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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产销量稳步增长。公司各项业务均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在工业胶粘材料、电子光学材料等产品的产能上需要进一步提升,2024年公司在四川晶华将持续建设产能,因电子和光学材料涉及的下游需求变化快,产品要求高,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电子、光学材料进口设备的投入力度和产品、工艺研发能力。因此,董事会在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兼顾了对公司股东保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机制,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1.81%。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404,867.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58,791,2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8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56,908,4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79,620.7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所应用的下游领域范围较广,目前下游行业处于相对稳定的发展趋势,公司凭借自身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产品的品质、技术的提升、客户的口碑,产品的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公司积极抓住行业变化以及材料进口代替的时机,不断地扩大产能、淘汰落后设备,提升产品的功能性、装备的先进性,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消费电子、汽车、屏显市场需求仍保持持续增长,为满足下一阶段的市场竞争,公司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华”)总投资10个亿;张家港、安徽两地也在有序推进各类胶粘材料的自动化装备的产能建设。电子材料和光学材料是公司未来5年重点发展方向,将持续大力的投入该领域的建设,公司紧跟市场新需求,追踪前沿新技术,注重研发人才培养,持续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在维持现有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产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实际经营、社会资金成本等多重因素,在持续的回报机制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结合上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保障股

东合理回报和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立足长期发展战略,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把控资金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工业胶粘材料、电子和光学胶粘材料等新一代优质产能的建设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量产,四川晶华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回馈公司投资者,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2-4月期间,公司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回购金额为16,000,918元。为持续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回报水平,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规定,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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