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