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净利润为-90,911,994.0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622,868.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350,871.66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不佳,净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当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