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和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