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评定,基本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基本薪酬(万元人民币/年) |
1 | 张和君 | 董事长 | 120 |
2 | 张栋斌 | 董事 | 78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薪酬的方式,固定薪酬为每年9万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内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薪酬的方式,固定薪酬为每年9万元(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基本薪酬(万元人民币/年) |
1 | 张栋业 | 总经理、副董事长 | 108 |
2 | 谈最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 72 |
3 | 季德海 | 副总经理 | 84 |
4 | 刘书剑 | 董事会秘书 | 60 |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评定。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以及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3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4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4年全年基本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为基础,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方案科学、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给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给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