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燕麦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海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海燕,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KPMG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兼深圳负责人,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粤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河源市中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河源市中瑞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市审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1次,在审议及决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学习与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科创板监管直通车》服务专刊,了解最新的板块情况与案例通报,监管导向,对相关规则解读进行学习。

本人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并于2023年11月积极参加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进一步夯实了独董任职的基础,增强了作为独董履职的有效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各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答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有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包括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公司全面发展,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海燕2024年4月23日

(此页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海燕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