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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271,975.1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3,136,471.6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136,471.6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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