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487,352.83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 464,487,352.83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9,622,641.52 |
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2,531,070.38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2,890,435.70 |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46,183,755.20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46,183,755.2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17,618.75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17,618.7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4,477,068.78 |
其中:购入大额存单本金及利息 | 250,241,151.37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14,235,917.4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6月,公司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辉光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翔辉光电、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320006664013003263004 | 募集资金专户 | 41,618,343.37 |
中国银行南京城东支行营业部 | 496279303532 | 募集资金专户 | 5,238,879.81 |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 8110501013502264075 | 募集资金专户 | 50,397,569.12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320006664013003263253 | 募集资金专户 | 16,981,125.11 |
合计 | 114,235,917.41 |
注:2023年1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8110501013502264075)账户发生两笔金额分别为735.00万元和418.95万元的结汇入账,系银行误操作所致。当日公司已联系银行及时将相关资金转出。中信银行对该事项出具说明,确认系银行工作失误,与公司无关。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2,890,435.7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31,070.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414号)。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25,024.12万元(含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期限(月)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本期取得利息 | 期末余额 |
1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6个月 | 2023-8-21 | 2024-2-21 | - | 10,000.00 |
2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1个月 | 2023-8-21 | 2023-9-21 | 5.67 | - |
3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1个月 | 2023-9-21 | 2023-10-21 | 5.67 | - |
4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1个月 | 2023-10-25 | 2023-11-25 | 5.67 | - |
5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1个月 | 2023-11-28 | 2023-12-28 | 5.67 | - |
6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3,000.00 | 6个月 | 2023-8-28 | 2024-2-28 | - | 3,000.00 |
7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1个月 | 2023-8-29 | 2023-9-29 | 7.92 | 24.12 |
8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1个月 | 2023-10-9 | 2023-11-9 | 7.92 | |
9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1个月 | 2023-11-9 | 2023-12-9 | 7.92 | |
10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7,000.00 | 6个月 | 2023-8-29 | 2024-2-29 | - | 7,000.00 |
11 | 江苏银行南京仙林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1个月 | 2023-12-12 | 2024-1-12 | - | 5,000.00 |
12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 | 1个月 | 2023-8-21 | 2023-9-21 | 2.83 | |
13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500.00 | 1个月 | 2023-9-21 | 2023-10-21 | 2.13 |
序号 | 开户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期限(月)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本期取得利息 | 期末余额 |
14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 | 1个月 | 2023-10-25 | 2023-11-25 | 1.42 | |
15 | 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 | 1个月 | 2023-11-28 | 2023-12-28 | 1.42 | |
合计 | 61,500.00 | 54.21 | 25,024.12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度,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1号)认为:翔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有关规
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翔腾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1号),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翔腾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 陈姝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233.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07.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07.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 否 | 30,068.47 | 24,125.36 | 5,314.48 | 5,314.48 | 22.03 | 2025年1月1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608.00 | 12,608.00 | 92.94 | 92.94 | 0.74 | 2026年5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500.00 | 7,500.00 | 2,500.00 | 2,500.00 | 33.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176.47 | 44,233.36 | 7,907.42 | 7,907.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上市。2023年度,各募投项目正在建设推进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