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日月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1、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0,0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0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32,250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0,925,000股变更为1,030,692,7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030,925,000元减少为1,030,692,7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烨、吴优

5、联系电话:0574-55007043

6、邮件地址:stock@riyuehi.com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