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4月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美能能源 | 股票代码 | 00129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龙 |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能源证券法务部 | |||
传真 | 029-83279778-8080 | |||
电话 | 029-83279777 | |||
电子信箱 | meineng_gas@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清洁能源供应领域的专业化城市燃气综合运营服务商,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终端销售和服务以及天然气用户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陕西省的韩城市、神木市、宝鸡市凤翔区,该“两市一区”均为陕西省内经济总量较大、人口数量较多、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强劲的地区。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城镇燃气行业从事天然气供应的企业,依托陕西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以气惠民生为己任,秉持“美好未来,尽我所能”的企业精神,根植陕西市场,长期专注燃气经营,坚持走“精、专、强、新”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经过多年发展已成长为一家具有较大规模且在陕西省排名前列的民营股份制城市燃气上市企业,公司现为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此外,公司还向天然气产业链中游延伸,投资参股了中石油渭南管输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天然气销售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中压及以上城市管网超过1,500公里,城市门站8座,CNG加气站4座,LNG应急调峰储配站1座,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自建的天然气管道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居民、工商业以及加气车辆等提供用气服务,气源主要来自中石油通过西气东输二线、陕京一线、韩渭西管线、西宝线等输送至公司城市门站,然后经调压、计量、加臭等工艺处理后输送销售至终端用户,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已建成了遍布城乡较完善的输配网络。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天然气销售量22,370.72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76%。
(二)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是公司第二大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累计发展、安装、管理及服务居民用户35万余户、各类工商业用户4,800余户,公司建立了一站式营业服务大厅,开通了掌上营业厅,设置了遍布城乡的自助服务网点,为用户全面提供工程报装、售气缴费、设施维修、入户安检等全方位的综合客户服务,并建立了统一的客户呼叫服务中心,24小时向用户提供各种用气服务和抢维修服务,让广大用户切实享受到便利、快捷、优质的用气服务和惠民生活。报告期内随着房地产形势的变化,公司居民用户的安装业务量有所下降。
(三)其它业务
基于燃气行业的业务特点和安全服务需要,公司推出了多项特色增值服务,向用户提供迁装拆除、燃气具销售、分布式供热、综合能源服务等增值服务,但目前其它类业务的收入占比仍较低,下一步公司将顺应能源结构向清洁化、低碳化转型的趋势,根据用户的各类实际服务需要和综合用能需求,积极拓展各类增值业务,大力提升增值业务的收入占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753,659,220.97 | 1,618,936,213.62 | 1,618,944,567.77 | 8.32% | 1,021,565,084.60 | 1,021,565,153.24 |
归属于上市公 | 1,310,660,97 | 1,226,806,71 | 1,226,781,36 | 6.84% | 676,959,875. | 676,916,765. |
司股东的净资产 | 0.48 | 0.17 | 3.12 | 35 | 11 |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75,789,775.06 | 549,897,584.35 | 549,897,584.35 | 4.71% | 479,512,029.20 | 479,512,02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810,612.30 | 94,205,051.20 | 94,222,814.39 | -13.17% | 101,495,258.62 | 101,452,14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948,478.36 | 85,650,336.14 | 85,668,099.33 | -19.52% | 98,172,183.68 | 98,129,073.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707,217.51 | 138,179,110.44 | 138,179,110.44 | -33.63% | 112,251,089.99 | 112,251,089.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63 | 0.63 | -30.16% | 0.72 | 0.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63 | 0.63 | -30.16% | 0.72 | 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5% | 11.78% | 11.78% | -5.33% | 16.21% | 16.2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以前年度租赁负债进行追溯调整,影响相关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6,629,206.73 | 99,377,466.64 | 85,207,704.86 | 204,575,39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86,080.44 | 18,094,512.34 | 10,139,184.59 | 32,290,834.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11,313.80 | 13,868,556.02 | 7,927,687.54 | 27,540,92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14,115.19 | 19,124,745.45 | 85,806,623.84 | 34,189,963.4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 20,6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 20,59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东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股股东总数 | 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陕西丰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98% | 97,501,758 | 97,501,758 | 不适用 | 0 | ||
晏立群 | 境内自然人 | 10.73% | 20,125,000 | 20,125,000 | 不适用 | 0 | ||
李全平 | 境内自然人 | 4.60% | 8,625,000 | 8,625,000 | 不适用 | 0 | ||
西安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7% | 5,000,000 | 5,000,000 | 不适用 | 0 | ||
晏伟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725,000 | 1,725,000 | 不适用 | 0 | ||
杨立峰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725,000 | 1,725,000 | 不适用 | 0 | ||
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750,000 | 750,000 | 不适用 | 0 | ||
李麟 | 境内自然人 | 0.31% | 575,000 | 431,250 | 不适用 | 0 | ||
罗冠东 | 境内自然人 | 0.25% | 46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2% | 411,092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晏立群先生、李全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晏立群先生、李全平女士为夫妻关系,晏伟先生为晏立群先生的弟弟,杨立峰先生为晏立群先生的妹夫,晏立群先生、李全平女士通过控制陕西丰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美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李麟 | 新增 | 0 | 0.00% | 575,000 | 0.31% |
罗冠东 | 新增 | 0 | 0.00% | 460,000 | 0.25%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411,092 | 0.2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度投资中心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有限合伙) | |||||
#胡坤群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韩城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额调减至2,288.23万元,将“凤翔县镇村气化工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额调减至8,506.11万元,并拟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1,500.00万元,用于“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及“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美能汇科增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美能新能源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美能汇科和美能新能
源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完成对美能汇科实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对美能新能源实缴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美能汇科实收资本变更为21,000.00万元;美能新能源实收资本变更为2,200.00万元。
4、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7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0元/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7,579,697股的0.46%,最高成交价为12.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8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