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位,实到董事10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管泽民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二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需的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三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请股东周年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在注册规模内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
途,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中期票据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在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办理上述注册和发行事宜。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时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四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批准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本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在获得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执行上述回购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五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郭晓军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郭晓军的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六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国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周国明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决议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含贵金属废剂销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构成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贵金属分公司的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杜军先生和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8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决议八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大会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郭晓军简历
郭晓军,1969年8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郭晓军先生于1991年加入上海石化总厂。历任本公司塑料部聚烯烃联合装置主任、塑料部副总工程师、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部主任。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4年4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郭晓军先生1991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郭晓军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期,郭晓军先生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