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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司代码:002761 公司简称:浙江建投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包括浙建集团本级和下属2家事业部(投资管理公司、工程研究总院)、下属15家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3.6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5.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采购与分包管理、法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合同与成本管理、收入与成本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

于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检查及业绩快报审计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是否调整?是 ?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以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资产错报≥资产总额 1%资产总额的 0.5%≤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以涉及利润的错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衡量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10%利润总额的 5%≤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10%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控制措施;
b、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以直接财产损失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b、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c、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d、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重要缺陷a、公司组织架构、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 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d、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及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已整改,并将在下一年的内部控制实施中作为重点予内容以关注。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及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已整改,并将在下一年的内部控制实施中作为重点予内容以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期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逐步落实:一是余额调节表未签字确认的问题已整改,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银行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对账工作,未达事项编制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二是设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手册》管控要求,做好设备进场验收工作,建立设备管理台账;三是未编制《项目劳务结算管理表》的问题已整改,公司严格按照

《项目管理手册》管控要求,编制《项目劳务结算管理表》,避免超期、超付情况发生;四是考勤表未经审批的问题已整改,公司员工考勤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员工考勤表由部门经理及时复核审批;五是未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表的问题已整改,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基建项目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安排做好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和监管。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适用 ?不适用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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