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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4.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04.26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08.28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2.261、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检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决策合理,并且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和授权。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公司章程》且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生违法行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并且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473.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72.83万元,均是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依

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二)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职能力提升。监事会成员将计划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四)保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积极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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