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对外出租公司资产的议案》《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1.01选举陈军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02选举陆婷女士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3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23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