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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初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39,923,275.94元。2023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25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82,835,222.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283,522.29元和扣除2022年度分红58,050,159.60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即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164,475,452.20元,剩余81,949,364.7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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