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作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80.12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3,788,676.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1,853,186.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1,935,490.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全部到位,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1000480483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6,193.55 |
减: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10,405.44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5,707.64 |
减:本期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495.00 |
减: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 | 28,840.9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2,076.13 |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820.7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22年1月28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金额 | 资金用途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117200100100338507 | 1,441.34 | 企业信息化平台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上渡支行 | 13132001040005026 | 1,377.02 | 补充流动资金 |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117200100100342283 | 328.54 | 超募资金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1008010013000441037 | - | 已注销 |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支行 | 426081782176 | 1,715.47 |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上渡支行 | 13132001040005034 | 4,069.62 |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1008010013000441915 | 1,970.10 |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351008010013000737495 | 7,918.62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合计
合计 | 18,820.70 |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4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前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此事项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此事项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3年5月18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8,840.90万元(含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现有人员技术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在新的实施主体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延长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完成期 | 2024年1月4日 | 2025年1月4日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招标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同时,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展较为缓慢,且公司正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发展需要就各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内容及收益等情况开展梳理与论证,保荐人提示公司加快推进募投项目梳理、论证及实施,如涉及需要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实施内容及收益等事项的,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变更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陈 水 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6,193.55(注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02.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08.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企业信息化平台 | 否 | 3,451.50 | 3,451.50 | - | 145.28 | 4.21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660.91 | 7,660.91 | 0.79 | 0.79 | 0.01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 否 | 9,072.75 | 9,072.75 | 436.00 | 890.84 | 9.82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5,010.39 | 15,010.39 | 854.14 | 2,435.08 | 16.22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 否 | 6,011.99 | 6,011.99 | 916.71 | 1,261.27 | 20.98 | 2025年1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3,500.00 | 6,884.83 | 68.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207.54 | 51,207.54 | 5,707.64 | 11,618.08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5,996.01 | 5,996.01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990.00 | 8,990.00 | 4,495.00 | 8,99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986.01 | 14,986.01 | 4,495.00 | 8,990.00 | -- | -- | -- | -- | -- | |
合计 | 66,193.55 | 66,193.55 | 10,202.64 | 20,608.08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投入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收益不适用。 企业信息化平台项目:该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投资较为谨慎,前期项目规划论证时间较长,目前该项目已陆续投入募集资金。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人员技术条件的影响,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实施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1月。由于建设主体的变更及延期,本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受行业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三个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相关募投项目尚未给公司业务带来明显有效的业务收入增长。 受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展较为缓慢。公司一方面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另一方面正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发展需要就各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内容及收益等情况开展梳理与论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完成各募投项目的梳理论证工作。后续,如公司根据梳理结果并经论证后认为需要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实施内容及收益等事项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变更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9,860,090.33元,使用情况见上表内列示项目。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4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已使用8,990.00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6,328.54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此事项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此事项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3年5月18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8,840.90万元(含超募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现有人员技术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
情况 | 更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延期的议案》。“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4日延期至2025年1月4日。 |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