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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宇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宇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郑宇轩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853328

传 真:020-39962698

电子邮箱:security@terbly.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郑宇轩,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郑宇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事务代表所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规定,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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