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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4814号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矿重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矿重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浙矿重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贤庆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洁莹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3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35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7.5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25.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10.97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和平支行(账号为:19126101040008976)人民币23,87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长兴支行营业部(账号为:1205270029200020086)人民币6,270.00万元、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账号为:201000248092731)人民币10,074.0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8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3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6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 4253号)。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1,33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8.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8,130.0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1,092.19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4,761.46
减:补充营运资金7,990.07
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79.75
减:手续费支出1.11
加:利息收入594.5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1,148.4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549.4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24.66
减:补充营运资金-
减:手续费支出0.02
加:利息收入738.7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013.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矿重工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和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长兴支行营业部、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和平支行19126101040008976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长兴支行营业部1205270029200020086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201000248092731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 计-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201000329163533募集资金专户246,126,530.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8110801012802656856募集资金专户64,004,185.83-
合 计310,130,715.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092.19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5219 号《关于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91,347.58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854号《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全部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银行日常银行账户。

2、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6月IPO募集资金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130.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8.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843.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3,870.0023,870.00762.8421,275.6289.132023年8月25日5,785.86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270.006,270.00356.094,578.0373.012023年8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营运资金7,990.077,990.07-7,990.0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8,130.0738,130.071,118.9333,843.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11,092.19万元,详见三、(三)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投项目结束后,结余募集资金结余4,879.75万元,主要系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项目账户余额4,879.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3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148.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4.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4.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5,000.0025,000.00142.50142.500.572026年3月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2.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7,000.007,000.00731.59731.5910.452024年9月30 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2,000.0032,000.00874.09874.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589.13万元,详见三、(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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