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浙江建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的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5,188,679.2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4,811,320.76元,已由财通证券于2023年
月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号为1202021219900404307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41,292.46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170,028.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240,000,540.00元,其中:于2023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240,000,000.00元;本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540.00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4,810,780.7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
月
日与财通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 1202021219900404307 | 994,811,320.76 | 754,810,780.76 | 活期 |
合计 | 994,811,320.76 | 754,810,780.76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11024号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浙江建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浙江建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浙江建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0,0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 | 否 | 485,000,000.00 | 485,000,000.00 | |||||||
2、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 | 否 | 97,450,000.00 | 97,450,000.00 | |||||||
3、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 | 否 | 117,550,000.00 | 117,550,000.00 | |||||||
3.1、“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 | 否 | 60,950,000.00 | 60,950,000.00 | |||||||
3.2、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 否 | 36,600,000.00 | 36,600,000.00 | |||||||
3.3、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4、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8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活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202021219900404307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54,811,320.76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754,810,780.76元的差异540.00元,系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支付银行手续、账户管理费等540.00元。 |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艳玲吴益军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