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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额度用于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网络供应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洽谈,可将授信额度在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并依据实际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最终金额仍需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凡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按公司章程经过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无需每笔出具相关决策文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严文华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单笔提款日、单笔用款日的最终还款日不受前述期限限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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