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148,354.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76,949.3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5,139,948.58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248,042.9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二、审议批准情况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