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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对投资者稳定持续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努力做有担当、重回报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制定以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189,971.83元。资本公积为99,593,255.88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91,028,239.74元,其他资本公积为8,565,016.1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9,16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648,800.00元,转增23,664,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积极落实对投资者稳定持续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此次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 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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