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等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