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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4月24日)2023年,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名称召开方式
12023年1月19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讯表决
2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现场会议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4次,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2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4.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讯表决
4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讯表决
52023年12月11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现金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场会议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重要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并对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运行稳健,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收购资产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事项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八)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备,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尽责;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阅财务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认真审核财务报告,从严把关,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对高风险事项的监督检查。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力度,重点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检查,提升公司高风险事项风险防范水平。

(四)提升自身监督管理水平。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检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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