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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62,591.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084,828.84元,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资金合计余额853,394,958.72元,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848,53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021,5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730,804.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74%。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166,538.63元。因此,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5,897,343.43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4.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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