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0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23.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67.91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85.94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到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业务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为实现战略目标,致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每年均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尤其是高端领域交换芯片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结合公司目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且预计未来几年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规模较高,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研发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公司经营项目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依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中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情况规定,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利润分配政策条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