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16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82.4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16 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82.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5,91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预计股份总数将由5,916万股增加至 8,282.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916万元增加至8,282.40万元。
三、备查文件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