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宜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出具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692.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6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6,808.1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320,187.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5,032,018.79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45,288,169.1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120,078,826.41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5,366,995.53元。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现状,且2023年公司盈利水平也没有得到大幅改善,可供分配净利润较低,综合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上述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七条第3点相关内容。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高端LED幕墙等中间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铝合金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铝合金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不超过3,000吨铝合金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9,000万元授信额度。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5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被担保对象为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及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9,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