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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80,818.77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901,870.4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901,870.4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90,187.04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48,969,298.14元,再加上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303,629,594.67元后,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471,979.93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41,942,469.78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887,230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65,133,63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4,586,080.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4、为保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具体体现,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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