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在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及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钱荣 | 15 | 1 | 14 | 0 | 0 | 否 | 5 |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2023年度合计对16项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2023/1/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2023/4/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
3、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4、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5、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6、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
2023/6/3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7/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8/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3/10/2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12/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2023年在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任期内对高级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拟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2023年在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2023年度,对于公司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编制进度情况,认真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议案,保证了公司定期和季度报告的按时披露。2023年12月,与其他委员共同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总监作了访谈,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进行询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执行,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建议公司在2024年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在及时、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向公司建言献策、协助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分析,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各类新发及修订的文件制度进行研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荣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