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2、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