51 | 68.52 | 0 | 10,000 | 2.35 | 否 | |
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 70 | 46.71 | 0 | 30,000 | 7.05 | 否 |
注:1、“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担保额度”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与“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之和。
2、在年度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处调剂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2日
(2)住所:无锡蠡园开发区创意产业园3号5楼
(3)法定代表人:张磊
(4)注册资本:8,725.363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测绘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中铁城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8525.3638 | 97.7078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200 | 2.2922 |
合计 | 8725.3638 | 100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河北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河北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80 | 90 |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20 | 10 |
合计 | 1200 | 100 |
河北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胡洪涛 | 2500 | 48.8281 |
张家口市泓润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800 | 15.625 |
高飞 | 500 | 9.7656 |
宋长春 | 400 | 7.8125 |
武金光 | 200 | 3.9063 |
马万立 | 200 | 3.9063 |
汪忠勋 | 188 | 3.6719 |
吴传兵 | 132 | 2.5781 |
王冬 | 120 | 2.3438 |
詹新正 | 80 | 1.5625 |
合计 | 5120 | 100 |
(7)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铁城乡资产总额为104,633.36万元,负债总额90,855.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845.54万元,
净资产为13,777.42万元;2023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48,027.04元,净利润-61.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铁城乡资产总额为105,532.85万元,负债总额为90,267.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256.73万元,净资产为15,265.72万元;2024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为20,236.28万元,净利润1,488.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华路东侧双台子工业园区内2-47-28
(3)法定代表人:郑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盘锦鹏鹞。公司持有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3%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且在其董事会占2/3席位,而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盘锦鹏鹞100%股权。
盘锦鹏鹞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合计 | 1000 | 100 |
宜兴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150 | 43 |
正道(宜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750 | 35 |
洛阳康纳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50 | 19 |
临海市广聚木业有限公司 | 150 | 3 |
合计 | 5000 | 100 |
正道(宜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LIONGUARD INVESTMENTS LIMITED | 4800 | 70.5882 |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 2000 | 29.4118 |
合计 | 6800 | 100 |
洛阳康纳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甄朋海 | 390 | 78 |
王西海 | 45 | 9 |
王贺 | 35 | 7 |
王华玲 | 30 | 6 |
合计 | 500 | 100 |
临海市广聚木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征光跃 | 45 | 90 |
征丛 | 5 | 10 |
合计 | 50 | 100 |
(7)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鹏鹞资产总额为17,011.17万元,负债总额17,600.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600.65万元,净资产为-589.49万元;2023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589.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盘锦鹏鹞资产总额为24,802.74万元,负债总额为26,262.8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262.85万元,净资产为-1,460.11万元;2024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为4,004.17万元,净利润-870.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05月11日
(2)住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荣辉国际花园1#201铺
(3)法定代表人:吴震平
(4)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泗县鹏鹞51%股权。
泗县鹏鹞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785 | 51 |
甄茂奎 | 857.5 | 24.5 |
郭贤存 | 857.5 | 24.5 |
合计 | 3500 | 100 |
(7)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泗县鹏鹞资产总额为11,133.40万元,负债总额7,651.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651.88万元,净资产为3,481.52万元;2023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5.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泗县鹏鹞资产总额为11,045.85万元,负债总额为7,568.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68.62万元,净资产为3,477.23万元;2024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4.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沅陵鹏鹞信达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25日
(2)住所:沅陵县沅陵镇黄草尾社区居委会谢家组
(3)法定代表人:伏虎
(4)注册资本:8593.93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沅陵鹏鹞70%股权。
沅陵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安信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沅陵鹏鹞20%、10%股权。沅陵鹏鹞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6015.75 | 70 |
沅陵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18.79 | 20 |
深圳市中安信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859.39 | 10 |
合计 | 8593.93 | 100 |
沅陵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沅陵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11000 | 100 |
合计 | 11000 | 100 |
深圳市中安信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邹先哲 | 600 | 60 |
潘兴 | 400 | 40 |
合计 | 1000 | 100 |
(7)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沅陵鹏鹞资产总额为13,584.17万元,负债总额6,233.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86.53万元,净资产为7,350.18万元;2023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206.53元,净利润50.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沅陵鹏鹞资产总额为14,396.57万元,负债总额为6,724.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75.16万元,净资产为7,672.56万元;2024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为186.11万元,净利润12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审议担保事项涉及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一般,相关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区域业务拓展、坚持打造平台型企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掘和获取更多项目投资机会,从而实现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健全合作方风险共担机制、完善日常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等必要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将尽可能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超过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或担保对象范围的担保,应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2024年度担保额度事项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掘和获取更多项目投资机会,从而实现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利于促进相关子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涉及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一般,相关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区域业务拓展、坚持打造平台型企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掘和获取更多项目投资机会,从而实现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健全合作方风险共担机制、完善日常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等必要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将尽可能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1,095.9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合计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12.01%。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70,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16.45%,该担保额度仅针对2024年度为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前仍履行中的担保金额未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之内。
截止公告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